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道德,法是什么?
早上看到新闻说新疆的巴楚县毁掉天然胡扬林两三万多亩种上了棉花。严重违反了相关的国法。在百度上搜了一下,发现还是07年的事,竟然到现在还没有结束。
报道中说,巴楚县不承认是毁林,而说是开荒。并且在报纸上发表文章以图掩盖真相。
调查曾一度陷入僵局。
最后是“西北勘测设计院”的卫星图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图中清楚地显示出了现在一望无际的棉田原来就是原始胡扬林。
如果没有卫星图呢?
法院的判决一贯坚持的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听起来很好,仔细想一想就会发现,这句话是非常靠不住的,里面的名堂多得很。
什么才是事实呢?人们常说:眼见为实。
然而,眼见的就真的都是真实的么?什么叫“演戏”?而人就是最会演戏的物种。
事实,可以是一个事件的全过程,也可以是全过程中的某一个阶段,或某个阶段里某个局部甚至瞬间,它们都是事实。
就好像一根项链上的珠子,每个都是真实的。但是断开以后,根据收集到珠子也许会认为它只是一根手链。
我们常听到一个词叫“事实真相”。
想一想就会知道,事实跟真相不是一回事。
真相是靠事实来反映的。不全面的事实肯定反映不出整个事件的全部真相。就如项链和手链。
还有词曰:伪造现场,伪造证据,以假乱真和天衣无缝。
当事人如果没有足够的有力的证据推翻这些天衣无缝的伪证和乱真的假相,那他只有自认倒霉。
而法根据这些伪证和假相做出的判决,对于法来说,仍然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所谓正确的判决,尽管与真相恰恰相反。
新疆巴楚县毁林案,幸好有卫星图,否则会是怎样的结果,恐怕难以预料。
法却是“以事实为依据”的。
所以我想,没了道德,法是什么?
想到这个问题,我便又会想到古人的一句话:“人之异于禽兽者,伦理而已”。
于是,我便产生一种怪怪的感觉:没有了道德,法就好像是训练禽兽的一根鞭子。
而且,更重要的是这根鞭子抓在谁的手里。如果是在衣冠禽兽的手里,后果可想而知。
所以我以为,生而为人,是首先应该培养道德的。
这就要求我们在告诉人们不能做某些事情的同时,还要告诉人们为什么不能做。对这个问题,古人早有言语,今我改而用之: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民可使由之,还要使知之。
告诉人们为什么不能做,并使知之其所以然,这才是进行教育。
这种教育如果是在伦理方面,那就是在培养人的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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