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互利共赢的对话取代两败俱伤的对抗
罗 宁
互联网上的信息流动,让人们能够更加的清楚看到相对真实的社会。
在过去的一年中,强拆事件的频频惨烈发生,引人注目,震撼人心。
围绕着强拆事件,政府方面强调,为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为了公众的利益、社会的长远利益与根本利益,强拆是必要的,必须的,是不可阻挡的。
围绕着强拆事件,被涉及到的个体、家庭、群体,则坚持补偿如果得不到满足、不到位、不符合市场水准,就坚决反对并抵制强拆。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上级政府与公众舆论徒唤奈何。
于是,因为不能相互妥协让步,在一些地方,强拆不仅演化成为社会成员之间的暴力斗争,引发了群体性冲突;而且,与政府不惜动用警力坚决推进强拆的行动相对应的是,在被强拆者当中,有的人走向极端,不惜用自杀、自焚、以死相拼的方法进行绝命抗争。
于是,事关的政府因为强拆引起的社会动荡及其极端事件,不得不竭尽全力应对、承受来自多方面的沉重压力,有的官员甚至会遭受到上级及法律的处罚。同时,还会遭受来自互联网舆论的狂风暴雨式的全方位谴责与攻击。而事关的个人、家庭、群体,则会因为强拆的发生,或者家破人亡,或者身心俱伤、或者陷入困境、或者一败涂地,成为社会关注热议的焦点。
于是,因为强拆只能在惨烈的暴力冲突中收场,政府在互联网舆论的强力谴责与事关方的悲情控诉中,往往只能无助、无奈的充当恶人、恶棍的角色,不仅美好的社会公众形象蒙羞,难得的社会公信力也会随之扫地。与此同时,在被强拆的个人、家庭、群体的内心深处则会产生深重的阴影与悲哀,在他们及同情者的心目中,社会、政府的形象会相应扭曲、变形;部分社会成员对社会、对事关政府不满、失望甚至愤恨的情绪会因此增长,其中有些人的生活还会相应变得十分艰难。
因此,因为强拆而最终导致惨重的暴力冲突发生,政府、社会与被强拆的个人、家庭、群体,无疑都会无一幸免的两败俱伤,并且,作为性质不同的失败者,同样都是自己失败选择的承担者。
强拆的目的必然在于追求利益。围绕着利益追求,强拆的相关方在利益诉求上往往会南辕北辙,互不相让,并且,都会试图尽一切可能争取实现利益的最大化。人人都要追求利益,当然是无可非议的。但是,既然大家只能相互依存的在同一个社会中生存发展,相关的各方,尤其是政府及处于强势地位的经济实体,为什么就不能共同秉持富有人情味的“你活、我也活,然后大家一起好好活的”的社会准则,听从“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的古人忠告,做出“和为贵”的明智选择,通过互谅互让的讨价还价,尽可能公平合理的解决彼此之间的利益纷争与矛盾呢?难道除了鱼死网破,你死我活的斗争和以死相拼之外,为了利益,我们就不知道,也不会依靠和运用自己智慧、理性、良知和长远考量,去非暴力的、不流血的、不以生命丧失为代价的,去求得皆大欢喜的互利共赢结局吗?难道我们还要继续如同“鸟为食亡”那样,再去“人为财死”吗?
事实上,毋庸赘言,以上浅显的道理人人都懂。
因此,行文至此,我不由的想到,多年以前,国家外交部的发言人在评述当时尖锐对立的中美关系的时候,曾经语重心长、高瞻远瞩、深谋远虑的指出过:对话比对抗好。
因此,在这里,我愿意借此吉言,告诫只能在一起共同生存发展的各方:为了我们的国家、社会、群体、家庭及每一个人都能够平安、平和、幸福的持续生存发展,我们需要,也应当用可以互利共赢的相互对话来取代只能两败俱伤的相互对抗。因为,对话真的比对抗好。在对话的基础上,而不是在对抗的过程中,和平的解决纷争、冲突,才是持久的常胜、共胜之道。当然,要通过在对话中的互利互让、互利共赢,取代对抗中的你死我活、两败俱伤,人民政府及拥有强势的各方经济实体,自然应当要以长远的眼光,审视各方的利益诉求及其实现的可行性,并需要先行一步、率先垂范,以主动的让利和自律,来换取与社会的共进及持久的长生、长兴,从而由此来负起社会领袖、社会主导者、社会正义化身与社会希望所在的崇高责任和使命,尊严体面的、受社会成员拥戴的、自信从容的引领全社会蔚成和谐、互助、互利、互益的良好风气,不仅造福于自身及后代,也造福于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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