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一叶:这不是文字狱,是文化狱
苏 杜
时间 2011-07-30
【本文大意】文字不能成狱,文化才能成狱。这种文化的核心是“忠”。以“忠”化民,文狱天下,多少罪恶假“忠”以行,天下实以“忠”乱矣。中国要改革,非革掉这种文化的命不可。
山东省政协委员会主办的文史杂志《春秋》(2009年第六期)上,登载了一篇《清初中国北方最大的文字狱---黄培案》(下简称《大文字狱》)。题目很引人眼球,于是便看了下去。但一看,才知道,文中所说清初的山东黄培案,并不是什么文字狱,而是文化狱。
黄培者,山东即墨人也。祖父黄嘉善,明万历兵部尚书,赠太保衔。作为“官后代”,黄培也备为明廷器重,官居“锦衣卫合法事、提督街道”之职(文中所引职衔类,均据《大文字狱》,存疑不探)。崇贞死煤山,清军入北京,明朝终结。黄培忠于本朝,不仅不为清官,且使妾自缢,扶母柩归葬,托子其叔,亦图以命报国。后经其叔力劝,虽未死节,但蓄发留须,不着清服,并与前明举人,其姐夫宋继澄等结成诗社,饮酒赋诗,“怀明反清情绪时溢诗文”。从顺治元年(1644)至康熙元年(1662),黄培作诗凡280余首,略加删改,成《含章馆诗集》,并于康熙元年,付梓成书,分赠亲友。
《大文字狱》以上述为其文首节,并标以“埋下祸根”。然而,这是不确的。黄培虽“怀明反清情绪时溢诗文”,并刊刻散发,但这一“活动”,从顺治元年(1644)至康熙元年(1662),长达18年之久,可见并不为官民二方所忌、所限、所治,而且,《大文字狱》后文所引山东省提刑按察使司最后结案时具奏朝廷的公文也说得明白,黄培虽“系明朝仕宦,隐怀反抗本朝之心,刊刻逆书,吟咏诗句,尤见狂悻,宽袍大袖,沿用前朝服制,蓄发留须,故违当朝法令,大逆不敬,”应按“隐叛诽薄之罪”,但“法无正文,无从援引”。显然,黄培“隐叛诽薄”,并未触犯时法。顺治帝、康熙帝虽能平天下、治天下,但对“隐叛诽薄”,也就是“腹诽”之类,也是给不出定罪条文的。事实上,据《大文字狱》所述,从康熙四年春(1665年)黄培被首告到康熙七年(1668年)正月山东督抚会审,再到康熙八年(1969年)春黄培济南就刑,历时四年,几经周折,期间,不仅受理首告的即墨县不当回事,托病不审,对手告到山东省抚院,抚院不仅认为“所控各节皆无实据”,而且坐罪原告,拟“革其学籍发边流放”,继而将黄培的“辩呈”禀奏清廷,使黄培的声音能“上达天听”。当对手赴京“叩阍控告”时,黄培也派人赴京“叫阍申告”。如果黄培自以为“刊发诗作”属触科犯条,他是没有胆气从县到省再到京地对抗的。
那末,黄培何以最后仍然引发“圣虑”,被“定拟绞罪”,并于1669年四月初一在济南就刑呢?天热气闷,别的什么事也干不成,我们不妨静下心来,从“县治首告”到“叩阍控告”,看看其中有什么诀窍。
县治首告:原告叫蓝溥。此人何许人也?黄培前妻的弟弟者也。蓝溥的姐姐不再是黄培的妻子,按说,蓝溥与黄培也就没有了多少干系。然而事有所变,蓝溥的哥哥于顺治三年中了进士,官为山西布政司使。蓝溥之子蓝启新恃其伯父权势,自视甚高。黄培亦有一子,名黄贞明,又以明宦之后自视清高。二子虽为同窗,但素不相容。一日二子互相漫骂,黄贞明语及蓝溥,蓝溥迁怒黄培,遂摘录黄培《含章馆诗集》中不满现实的诗句,于康熙四年春呈控至县衙,告黄培有“怀明反清”之心。时即墨县令有疾在身,未加审理。事情由春至夏,拖到是年七月,蓝溥又递状莱州知府催促。尽管如此,首告仍未成案,受到审理。可见,“文字”虽有,“狱”却不成,首告告败。
