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信仰无神论的我再次与宗教结缘。首先是在QQ上加了几位信教的网友,我们谈得很投缘。其次,以前高中的一位朋友居然与我讨论信仰的问题。接着便是在二专中文系课上关于“文学活动起源”的问题讨论时也提到了“宗教起源说”,而且争得还不可开交。最后,在网上认了一位学术师父(宋老师),他的博客连发几篇关于宗教的文章。基于对宗教的兴趣和一些了解,我想有必要谈谈一些不太成熟的观点,和大家一起探讨探讨。
说我与宗教“再次”结缘,是因为我小时候信教,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改变了我不成熟的信仰。现在又来谈谈我对宗教的看法观点,自然是再次“结缘”了。
那,我想谈论那些问题呢?其一,中国有没有产生过宗教?或者说道教是不是宗教?其二,宗教应具有什么样的品质?其三,我们应该以什么样的眼光来看待中外宗教?
(一)中国有宗教道教是宗教
首先,我要表明并坚持我的观点:中国有宗教!道教是宗教!
为了弄清这个问题,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宗教?我们如何界定一个“教”是宗教而不是“邪教”?我查过一些关于宗教的资料并结合在中文系课上所学来谈谈吧。
宗教是对神明的信仰与崇敬,或者一般而言,宗教就是一套信仰,是对宇宙存在的解释,通常包括信仰和仪式的遵从。宗教常常有一部道德准则,以调整人类自身行爲。(维基百科)要弄清一个教是不是“宗教”,得看它是否具有“超乎现实的精神追求”、“严密的神仙体系”和“严格的教仪戒律”。
道教完全符合!就定义来看,道教信众是对道教 “诸神明的信仰与崇拜”,“道”的规律辩证法和“羽化登仙”人生修炼追求以及“天人合一”自然天地观念是“对宇宙存在的解释”,道教的内丹、养生和武术即是其信仰修炼,“道教的礼仪内容很复杂,小到日常称呼,大到出入行走。凡事都有一定的礼仪,同时,一个修道或奉道者的外在礼仪风范也是其道德修养的体现(百度百科)”,都是道教的修为和礼仪。他完全有“超乎现实的精神追求”、“严密的神仙体系”和“严格的教仪戒律”。
既然如此,那她为何还受人诟病“道教不是宗教”?依我看,这是完全是受西方的观点的影响。西方人信仰基督教(广义的包括罗马公教及天主教、希腊正教即东正教以及西欧新教,下同),基督教就是严格的一神教,只信仰一个上帝,上帝就是“唯我独尊”、“老子天下第一”,就是不能包容其他神的存在。其二,西方的基督教,根本就未曾关注过人性和自然,它“超乎现实的精神追求”就是人死后“站在上帝的右边”,而人在现实中的需求和欲望就交给教会的那些教士,至少在中世纪以前是这样的。最后,那些所谓的“严格的教仪戒律”就是摩西“十诫”,西方社会中人们触犯了十诫,只需向教士牧师忏悔,哪怕他有所犯罪,教士牧师都不得向司法当局告发,因为他们已经向上帝忏悔过了。
而道教所体现出来的,即与之有所格格不入了。道教所信仰的确实是一个“严密的神仙体系”,从古代人文初祖到天地各物的主管神均有崇拜,那么包容干啥?这就是基督教“基督”(嫉妒)的地方,道教是多神教或者叫“诸神教”。其二,道教关注人性,关注自然,关注宇宙,而且其哲学玄之又玄,奥之又奥,精而深,西方人很难理解,就不会认为其是宗教。最后,因为中国历史未曾经历政教合一型社会,世俗的权力永远高于教权,而教会是“善男信女”,“很守规矩”,与西方社会历史发展不一,当然则当做异类了!
其实,这宗教的定义和判定标准都是西方人给的,存不存在问题,我先不说。假设它不存在问题,那中国的道教,西方的基督教都是符合其标准的,都是宗教,就连一些“邪-教”都有可能是“宗教”。来说说被大家公认为“邪-教”的日本恐怖组织奥姆真理教吧。按照西方人的定义及标准,奥姆真理教有它的“超乎现实的精神追求”:建立心中神圣的奥姆王国;也有它的“严密的神仙体系”,而且还是“一神教”:他们的老大麻原彰晃;也有他们“严格的教仪戒律”: “在集中修行时,饮食和睡眠被严格地控制;一日两餐减为一日一餐。睡眠时间缩短为3小时;修行一般要持续两个月,而且在修行期间,父母和子女都要被强行分开,小姑娘大声哭喊也无人理睬,根本不顾什么骨肉亲子之情。(百度百科)”。如此与基督相似之“教”为何要界定为“邪”呢?
