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剧《秦香莲》里包拯有一段“西皮散板”,其中最无奈的几句唱词是:“这是纹银三百两,拿回家去度饥寒。教子南学把书念,千万读书你莫做官……”每每听到这里,总有一种道不尽的酸涩。无独有偶,全国政协委员、北京中华民族博物馆馆长王平有一段高论:“我们也不要鼓励我们农村的孩子去上大学,因为一旦农村孩子读了大学,就回不到自己的家乡,回不去自己的家乡就是一个悲剧。”真乃当代版的包拯。
之所以说她是当代版的包拯,是出于对她一片菩萨心肠的体谅:当代的城市很难生活,不适合农村人。
因为她说了,不是要鼓励农村人都进城才叫幸福。“在城市里呢,蜗居在北京或者蜗居在他读书的地方,可是蜗居后,要到什么时候才能买得起房?像这么高的房价,什么时候买得起?好了,这样他自己这一代牺牲了,将来他还得有他的第二代,到那个时候,他可能才适应这个城市。”王平认为,农村的孩子如果读的是中专或是高中的话,他就会回到农村。“他们不用来城里,在农村也许就发展起来了,有技术,有目标,有幸福。”
这也确实无奈。上世纪80年代初,人们看港台电视剧,惊奇地发现境外人的住所装有防盗门,阳台还装有铁栏杆,简直是将自己妆扮成了动物园的猴子。几十年以后,内地的富人发现“铁栏杆”不管用,有人建议将穷人和富人分开成不同的市区。所以说穷人本来不适合跟富人住在一起,何况农村人呢?
真如此,农村人不管怎么说,都应该感谢王委员的好意。
而她的另外一些言论似乎又在这种善意之外。
她认为,十三亿人口的中国是个农业国家,“因为我们的地理环境包括我们五千年的文化,决定我们就是一个农业国家。既然是一个农业国家,就要保护我们中国的文化。”她认为中国的文化也要在农村广大老百姓身上体现,只有他们在农村生存的过程中,才能体现出民族传承的载体,“他们可以把我们的文化传承下去。” 她认为,城镇化不要匆匆忙忙把大山上的老百姓搬到平原,把牧区的搬到郊区,然后把郊区的搬进城。“在搬迁的过程里,我们是把每一种文化的发源地都给断了,然后换一种生存方法强迫他生存。”她认为,快速的城镇化,会导致“我们只剩下北京上海了,所有地方都是这个样”。
她还说,农民也是一种传承,“我们不能说它是一味的落后,大家应该从一种全新的角度重新看待农村,你们不知道田头上那个八九十岁的老头比我们有文化多了!人家坐在田里面,看看天,就知道会不会下雨,收成好不好。我们有这个本事吗?我们没有,所以我们对文化的看待,不是说我们拿哪种文凭来论事。”
本博引伸一句,刀耕火种、茹毛饮血,才是自由自在的原生态。破坏这种原生态就会“把文化的发源地都给断了”!
我听说美国也“保护”印第安人文化,那就是保留他们的“原生态”。一旦与白人社会融合,这个世界就不存在印第安文化了!还有的国家专事驱赶喜欢住大篷车的吉普赛人,说是“让他们回到他们应该待的地方去吧!”还有那个专门在卡普亚城一所角斗士学校参训的角斗士斯巴达克思,有钱人就喜欢慢慢地欣赏、仔细地品味奴隶的不死不休的角斗。
这已经不是包公的慈善了,也许是“职业”的担忧吧。假如中国都“城镇化”了,没有了黄土高原的粗犷,不见了江南春雨的细腻,这个中华民族博物馆将何以为继?总不能为保护五千年的农村文化建立“野生自然保护区”吧?
但有一个问题不知委员作何解释?打工的农民回农村过春节才一二十天,北京上海的富人都着慌了,有的宁可出几倍的价钱挽留。当城里突然发现农民工就地就业了,“佣工荒”又成了“社会问题”。是不是应该这样解释委员的意思:农村的孩子如果读的是中专或高中,“有技术”,可以永远为城市打工,而一旦上了大学就会梦想做“城里人”?为城里人打工和“做”城里人是不同的,那有很分明的等级。
末后,我突发奇想:为了保护中华五千年文化,应该将城里的文化人“保护”到农村去,而将那些没有文化的农村人统统撵到城里来,让他们爱上大学就上大学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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