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前卒
《炎黄春秋》2010年第八期首篇重头文章是该刊编委会成员杜光写的“我看中国改革的目标模式”。这篇文章公然和我国改革开放唱对台戏,将民主社会主义视为我国改革的目标模式,放肆地利用其所占有的社会思想多元中特殊一元的地位,对党和党领导的改革开放事业展开了一场新的攻势。
文章认为我国改革中不容忽视的缺陷是“没有找准改革的目标模式”。这就是:为市场经济加上了社会主义的定语,“模糊了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在政治领域,虽然“官方和民间对改革政治体制,建立民主政治都有殷切的期待”,但由于这方面改革的实施“触及了四项基本原则”,当然也就“谈不上什么目标模式了”。问题十分清楚,在的意下,只要改革一碰触到社会主义,无论是经济的还是政治的,改革的目标模式就“模糊了”,“再也谈不上了”。杜光先生把改革和社会主义看成冰炭不同器、水火不相容的对立物,这一点他是毫不含糊的。他还不同意把改革说成是“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他认为这样说是由于“受斯大林主义影响”。
杜光先生自己设定的我国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十分清楚明白的。这就是: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文化自由化、社会平等化。杜光先生很坦率,他一下点到了要害,这就是这四句话的内容恰恰是民主社会主义的本质所在,而这也正是杜光先生心目中的改革的目标模式,这是他的底牌。在杜光先生看来,这也是我国改革的“历史任务”。而要完成这个任务,只要“不去争论改革究竟是‘姓社’还是‘姓资’就行。”由于“极左派攻击改革是走资本主义道路,只要走不出斯大林主义的阴影,争论起来,改革必败无疑”。因此,“只要离开斯大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改革的目标就不难确定了,如此这般,杜光先生手中的底牌就亮出来了。
接着,杜光先生逐节阐述了他的“四化”。关于经济市场化,认为,市场经济最主要的特征是自由竞争,这是市场经济的活力源泉,而我国的国有经济“从一开始就同市场经济若即若离”。事实上,我国的国有经济早已进入了市场经济体系,但是杜光先生对国有经济现状不合胃口,他认为,中国当前的经济形态没有做到使市场经济“统御整个经济领域”,这就不是杜光先生心仪的经济市场化。杜光先生继而为民营经济大声叫屈。尽管民营经济已经超过了中国经济的半壁天下,而且有2005年公布的发展民营经济的36条撑着腰,杜光先生认为仍有“玻璃门”和“弹簧”门挡着民营经济的发展,虽然不久前又出台了一个发展民营经济的新30条,杜光先生仍认为“前景未可乐观”。杜光先生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提法最恨不过,其中尤其使他生气的为二条:公有制和党的领导。他认为这是“来自斯大林的社会主义特征”,并且硬责之为“不但违背马克思主义,而且是同市场经济相互牴牾,格格不入的”。不定期故意歪曲马克思关于“联合起来的社会个人的所有制”这一名言的含义。他故意回避马克思说这句话的本意和实质是什么。一段时间以来,这些反共非毛的勇士们常常拿这句话任意开涮,指责别人。其实他们这样做是一点也帮不了他们什么忙的。马克思说这句话有他自己对共产主义前景的深刻描述,丝毫也不意味着要排除作为社会主义根本特征的公有制的党的领导这两条。杜光先生所以欣赏马克思的这句话,是里面提到了“个人的所有制”,他从自己的立场出发,想当然地自以为是地认为这个提法暗含于他们心目中无限崇拜的私有制的心理底线。而恰恰是马克思对私有制的不共戴天以及要消灭私有制的种种强烈的真理意识和极大的理论勇气,杜光先生则是完全顾不及的,也是格格不入的。杜光先生内心至高无上的愿望在于千百倍地提高民营经济。他认为市场经济的主体是民营经济。“以市场化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就是要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以使民营经济为主体的市场经济成为整个社会经济形态,在自由经济的环境中实现优胜劣汰,有效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就是先生在经济市场化这个葫芦里卖的真药。
