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最大的社会问题是耕者无田,民不聊生。纵观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从土地革命战争到土改运动的基本目标就是实现“耕者有其田”。建国后的社会主义改造和人民公社运动,是实现土地(包括其它主要生产资料)的公有制。邓小平设计的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重要内容之一,是让土地的“经营权”量化到家庭,以提高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一切的“中心”,是土地归谁所有的问题。离开这个问题谈社会,就不是历史唯物主义者。并且,任何纠缠“细节”的观点和行为,不是另有目的,就是不懂得什么叫“历史”。
土地,是大自然赐予人类生存最基本的条件。当私有制出现后,“霸占”土地是人类社会“经常发生”的事。人类为争取土地的所有权,与一切霸占行为作了不屈不挠的斗争。因为斗争是正义的,才可歌可泣。这种斗争,推动了人类历史的发展。所以毛泽东说,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动力。
中国的特定历史,决定中国是农业大国,中国的农民是世界所有国家农民人口数最多的。因此,中国农民争取土地所有权是中国几千年历史发展的主线。任何朝代,任何时期,无论是变法还是什么“新政”,处理土地问题总是社会政治、经济的首要课题。毛泽东为何至终还在研读《资治通鉴》?就是在研究中国的农民和土地问题。新中国明确规定土地不允许买卖,目的是防止土地再一次向私人集中。是对是错,要从历史角度看问题。
当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土地成为商品时,我们注重了土地的“国有”性,而忽视了国有为“全民共有”这个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性质。转让过程是政府的行为,并未代表“全民”。而城市土地转让的获利者,是资本阶层、政府的GDP,以及政府公务员的旱涝保收、高额退休金和高额的办公消费。城市职工离开土地不仅失去饭碗,养老金也低人一等。中国工人阶级的“觉悟性”,表现了其对党和政府的高度支持和理解。而当“集体”土地开始被政府转让时,农民集体作为“所有权人”,比城市工人更懂得土地的重要性,因此保护土地的自觉性远远高于城市工人。地方政府还是采取城市惯用的土地转让办法,必然遭到农民的强烈抵制。以钱云会为代表的农民阶层的精英人物,代表的是农民的根本利益,其行为和我们党的宗旨完全一致。不这样理解问题,起码不是马克思主义者。
我前两篇文章谈到“权贵+土地资本”的概念,一是以土地转化为资本作前提,二是官员中从土地资本里获利的那部分人形成了“权贵”,权贵与土地资本结合,带来的是比资本主义更野蛮的剥削方式。根源在于,首先,全民的土地是否可以被少数人决定充当资本角色,无论从社会主义的法律还是资本主义的法律层面讲,都没有法理依据。其次,政府官员作为土地资本的受益者,更有悖于任何社会常理。从土地爷到土地奶奶的倒台,只是土地资本的权贵集团少数人的“不慎失足”,不代表这个集团的动摇。最近,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监测与统计处处长沙志刚,因涉嫌受贿千余万元,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公诉。这个消息并不值得庆贺,因为“权贵+土地资本”的土壤不铲除,一个人倒下去,还会有千百个人站起来。
全民土地由少数人直接决定是否拍卖时,要不要考虑所有权人的权益?我国的法律对此无能为力。同样,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的权益也缺乏制度保障,维权人只有两个选择:要么上访,要么阻拦。其后果正是我们天天看到的:强拆、“神经病”、碾压。
温州地区人均土地面积比内地少得多,土地资源的矛盾更为突出,其强制买卖和重复买卖的现象必然更严重。因此,温州的“事件”也就多。继钱云会之后,我们又知道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对“一女多嫁”的所谓“纠错”,造成一些人办不了产权证。
最近,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2011年1月中旬前,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须将因政府原因闲置土地尚未完成整改处置的市县和具体地块信息、闲置原因向社会公告。几天前,国土资源部官方网站对18家企业的26宗闲置土地进行曝光,涉及土地面积202公顷。
从理论上讲,这预示着2011年国家土地调控力度还会持续加大。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官员曾表示,政府违规多,导致处理难。此次由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的名单出炉,也势必充满利益的争执,国土资源部相关部门对此事极为低调,连公布的方式、途径都没最后确定。我仅根据温州市政府最新发布的文件,了解到该市市区1999年至2009年底“转而未供”土地居然达到5万亩,而每年只推出2~3百亩住宅土地。全国因政府原因而闲置的土地有多少呢?人人都知道,人人又都不清楚。
中国已经摸着石头过了几十年的河,“不争论”不能永远下去,现在要做的是搭桥了。所谓“搭桥”,是要建立社会“理论”系统,形成一整套完整的理论体系框架,让社会在这个框架中健康运行,让民众知道自己作为社会成员的角色。在这个基础上,我们才有资格讲公平正义,讲民主、权力和民生。我们社会的精英和专家不乏人手,除了忽悠有几位在冷静地对社会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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