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是人权的外壳——从“社会关系总和”的角度来探讨人权与主权的关系
“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自从真正弄明白马克思这句话之后,我在琢磨与人相关的任何问题时,这句话通常是我思考的起点。真理之所以伟大,就在于真理具有普遍的适应性,在其定义的范围之内,真理总是以“规律”的形式出现在人们面前。马克思之所以伟大,就在于他发现了某个领域内的真理,人们用他发现的真理,总是能够解决实际问题。能否解决问题,这是科学与神学的关键区别。有些网友可能会抓住我的马甲说事,认为我一个学佛的在这里倡导科学、否定神学不太符合身份,我想这肯定是对佛学不太了解的人才会这么认为,神学是宗教下的一个子集,佛学的内核与神学没太大关系。闲话少说,言归正传。
去年上半年网上流行“偷菜”,去年下半年到现在最流行大概是“微博”,这两种网络应用有一个共同的技术内核——社交网络,去年获得奥斯卡奖的一部电影名字就叫《社交网络》,现在IT行业里面最风生水起的不是网络搜索的谷歌,而是社交网络的脸书(facebook)。为什么社交网络会有这么大的发展?主要原因就在于他们模拟出了更真实的“人生”——人是社会关系网中的一个节点。“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交网站对这点会有更深切的体会。
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那么“人权”呢?“人权”就是“社会关系总和”所拥有的基本权力。人具有自然属性,也具有社会属性。无论是人或者是其他生物,它们所拥有的每一种属性,都是“需要一定的条件才可以维持”的,而维持这种属性的条件往往就构成了权力的主要内容。吃喝拉撒,属于人的自然属性,所以,凡是违反人的生理规律,阻止或者制造障碍,限制别人吃喝拉撒的行为,都是在侵犯人权,因此深圳的某些血汗工厂野蛮的限制员工上厕所的时间,这就是在侵犯基本人权。现在网上这些要死要活要“人权”的右派网友,当年他们对这种明显侵犯人权的现象似乎并不在意,那时候他们好像更在意“效率”这个玩也?而以前计划经济时代,由于非常重视劳动者的基本人权,那时候“干好干坏”基本人权都有保障,有些人又打着“效率”的旗帜剥夺了这种人权保障,这当然也是在破坏人权。谁重视人权,谁在藐视人权,这不是很明显吗?
当然,人除了有自然属性之外,人更多的是拥有社会属性。如上面所说,人是广阔的社会关系网中的一个节点,按照社交网络的理论,世界上每一个人,最好可以通过六次关系映射,就与其他人建立起联系。所以在一个语言环境之中,人的社会关系网其实是没有明显边界的,我的社会关系网与你的社会关系网可以通过有限的步骤就建立起联系。经常玩校内网或者微博的人应该很清楚这点,只要你愿意,你可以和世界上任何人建立联系。原理虽然是如此,但由于交流条件的限制,人们的社会关系网往往由语言、宗教、民族、地理等条件限定边界,而统管这些边界条件的往往是“国家”。所以国家“主权”就是一个人“社会关系的边界”。由此可见,主权是人权的一部分,而且是最外层的那一部分,主权被侵犯,往往是人权被侵犯的开始。就好比一个人的“皮肤”被划开一道口子,往往会感染细菌,而细菌则可能通过这道口子,进一步侵害身体内部。所以,侵犯主权其实就是在侵犯那个国家的人权。这种侵害一开始可能并不会扩展到具体某一个人的身上,但这种侵害肯定已经影响到了每一个人的社会关系。也许你的七大姑八大姨的小儿子是一个军人,正执行任务,被侵略者打死,那么你的社会关系是不是已经被侵害了呢?你作为“社会人”的那些基本权力是不是就已经被伤害到了呢?
所以,打着维护人权的旗帜去侵犯主权,其实正是在侵犯人权的一种形式。而那些高喊人权高于主权的所谓的“人”,他们以为自己只具有动物属性,没有社会属性,所以只把自己的“人权”集中在自己个人的肉体上,而完全忽略掉自己“社会关系总和”的权力。完全忘掉自己的亲戚朋友同学同事等等社会关系。所以,我奉劝各位网友,千万别和这种人结交,一到关键时刻,他就不把亲戚朋友当人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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