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搞阶级斗争不等于不搞阶级管理
改革以来我们一直在宣传不再搞阶级斗争,集中精力搞经济建设。那么这个方针到底对不对呢?我以为是没有什么不对的。但总的来讲,不搞阶级斗争,其实不应该不搞阶级管理。具体的就是搞阶级管理,实际也就是搞层次管理。而搞层次管理,那在任何一种体制,任何一种社会制度下,都应该说并无什么绝大不同,或说不需要的。具体的就是层次管理,实际也是分类管理。因为人类社会从始至今,其实应该说还不能没有分类。因为没有分类就等于是男人同女人,老人同年轻,身体好同身体不好,智力高同智力不高,全都没有区别,全都一样。可事实证明这是不可行的。
具体说,搞阶级管理,搞层次管理,其实主要目的也是要为区分,究竟都有哪些样的人,究竟都有一些什么样的人,首先能对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首先能具体做出其应有的贡献。
具体说,改革以来,我们一直强调要首先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可事实证明,让一部分人富起来,如果不首先说明究竟让哪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或者说让这一部分人怎样富起来,那最终导致的结果就将是富起来了的也不一定真富,而没富起来的则有可能越穷。原因:富的不合理,富得不合适。所以改革,其实无论搞什么,不搞层次管理、分类管理、阶级管理,那就等于胡子眉毛一把抓,抓到什么算什么。而这样搞得结果不仅成本太高,而且效果也不一定太好。
具体说,阶级管理,社会管理,其实主要是什么管理呢?我以为,主要就是人心管理。也即人心管理搞好了,那实际什么样的管理都容易做到。而人心管理不好,处处实行高压、高挤,那实际不仅不一定能把管理搞好,而且有时还容易搞糟。所以搞好人心管理,搞好层次管理,其实应该说是整个社会管理的首要管理。
阶级管理不是要强调以前搞的阶级斗争都怎么全对,不是!而是强调阶级斗争固然不好,因为它搞得民怨沸腾,搞得不得人心,所以阶级斗争应该说是个次选。但阶级管理不是。阶级管理只是一个按不同的阶级不同的对待。具体的就是既要区分敌我矛盾,也得要区分人民内部的矛盾。因为人民内部的矛盾也是相当复杂的。
可自改革以来我们强调的却统统单一只是一种法治管理。似乎只要法治管理搞好了,就一切皆搞好了。可事实证明,法,其实不是可以随意,随随便便就能强加到被管理人的头上的。因为你随随便便就统一一律的去用法管理,比如这个也依法管理,那个也依法管理,那实际就等于不要管理。具体的就是法不是可以量力而行的。法不是可以前后有别,前后有序的。法不是可以分别不同的人以不同的管理的。而如果任何一种管理都不能根据不同的人去进行不同的管理,那就等于是不管男人女人,不管老人幼人,不管壮人弱人,全都一律只能一种吃法,一种屙法。可那样一来,整个的社会管理就会呈现一种什么状态?就会呈现一种管与没管差不多,管理了也等于没管理或者甚至还不如不管理。法治的管理其实只适用那些管理成本不高,或者管理成本不大的具体内容上,比如不论是国家还是个人,只要全都事实明了,证据确凿,条理清楚,那这时搞法治管理,无疑应该说是一项既有效又公正的管理。可事实证明,这样的情况无论是在改革前还是改革后,实际都很难找到。
阶级管理不是等于要把人全都分成阶级,但只要在阶级范围之内的,那就必须得接受阶级的管理。而这样就是说,并不是所有人都必须接受阶级管理,不是。阶级管理只是针对那些确实有需要搞阶级管理的人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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