关于政治民主化。杜光认为,人们“强烈吁求改革政治体制,建立民主政治,但迄今看不到启动改革的明显迹象,执政党的文件里虽然不断有改革政治体制的说法,但也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杜光先生承认我们的宪法里明白地写着公民享有的言论、出版等各种基本权利以及制约和监督政府权力的明确规定,但是他认为这些规定“在于恢复”,在他看来,这些规定只是空文,因此需要“恢复”。在文内大事吹嘘宪政民主。但他的宪政民主指的是“所有民主国家的朝野有识之士共同认识和追求”的那种宪政民主。显然,他指的是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政民主,这同我们的主张是格格不入的,这是常识。但是,杜先生一而再再而三,千百次地要否定和排除这个常识,总是无休止地要把西方这一套货色搬到中国来,一再抱怨他们心目中的那种宪政“仍遥遥无期”。但历史注定他们是必然要失败的,虽然他们总是不停地撞着南墙。
关于文化自由化。认为,文化和自由相互影响,自由对于文化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60年来,除去1989年前的10年外,对文化的压制以及文化专制主义的干扰,文化领域‘乏善可陈’”,“造成了文化凋零,知识断代的严重后果”。这是对我国党领导下的文化工作的恶毒攻击和诋毁。尽管60年来在文化工作上有不少失误,但这种一棍子打杀的判断,是完全不从实际情况出发的。杜光欢呼:“互联网的出现和复印技术的普及……出现了日益繁荣的山寨文化和山寨出版物”,“成为延续中华文化的重要渠道”。人们共知,山寨文化和山寨出版物良莠并存,需要用正确思想进行整合和引导,这是客观现实和需要。对“山寨”现象如此欢呼雀跃,显然是别有用心的。
关于社会平等化。杜光认为,平等是资产阶级反封建反专制的强大思想武器,平等已成为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而中国的文化传统里,从无“平等的遗传因子”,而“建国60年来,平等的历程更令人唏嘘不已。”中国社会被“人为地”制造两个被压迫、被剥削阶级:贱民阶级由地富反坏右及其家属构成和农民阶级,“只是名义上的国家主人,实际上被剥夺很多公民权利”,并被“当作要割掉的资本主义尾巴”。粉碎四人帮后,又出现了“权贵阶级”以及“由民间不肖之徒演变而成的豪强”这两部分人在这几年来“勾结在一起成为现阶段不平等、不稳定的重要根源”。对于治理这种“不平等”的招数是:既铲除其根源,又发育公民社会,调动民间维权自觉性,使民众成为“足以同侵权者抗衡的力量”。这一招教我们这几年真是听得多了,说到底,无非是要把西方公民社会的那种模式移植到中国社会来而已。
为使改革达到实现民主社会主义的目标模式,杜光按照他亮出的“四化”要求,开出了四个方子,在关于经济体制改革方面,提出要打破给民企设置的玻璃门和弹簧门;严惩权贵集团,制定反垄断法,打破国企的垄断,逐步推行按生产要素进行分配;实行职工持股,实行工人阶级有产化;把土地还给农民,实行耕者有其田。在关于政治体制改革方面,提出要制定《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和建立有效监督机制遏制权力的横行霸道。在关于文化体制改革方面,提出要限制有关文化主管部门的权力,制定出版法、新闻法。关于社会体制改革方面,提出要培育健康公民社会,在各级学校里建立公民教育体系,并制定《公民权利义务法》。所有这些方子,有的是不切中国实际,不合中国国情,有的是故意丑化党和政府的形象,有的是故意放空炮、开黄腔,更有的是裹着糖衣的砒霜毒药……而且大体不脱民主社会主义的窠臼,说来说去都是民主社会主义的空话套话,了无新意,使人生厌生腻,一股子恶心。作为现代资本主义一种实现形式的民主社会主义的卫道士和吹鼓手,杜光先生也已到了词屈技穷的地步。当然,他们还会继续摇唇鼓舌,继续表演下去,这一点是无疑的。
《炎黄春秋》第七期曾经给人们比较低调的错觉,而第八期的内容除去杜光先生这首篇文章外,还刊登了其他许多奇文、恶文。这表明,这本被杜导正先生标为“国内权威刊物”的出版物(引自《杜导正日记:赵紫阳还说过什么》一书),沿着自己的反中共反社会主义和非毛化的道路继续越走越远,而且是变本加厉地潜程疾行……
(《环球视野globalview.cn》第36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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