省院再告:原告叫金桓。此人又何许人也?金桓者,亦即墨人也。期间秀才,也是黄培的佃户。金桓欠黄家佃银,被屡屡催讨,又遭黄家家人殴打,怀恨在心,伺机报复。当他闻知蓝溥呈控黄培“怀明反清”,也凑了一纸以《含章馆诗集》中不满现状诗句为主的呈控,告进了莱州道。莱州道尹范平氏虽然见状即审,结果却是“蓝、金两家私了”。黄培本人甚至连道也没有去,仅由其子黄贞明代为“疏通官府”,一场风波就平息了。可见,“文字”虽有,“狱”仍不成,再告再败。
省院复告:原告仍为金桓。金桓已经同意“私了”了,为何又到省院复告呢?原来,又一个人物“浮出了水面”。此人叫“姜元衡”,原名黄元衡,与黄家大有瓜葛。“姜元衡”祖藉莱阳,并非即墨,。其祖父因家境贫困流落即墨,为黄培祖父黄嘉善老先生收养,成年后取名黄宽。黄善人为黄宽娶妻,继而供其子读书并入庠。到了黄培这一辈,黄培又出钱将黄宽的孙子黄元衡送入学堂,黄元衡竟在顺治年间中了进士。中了进士的“黄元衡”,即改“黄”复“姜”,成了“姜元衡”,一副小人得志相。姜进士官作到翰林院侍讲,却行为不端,利用职权,“贿买童生”,结果受到降罚,告假回家。黄培对“姜元衡背主复姓、恃其显贵、横行乡里、依附清廷、结交官府”等行径极为不满,多次在公众场合予以痛贬,不讲情面,致使“姜元衡”与黄家积怨成恨,伺机报复。“姜元衡”闻知黄培被告,暗自高兴。蓝溥首告失败,金桓再告再败之后,“姜元衡”不甘失望,遂唆使金桓以赴省控告而敲诈黄培。不料金桓此技为黄培识破,遭其痛斥,金桓其叔还为其“品行恶劣”将他一顿痛打。“姜元衡”恨心不死,暗中仍唆使金桓复告到了山东省抚院。岂料省抚院认为“所控各节皆无实据”,加以金桓为本族证为“品行恶劣”,结果不仅文字在、狱不成,复告复败,金桓反被省院按诬告坐罪,拟“革其学籍发边流放”。金桓大惧,遂求于“姜元衡”。于是,“姜元衡”不仅“浮出水面”而且直接登岸,康熙五年六月,一纸“论状”将黄培告进了山东省督抚衙门。
督抚“论告”:原告不用说了,就是顺治进士“姜元衡”君了。此君的“论状”果然厉害,一进山东督抚,立刻引起高度重视,以为叛逆要案,不敢自专,遂上奏清廷,请示处理。同年八月,清廷下旨,着山东督抚对此案“严审奏复”。至此,黄培一案才成了康熙过问、清廷督办的要案大案。康熙七年正月,山东督抚组成以巡抚为首的会审团,开审黄案,历经一年余,才将审理意见具奏清廷。虽“律无正文,无从援引”,仍定黄培“隐叛诽薄之罪”,“援他律比附,定拟绞罪”了。
此处的“论告”,是我生造的词,但它有来历,这来历就是“论状”。“论状”不同于“事状”,“事状”在“事”,“论状”在“论”。以“事状”立案,大约是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以“论状”立案,则是以“论”立案,“律无正文,无从援引”,也可以“援他律比附定罪”。黄培的《含章馆诗集》,本“事”,即使官司打到省院也是“控告各节皆无实据”,还要坐原告诬告罪。据“论”,则“案情十分严重”,即使“姜元衡”只告到县衙,即使县令病得要死,他也是不敢自专,要逐级呈报,请示处理,黄培“隐叛诽薄之罪”仍然在所难免的。文字何辜,枉披罪衣,其实在“论”。“论”而成狱,不胜枚举。宋江题壁,不过是酒后骚狂,但经黄文柄一“论”,他只有进死牢,待秋决。丁玲讲毛泽东延安讲话、党的文艺方针,前三十年一“论”,成了“极右”;后三十年一“论”,又成了“极左”。尽管她所讲题同,《太阳照在桑干河上》也只字未改,但“隐叛诽薄之罪”照成。