因为它缺少一个东西。什么东西呢?我先不说。我们来看看基督教的情况。
(二)我给“宗教”提点品质
所谓邪教和宗教也就是一步之遥。这一步之遥,有两种情况:政治当局的承认和人民的承认。政治当局的承认是因为它利于维护统治;人民的承认是因为它能给人们带来利益,这种利益包涵精神层面的,即善。
这里,我要爆一个挨骂的料:起初,基督教也是邪教!为何这样说!因为它不容于政治当局,就这么简单。在罗马统治之下的巴勒斯坦地区,苦难的犹太人在犹太教的基础之上创立了基督教,耶稣被人戏称爲“犹太人的王”,基督教就是在反对罗马帝国的统治之中建立起来的,起初流传于西亚巴勒斯坦犹太人之中,后来传到爱琴海文明地区,因为这里也受着罗马人的殖民统治。再后来,传到罗马本土,此时到了罗马,基督教都还是秘密的教会,可以说是“秘密的邪-教”。后来,罗马皇帝君士坦丁一世和李锡尼发现基督教中包含着一种忍耐的成分——耶稣曾说过:“你要爱你的敌人”和“当别人打你左脸的时候,伸出你的右脸吧!”——这是有利于维护帝国统治的,很快就定其为“国教”以教化人民要服从罗马人的统治,罗马教会也就得以建立。
但此时,基督教并未真正向我们理解的那样得势,它仍旧是居于世俗权力之下。当匈奴等野蛮民族攻打罗马城时,教皇还举着白旗打开城门,任凭“上帝之鞭”们的劫掠。贵族们也经常把教皇不当一回事儿,彼此的纷争难免不损及教皇的利益,教皇又可奈何呢?只能“傍大款”,幸好最后他傍对了一个真正的“大款”——西欧的查理大帝,从此就奠定了教会在西方社会中的地位。
可以说,基督教在西方社会中先得到民间的承认是与“善” 有关的,因为上帝就是“全能全知全美善”“至公至义至仁慈”(天主教耶稣相之对联)的。耶稣就曾经用几条鱼、几个面饼养活了几千人,并使盲人睁开眼、聋子听懂话、哑巴开了口、跛子走好路……并且在最后的晚餐上,耶稣给信徒们奉献了自己的全部(玛窦福音上说“耶稣拿起饼来,祝福了,擘开递给门徒们说:‘你们拿去吃吧!这是我的身体。’然后又拿起杯来,祝谢了,递给他们说:‘你们都由其中喝吧!因为这是我的血,新约的血,为大众倾流,以赦免罪过。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我不再喝这葡萄汁了直到在我父的国里那一天,与你们同喝新酒。’《圣经玛窦福音》1549”)!在 “就义”之前耶稣都还救了一个在其被捕时与其弟子周旋而被划掉耳朵的罗马士兵,而后还原谅了门徒兼叛徒的犹大,只是犹大良心过不去,就“自挂东南枝”了。连敌人都能原谅和给予爱,这样的善又有几人能做到呢?唯有耶稣,所以假如耶稣是一个现实人物的话,我会对他崇拜得五体投地。也唯有基督教,在此之上,西方文明才会产生出“博爱”这一伟大的名词。
所以,善是基督教做的很对的,宗教是需要善德的(这也是上文中“奥姆真理教”所缺少的,只要有善,他就不会去干那些伤天害理的事而成为“邪-教和恐怖组织”)。
但后来,基督教得势之后,这个善就做的不那么好了,究其原因,就因为它是“一神教”,只要一个主神,神多了,每个神就会神经过敏,就会发神经,他们之间就会打架!一神教,只能要一个神,神多了他就不是宗教(西方人就这样说“道教不是宗教”)。这种一神教是不具有包容精神的,是与宗教提倡的善相违背的。其长期发展的结果就是具有一种“唯我独尊”的心态,产生一种“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情感,造就一种“老子天下第一”的自我麻醉。这样麻醉的后果就是去“宣扬神的旨意”,教化“ 异教徒”,西方人的宗教战争、十字军东征和扩张殖民地什么的,目的即是消灭异端(先精神,如不成功,就肉体),这完全是一神教体系发展的怪胎。西方的一神教体系几乎都会产生这样的后果,现在世界的不安宁,就是因为西方的两个神在打架,在争主导地位——上帝和真主打得很火,争谁是老大!
