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第三卷说:股份公司是对资本主义的消极扬弃,合作社是对资本主义的积极扬弃。抛弃资本主义,走向社会主义,必须两条腿走路。
一条是大力促进股份公司发展和股票上市,将生产资料资本家私人占有转为社会占有(先不要改变所有权),加强外部对股份公司治理的监管,逐步降低资本所有者对股份公司的控制力。加大养老资金进入股票市场的力度,股份公司的利润分红壮大养老资金,最终回到工人手中。鼓励工人购买股票,股份公司的利润分红部分回到工人手中。政府要积极促进股权分散化,逐步消除资本家对股份公司的控股地位,将股份公司转变成为社会占有,分散的个人终极所有的公司,实现马克思希望的在社会占有基础上的个人所有制。
另外一条就是国家扶持合作社的发展,国家通过信贷优惠、税收优惠的政策鼓励劳动者自愿组织合作社。合作社一定要实行生产资料社员共同占有、社员个人终极所有的制度,社员一人一票选举合作社领导,任期3-5年,每年社员一人一票对合作社领导进行信任投票,信任投票通不过的领导即被罢免。劳动者民主是合作社生存和保持社会主义性质的根本!没有劳动者民主的合作社必然贪污腐败、效率低下或者向资本主义企业质变。
传统的全民所有制度和集体所有制由于缺少劳动者民主已经质变为官僚资本主义所有制。根除市场经济、实行完全的计划经济将剥夺劳动者的自由,与马克思的共产主义是“自由人的联合体”的理想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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