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用人制度需要改革
中国的用人制度需要改革,为什么呢?因为中国的用人制度,大到领导干部的任免、小到企业职工的聘用,实际都存在着严重的弊端。具体就是政府用人是政府聘用,企业用人是企业挑选。而这样的结果就是政府有时聘用的不合适,企业挑选的不合理,结果也无从解决。具体就是政府用人,企业用人,其实完全不必走单一的只由政府和企业单方面决定的路子。比如政府用人,在我看来,政府用人首先应遵从被用人自己的心愿。也即自己愿意为政府工作,这是最主要的,其它则全都是次要的。
可我们这些年搞的是什么?我们这些年搞的是不管你愿意不愿意,只要政府觉得你是个人才,那就统统一律使用,并且有的还要高薪聘请。而这样一来就搞成了什么?搞成了是不是真是人才?真有真才实学?其实政府也并不一定能完全把握。恰相反,有许多均是从一些表面现象,比如一是资历,二是学历,三是不是有什么缺陷、毛病,而四,也是最主要的,那就是是不是有人抬你,有人捧你。具体就是你的人际关系如不行,那你就休想在官场上混。而这样一来,把一个政府用人的标准就全都搞成了什么?搞成了你有没有真本事能把党和国家政府的工作搞好,你有没有真心实意肯愿意为国家辛苦出力的决心,以及是否能时时把党和国家、人民的利益摆在首位等等,就全都不主要了。具体的像什么“真本事”,有人就会讲:“什么是真本事呀?”“真本事从何体现呀?”“真本事不就是首先得看其以前能干得怎么样吗?”等等。可事实告诉人们,如果我们要是总以这样一种仅有的思维来考虑问题,那什么是真本事,其实可能我们就根本区分不出来。
具体说,真本事应该是指什么呢?我以为,不是指非要干出或是曾经干出过什么成绩,不是。为什么呢?因为一定条件之下,其实某人干出什么一定的成绩,那其实原因可能是多多方面的。具体就是有人干出的成绩是干出来的,但有人的成绩则可能是捧出来的,还有的则也可能是弄虚作假、蒙混过关,骗出来的。而这样就是说,成绩、业绩,也许有时不得不是衡量一个人的工作能力的客观标准,但实际有时如过多、过度的凭借这一标准,随意的取人,那实际就有时不想上当受骗,其实可能也是容易避免不了。所以选人看业绩,有时其实既是自欺欺人,欺人之谈,而且也容易产生用人的败笔。(近些年的许多腐败可能都属其类)
那么用人不看业绩,看什么呢?有人也许会问:这年头,看思想觉悟,看决心,能行吗?人人都会把自己打扮得为人民服务的决心比谁都大,可实际一干起来,却又全都满不是那么回事。对这个问题,我觉应该是用这样的一种眼光来看待。比如讲,有人现如今的思想理论水平可能很不差,尤其是那些出身于科班的,比如既进过党校又进过政校。而这样就是说,凡是专门搞过理论工作的,那其实一般可能都不至于拽不上两句(时髦的用语)。可具体说,理论是什么?理论是越时兴,就越能证明理论水平高,思想觉悟好吗?在我看来,可能恰恰是越能用时兴的理论语言讲话的人,其的理论水平可能是最差。为什么?因为全是跟人学的。全是跟别人那里照猫画虎画出来的。而照别人的理论画出来的理论,那能算得上是有用的理论吗?
具体说,一个人是否真心实意想为国家,为社会,为人民能干出一点事来,那么在他的思想水平当中,应该能反映出什么呢?我以为,一不应该吹毛求疵,弄虚作假,把小问题说得老大。二是不应该故弄玄虚,故意做作,无中生有。具体就是我们有些人表现、表达自己的思想意识时,有许多时候其实还是在套用前八百年,后八百载的一些东西。比如不是什么翻古文,就是找引句。可这样一来,一个好好的思想认识,最终成了什么?最终就成了写跟没写差不了多少,说了也跟没说一个样。可这样,能表现出他的真实思想和真实心意吗?