“论状”可能与时俱进,但其立论的根本是“忠”,“论”彼叛或“论”已忠,或彼叛、已忠兼“论”。“论状”之外还有“论文”,“论状”特指,“论文”则横扫天下。而无论是“论”彼叛还是“论”已忠,是“论状”还是“论文”,均可使“论”者站上政治与道德的最高制高点,同时将使被论者踢下地狱。因为,这是合于“圣虑”,代圣立言,替天行道的。文以载道,载的就是这种道。状也是文,文道即为状道。圣道发展,出神入化,遂成文化。文字是成不了狱的,成狱的是这种“忠”文化。三从四德的核心就是“忠”,“忠”于皇上一人。这种“忠”文化是深入国人骨髓之中的,我就担心有读者看到这儿,会以为我是在提倡“奸”或“叛”。
“忠”虽是最高的政治与道德,但它设计得特别宜于“践行”。一个字,“顺”就行了。正如以顺为孝,以顺也为忠。顺践顺行,忠臣满朝,顺民遍地,忠孝两全,顺治成焉。黄培要不掉头,要尊荣仍旧,其实很简单,顺着来就行了。新政要他作官就作官,要他留辨便留辨,皇上变了,其“忠”亦变,力辅其政,其地位当不在蓝浦之兄的山西布政司使之下,蓝、金、“姜”之流,结交还怕找不到门路,还会与他作对,要他的命吗?识时务者为俊杰,时务就是潮流,识时务就是顺潮流,而潮流的代表就是当朝皇上,顺潮流就是顺当朝皇上,就是必将成功或已经成功人士,也就是俊杰。
不过,“忠”文化设计得这样完美,也就生出只有完美才能生得出的弊端来。上好,下必甚焉。以“忠”为道绝对,以顺为“忠”易行,附骥攀鸿之蚊子蝇孙也就成群结队而至了。太平盛世,他们活跃在“文化战线”上,怀揣“论状”,手提绞索,专抓“隐叛诽薄”分子。民族危亡,他们便捷足南渡西迁,在陪都临安“曲线救国”,过后又是“文化大师”。似忠的大奸,如历代的阉党,不必说了,单看此案中的蓝、金、“姜”、杨这些活在常人身边之流,也就更能明白。他们处心积虑的,不过是谋一已之势、谋一已之财、谋一已之权、谋一已之稳而已,何尝为康熙操半点心?再说点近的吧。凭借给一名党员、党小组长、党支部书记提了点意见就判对手为“反党言论”,也就是“诽薄”;“反党分子”,也就是“隐叛”的,多数为了自保,并非保党,少数,也不过是为了一顶“反右骨干”的桂冠,能有所升迁而已。所谓“反右扩大化”,其症候其实在这儿。病根未除,三十年后,又附在新时代“反左旗手”的躯体上出现了。所谓太平盛世,其实只是他们的太平盛世,与百姓,即使是顺民,是毫不相干的。现在的“忠”文化大师们对康乾盛世歌颂得不知说什么好,但其实呢,当其时,打杀稍稍有点进步意义的文化之狱正不知有多少。黄培一案尚有文字可考,那连半点血痕也留不下的小“诽薄”分子、小“隐叛”分子,更是难为人知,无可计数了。正所谓为了打鬼,借助钟馗,多少罪恶,假“忠”以行。
有解读说,这不是“忠”不好,是下边的歪嘴和尚将圣经念歪了的缘故。这是盛行多年的说法。不过,我的看法,皇上圣明,对于下边的歪嘴和尚或歪嘴方丈,他是心知肚明的。他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睁一眼要治下忠,闭一眼凭治下奸,长一头小辫子,正好抓的。如果让朝中臣子、天下百姓都“忠”得彻头彻尾、彻里彻外,圣明得与皇上一样圣明,那还就大麻烦了。曹操手下的一个杨修,说到底,不就是因为“忠”过了头而掉了头吗?这睁、闭之术,还是为了“忠”的贯彻与“践行”。
