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的房价应该是多少?
温总理曾经说,“在我任期内,要让房价稳定在合理的价格”。那么多少价格是合理的价格?
我大略地计算了一下,如果一个工资四千的白领不吃不喝全部省下来,要从1970年以前开始工作到现在刚够在上海买一套价格在150万的住房,如果让一个工资在两千的工人不吃不喝地来存钱买房,那么那么他必定在1949年以前参加工作的。1949年以前有两千元的老工人吗?1970年以前有工资四千元的白领吗?他们能不吃不喝活到今天吗? 可想而知,今天买房的,除了合法经商(包括超高工资、买股票、收藏古董等)和依法动迁的,都是不义之财。当然也有些倒霉蛋不能算不义之财,比如家里有两个人不幸被汽车压死得到一大笔赔偿等等。建议检察院对2009年以后买房都立案侦查!
可见,不是什么“人民对房价上涨过快不满意”,根本就是对房价过高不满意!最近又有奇谈怪论出来了,“如果真的买不到房,可以考虑用先租的办法”,“国外一般都是三十几岁才买房,年轻人观念要转变,可以考虑先小后大,先租后买”,试问,现在买不起,今后就买得起了吗?难道要人一辈子租房吗?一个月薪四千元的白领就算分到月租金77元的廉租房,按上海最低保障计算,他的最低消费是416元,那么,他每月最多存3507元,买一套150万的住房需要35年以上。这还是建立在物价和房价连续35年稳定的前提上的,如果房价再稍微涨一点,他就连说“我今年八十岁了,终于有了自己的住房”的资格都没有。一个没有希望青年会有前途吗?一个青年没有希望的国家会有前途吗?
再回到前面的问题,多高的价格是合理的价格?合理的价格至少是一个23岁大学毕业的年轻人能在43岁的时候买得起房子。就按每月存3507元计算,20年大约能存84万(这建立在通胀和利息抵消的前提下),照上海人均30平米的标准计算,三口之家需要90平米,也就是说在上海地区的住房的合理价格是每平米一万元以下。这个价格是最低标准的合理价格,眼前新毕业的大学生能不能找到月薪三千五的工作都成问题;租房的租金也不便宜,77元是照顾特别困难户的个案,估计一套60平米的公租房的租金至少要六百元。
房子买不起可以租,租不起可以想,如今连大学毕业的年轻人都不敢想,那么四十岁还买不起房的人敢想吗?所以政府一定要把房价降下来,人民暂时买不起,租不起,但是一定要让人民想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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