一个党和政府的领导干部,除了要有真本事和真心实意以外,我以为其中还有一个就是要有能否时时敏锐的观察和洞察到整个社会发展的各种倾向。具体说,今天有许多人主张改革应向后转。具体说就是如不向后转,那我们就找不到更多、更好的改革方向。也即有的理论是理论,但再好的理论也不能管一辈子。那么对于这个问题应该怎样看待呢?我的理解是任何事物都是向前发展的,而很少有向后倒退的。而这样就是说,只要我们切实是想要向前发展,而不是向后倒退,那么在一时一事上稍微有点返祖,那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了不得的事情。具体就是人向前走了一步,不可能保证每一步都是实实在在的正前方。而如果有偏差,稍微缓一步,那也许能更找准一点步伐。比如说改革30年了,而30多年的具体路程是否全都稳妥?我以为,这时其实就应该说,既不能说不对,也不能说就全对。因为说不对,我们也是走过来了。而说对,说对怎么说对?说全对,可能吗?全对为什么又如此产生那么多的种种问题?比如既有腐败还有不公,还有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不同的社会问题?所以总的来讲,说对也不好,说不对也不合适。那么这时应该怎样表态呢?我以为,其实最好的方法乃还是就是不表态。具体就是不表态不等于不说明自己想要说明的问题。而是说自己不管要想说明什么问题,首先都希望不管是谁,首先都能有个对问题的客观主张和客观认识。具体就是你说改革全都对也好,全都不对也罢,全都能客观、积极、准确,乃至合情合理的提出,那我就支持你。客观的态度就是实事求是,而不是不管需要实事求是不实事求是,一律以一个标准,强硬的认定一个问题。
具体说,党和政府选用干部应该怎样选用呢?我以为,不应该再照现在这样的老法子来选用了。因为党和政府不是专门为某一人设立的,也不是专门为某几个人或某一观点,某一帮派设立,而是要为整个中华民族,整个国家长远的发展利益而设立的。而这样就是说,究竟应该怎样选人、用人,我以为其实应该更多、更广泛的听取各种各样,各个方面的意见。
具体说,我认为今后党和政府在选人用人时,其实应该本着一个能节约就节约,能节俭就节俭。具体就是我们选人,其实完全不必层层考核,也不必非搞什么一年一度的换届选举。为什么?因为你把这些搞得越多,一些钻针弥缝,一心想削尖了脑袋往里钻的人,就越觉得可能还是有机可乘。于是党和政府的各个领导职位,有时简直就成了这样一些人的赌博场,竞技场。具体就是谁能钻进去,谁就是英雄,谁钻不进去,不是狗熊,也得是笨种。可这样一来,这些人进去之后,真是能踏踏实实把自己的工作搞好,把人民的意愿尽够吗?我以为很难。
其次是就后备力量的储存。我们现在的后备力量的储存的其中一个方法就是公开招聘公务员。而公务员既是国家机构的办事员,同时也是相应国家政府领导职位的后备储备力量。可说老实话,真正招聘公务员,我以为不应该用现在的这种办法。比如一招聘,就有成百、上千、上万的去竞争一个岗位,我以为这实在是不应该。具体就是为什么现在年轻人全都一律把当公务员当成是个香饽饽?这其实可能有我们工作的失误。因为在我看来,如果想当公务员,那不应该想着是怎样去享福,而应该想着是怎样去吃苦。具体就是当公务员不能总占便宜,一点亏不吃。所以我主张,假如可以,今后再招,那可能首先应明确,一,新招公务员在几年之内不涨工资。二,其工资水平几年之内,基本保持在社会总平均工资水平的中下等。而这样就是说,当公务员不是要从有福享,而是要从自己适合不适合当公务员去报考。