这种事在中国根本就不可能发生,因为中国文化和中国宗教因素中都具有一种“和”的气质,即包容精神。两千年前的孔夫子就曾说过:“君子和而不同。”整个世界就应该是一个和谐的整体,大家求同可以存异,有什么不好的呢?宗教中的神,各安己职,何必要争得你死我活。道教不被认为是宗教的又一个原因居然是她太包容了,因为她神鬼杂糅、佛道交融、信仰庞大……奇怪的是,这些神、鬼、佛、仙之类的东西并没有发生像真主与上帝那样激烈斗争,哪怕是真主与上帝到了中国,在中国的宗教土壤上他们也没有打过架,没有争过武林盟主。
这就是一种差距啊!西方人应该好好改改宗教的定义和好好添加点宗教的判断标准。
(三)中外宗教不必求同
我们也可以用我们东方人的观点来看看西方的所谓“宗教”,它是个什么玩意儿? 东方人的宗教观念有哪些呢?东方人的宗教观念比较庞大、复杂,“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以我的水平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我就意会一些稀松平常的吧。
天、地、人、神、鬼、仙、地府、天庭、月宫、如来(佛)……似乎每个知道中式宗教的人都能说出中国人宗教所蕴含的一些元素。我们就以此来看西方的宗教:基督教、伊斯兰教有天(god或真主)无地,地可能就是地狱(基督教有,回教不知);不讲人,或者讲死人(或站在god的右边,或变成撒旦);有神,这是真的,而且唯一,就一个god或者真主;有鬼,这是死人中的撒旦;没有仙;有地府(地狱),但不知有几层;有天国,类似天庭;没有月宫;没有佛……这样一排下来他少了几个,合并了几个不相关联的元素(神和天、地和地府等),我们东方人看了能把它当宗教吗?
大家可能注意到了,在本部分,我把西方那唯一的神不叫“上帝”了,而叫他“god”或者“真主”。为何?因为“上帝”这个词汇本来就是一个中文词汇。我的意思并不是说“上帝”是用中文汉字书写成的,它就是中文词汇,而该词本就是一个中国文化因素之词汇。“上帝”是什么意思?就是“天上的皇帝”,最早使用“上帝”一词的是中国的《尚书》和《诗经》。《礼记》里也多次提到上帝。如:“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其克相上帝,宠绥四方。(《尚书》)”、“王曰:“予惟闻汝众言,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尚书汤誓》)”、“皇矣上帝,临下有赫,监观四方,求民之莫(《诗经》)”和“是月也,天子乃以元日祈谷于上帝。(《礼记》)”等等。而西方的“god”是什么玩意儿呢?它是“主”,所以天主教翻译“god”是翻译对了的。我们经常听到老外遇到麻烦就会脱口而出:“oh,my god!”其意思就是“哦,(天)主啊!”因为西方文明是一种商业文明,只会讲究有没有“主”,“帝”不“帝”的管他什么事,因为主占有一定财物与仆人,能给与其保护,这种保护是通过契约形成的。主与人类签了两次契约,一次叫《旧约》,一次叫《新约》,合起来就叫《圣经》。而“帝”则为专制与暴政之象征,他哪会给你保护,哪会与你签约,就会与你对着干。所以,西方人只会信“主”而不会信“帝”。那为何还要将“god”翻译成“上帝”而不直译成“天主”?因为那些传教士发现中国宗教中根本就是没有“主”这玩意儿。而且,基督教中还少了许多中国宗教中的很多元素。要在中国活下去,就必须有中国化的东西。于是,他们就把“god”译成“上帝”;自己穿儒服,讲汉话,品中国茗,结交汉族知识分子,传播中国文化……基督教这才被中国“承认”为宗教,也才在中国扎下根。搞了半天连上帝都是中国的,那他还有个啥?那还算宗教么?
我讲这些并不是否认基督教是宗教,而是要指明:同一种东西在不同的文化眼光的看待下,就可能会被异化成另一种东西而得到否定的评价!我们不能用一种文化的既定思维模式来思考看待另一种文化现象与事物,那样的结果就是鹿马不分。世界本来就是和谐与多元的统一整体。和谐以共存共生共荣,其基本要求就是“和而不同”、事物的对立统一,即具有差异性的不同事物的结合、统一共存,它要求人们具有一种包容的精神容纳与自己观点和见解相左的思想和观点。很难想象万事万物求得千篇一律,遵循一种模式,人类社会还有何种生机可言,只会是死气沉沉。宗教领域内也需要此种和谐与包容,不同的宗教应该包容彼此不同的教义教规,包容彼此不同的精神追求,包容彼此不同的神仙体系……而不是彼此指责你不是宗教这些无关痛痒的问题。学界也应该以公正理性和文化差别分析的态度来具体看待宗教。而不是人云亦云,邯郸学步,搞得不好你就否定了自己的传统,丢掉了你的精神家园!
基于此,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来让所有的宗教求同呢?
时 2010年11月19日于http://user.qzone.qq.com/1259661451/blog/1290124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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