然而,这也就从根本上造就了“忠”文化的混噩。几千年来,为“忠”贵的,为忠死的;为奸死的,为奸贵的,不可胜数,但鲜有明白“忠”是怎么一回事的。这就是中国特有的老字号:酱缸文化。什么红的白的,一酱到非红非黑、又红又黑的“忠”色,那内瓤与面目就全非了。绝食、自焚,这大概是泊来品,原先也许是管用的,但到了中国,就不如上吊、跳井、抹脖子受晴睐。他自个儿不吃,怨谁呢?公众场合携带易燃物品,不是扰乱治安吗?便是那红十会,不是也酱得又红又黑了吗?
不错,中国是需要改革的,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都需要。中国不能死在这个酱缸中。但是,中国真正的改革者,是一定要革“忠”文化的命的。鲁迅,毛泽东,正是这样深刻的改革者的最杰出代表。他们砍倒下了“只反贪官不反皇帝”,“替天行道”的杏黄大旗,真是革了一下“忠”文化的老命。他们的文化革命虽然败于一时,并遭到了中国历史上迄今为止最为疯狂的反扑倒算,甚至将孔丘的九五之尊树在天安门广场以示其威,令稚子古装读经以示其闹,乘桴浮于海以示其痴,但这是因为他们触到了中国社会裹足不前的死穴。现在,越来多的人们看到了,当“忠臣”满朝、顺民遍地、文狱天下的时候,社会会混暗到何种程度。当兵的,夜不思战事,日不理战具,大谈“正心诚意,强邻必然自服”,结果东不能钓鱼,南不可淘沙,西不便牧羊,北难以伐木。出使的,到处攀亲附伴,结果屡屡受辱而归。理政的,“保驾护航”,“强势维稳”,一切灾难全归老天爷顶缸,结果“恶意上访”,防不胜防。经商的,吃喝穿用,无不掺毒使坏,老少咸坑,结果谈吃喝穿用而色变,民不聊生。为师的,“贿买童生”,做得贼惯,其中师而大者,还教育全体国人“假话全不说,真话不全说”,伺机而发,有选而言,结果弄得当局连“恐怖”真相也察不出来。甚至当桥断路陷、楼倒屋塌、城淹乡旱,动车初撞,死者不知所在,伤者还在呻吟的时刻,全国百姓还要听从“皇甫平”们的“解读”,从中生出“温情”、长出“理性”来。谁要是“非礼而视,非礼而听,非礼而言,非礼而动”了,轻则“诽薄”,中则“隐叛”,重则“明反”,锒铛之声,悠然可闻。当然,这“忠”化,现在有了一个好听的新名词,叫“讲政治”,但最愚的愚民也明白,这是一回事的,还是要他“忠”,要他“顺”的。而在这“顺”流而下中,中国就会继续倒退,而不是自诩的前进,这是任何涂脂抹粉、文过饰非都掩饰不住的。但同时,反抗,也是任何“论状”“论文”所压制不了的。甭管怎样,中国不会沉寂在酱缸中,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中国总归是要前进的。但这靠的是工农大众,不是忠臣顺民,也不是黄培的“冤二代”。他的儿子,葬父后隐居深山去了。他的女儿,出家为尼去了。这是另外一种形式的顺,也就是“忠”。这一层意思,本文就不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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