国家的用人需要有一个化繁为简,由简到繁的过程。那么企业用人应该注重什么呢?在我看来,今天的所谓市场体制招工、用人,实际已早就沦为了一种半封建、半迷信、半奴仆式的家族式用人。具体就是一个企业搞得好不好,一些人以为全在用人上。也即人用好了,选好了,企业就能兴旺。而人用不好,选不好,那甭说兴旺,不倒闭就不错。可我以为,这种观点不仅陈旧,而且过时。
具体说,企业是什么?企业是生物竞技场吗?是谁的格斗水平高,谁就能赢?谁的格斗(竞争)水平低,谁就肯定得败?我以为不是。为什么?因为企业的竞争,总体来讲,它不是一时一事,一局一部的竞争,不是!企业的竞争,总体来讲,既有包括人的智力在内的企业经营、技术等等的竞争,但总的来讲,应该说还是社会环境的竞争。具体说,一个企业如果在一个比较良好存在的社会环境中,那么它就不用使劲发展,可能也不致败到哪里去。可如果社会环境恶劣,比如不是造假成风就是尔虞我诈过度,那实际不管什么样的企业,都有可能成为沉船的模板。所以不管什么样的企业,要想真正搞好发展,不说首先需要为自己能营造一个大的好的发展环境,但首先需要为自己筑牢一个小的问题不多的生存领地,我以为,其实可能还是很必要的。而从这意义上讲就是,什么是企业用人?企业用人不应该钻针弥缝的去找那些能给企业带来效益的人。而应该首先是那些不致使企业拖累上更多的包袱的人。具体就是不管什么样的人,也不管其可能能给企业带来多大的效益,如果首先他可能成为企业未来发展的包袱,比如不创造效益还要找麻烦,那这样的人则首先是应该绝对不能用的。
企业用人应该本着什么原则呢?我的理解是现在的搞市场招聘,其实可能是个很荒唐的方法。为什么?因为市场经济未必就非得市场用人,尤其是就企业用人而言。因为就我们国家总的经济发展性质而言,应该说主要还不应该单一的是为了发展,而不顾社会的稳定。而这样就是说,如果市场招聘能使更多人走上工作、就业的岗位,那就可以搞市场招聘。可如果不能,如果不仅不能使更多人走上就业、工作的岗位,相反,却容易积累越来越多的养老、社会保险困难等等的问题,那搞市场就业,实则就是一个败举。
具体说,在中国,不搞市场就业其实不一定就非得搞计划就业。因为计划就业的一大特征就是谁就什么业,怎样就业,就业的工资水平以及具体程度,全都由政府一人说了算。可事实证明,由政府一人说了算的就业有时有好,有时也有孬。比如政府就业实则就是安排就业。而安排就业,安排得好也好,安排不好,不是两则不悦,就是容易经济社会发展有障碍。所以我们迈出了计划就业实则本是一个进步。可惜的是在这个进步之后,不小心却又掉进了另一个陷阱。
不搞计划就业也不搞市场就业,那搞什么就业呢?我的意见是搞统筹就业。也即统筹就业实际是由政府统筹,但却并不一定全由政府安排。也即谁想选什么就业,还是由自己挑选。但挑选过后,比如自己看上什么职业,什么岗位,那么这时个人就可以应该委托政府去与相应的单位,相应的部门去商量。具体就是今后的就业,其实首先应该是由政府做一个媒人,做一个托。这样个人到企业上班、工作了以后,不管有什么问题,也好容易有一个可商量,可解决的地方。具体就是通过用工合同的方法解决劳动争议好不好?也不能说全都不好,但具体在中国特色的社会环境里,其实用政府比用合同,可能效率会更高。
我不主张企业用工全都采取单一的方法。但总的来讲,不管用什么方法,如果不能适当的跟政府的相关职能挂钩,也即不管企业怎样用,政府都管不着,相反,只依靠什么法律途径去解决,我以为就中国来讲,其实可能就完全不适合。而近些年大学生找不到合适的岗位,闹民工荒等等,其实就都是政府统筹不够或根本就没统筹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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