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材料:
【◇ 调控持续加力 分配不公仍凸显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打破“大锅饭”和平均主义,逐步确立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有效地激发了社会创造活力,促进了社会财富的极大增加,人们的收入水平普遍提高。但近年来,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分配不公问题凸显出来。
党和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调整分配关系。如连续7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年均增长10%;连续8年出台涉农“中央一号文件”,十七届三中全会专题研究“三农”问题,惠农力度不断加大;“十一五”期间,各地平均3.2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每次平均增幅12.9%;加大对低收入群众的帮扶力度,实现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覆盖,基本建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等等。这些措施开始取得积极成效,“十一五”期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分别实际增长9.7%和8.9%,2010年农村居民收入涨幅自1998年以来首次超过城市居民。
但也要看到,收入分配领域的很多问题依然存在。比如,国民收入分配过多倾向于政府部门和企业部门,居民收入占比持续下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持续下降,普通劳动者收入长期偏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趋势没有根本扭转,2010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达3.23倍;垄断行业收入明显偏高,行业间收入差距仍然较大,2009年职工平均工资最高的金融业工资是最低的农林牧渔业工资的4.7倍;“灰色收入”、“隐性收入”甚至非法收入大量存在。】——摘自 从"怎么看"到"怎么办"·理论热点面对面2011②.《劳有所得 干有所值 ——怎么解决分配不公》 2011年08月16日00:0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讨论发言:
一. 这段文字,突出了“◇ 调控持续加力 分配不公仍凸显”的实际情况。
二.发展和分配是两个不同的课题。
分配上,打破“大锅饭”和平均主义,这的确是一种进步。但并不意味着这些年来,生产力的发展,财富的迅速增长源于“确立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这个论断 ——1.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论断,和 2.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并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论断,揭示的是社会主义必须解决好的“两个课题”:
1.发展的课题(“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做大“蛋糕”);
2.分配的课题(逐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分好“蛋糕”)。
为解决好这“两个课题”,我们始终在努力探索。6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尤其是近30余年来的实践表明:
——发展的课题,我们解决得不错。
发展的课题之所以解决得不错,关键是经济体制的改革、创新——从单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创新。
——分配的课题,我们解决得还比较差,还很不尽如人意。
分配的课题之所以解决的还比较差,还很不尽如人意,之所以“调控持续加力 分配不公仍凸显”,关键在于虽然打破了“大锅饭”和平均主义,但并没有创立新的与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分配制度。
把这些年来生产力的快速发展,财富的迅速增长的原因归结为分配制度改革,显然有些牵强。
三.我们“确立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人民网强国论坛的一位网友对“按劳分配”有疑问:第5楼 [ 现代曹龟 ]:“说话首先要实事求是才有说服力,例如所谓按劳分配为主。。。这种说法明显不符合今天的实际情况吗,到底那个工厂,那个县,那个市是按劳分配为主的?举个例子看看”。
这位网友的提问,明显认为现实中并不存在真正的按劳分配,这个提问虽然针对“实际情况”提出来的,实际上涉及到一个很重要的理论问题——按劳分配。
按劳分配,是马克思主义对未来社会个人消费品分配方式、制度的科学预测,是社会主义分配发展的方向、原则,也是已经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必须坚持的方向、原则。
已经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人们,有按劳分配的理想和愿望是件好事。但现实中能否实行按劳分配,就不那么简单了。不是单凭主观愿望就可以实行的,也不是说要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就能为主的——并不是社会主义发展的所有阶段都能实行按劳分配。
社会主义社会有不同的发展阶段,从新生政权的诞生,进步、发展到能够实行按劳分配,必然有一个建设、发展的历史过程,这是一个逐步缩小差距、逐步转变为全体人民比较富裕的历史阶段;因而是一个既不能长期因袭旧的分配方式、制度,又还不能实行按劳分配的方式、制度的历史阶段。
在这个特定的历史阶段中,究竟应该实行什么样的分配方式、制度呢?
在马克思看来,“以自由联合劳动的条件去取代劳动受奴役的经济条件,需要相当一段时间才能逐步完成(这是经济改造)”,而“公社的真正秘密就在于:它实质上是工人阶级的政府……是终于发现的,可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并进一步指出:“如果没有最后这个条件,公社制度就没有实现的可能,而是一个骗局。”
正因为马克思认为在“公社”阶段还不是实行按劳分配的历史阶段,因而他并没有把公社作为实行按劳分配的政治形式来看待,而是将逐步完成经济改造,“把劳动从垄断劳动者自己所创造的或是自然所赐予的劳动资料的那批人篡夺的权力(奴役)下解放出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视为新生政权的一项实质性任务。
中国虽然已经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但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还处于“以自由联合劳动的条件去取代劳动受奴役的经济条件,需要相当一段时间才能逐步完成(这是经济改造)”的“经济改造”阶段,在分配方面,还远没有完成“把劳动从垄断劳动者自己所创造的或是自然所赐予的劳动资料的那批人篡夺的权力(奴役)下解放出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这项实质性任务。因此,按劳分配是未来发展的方向、原则,必须坚持,但要成为现实,不管是为主还是为辅,都还相当遥远。无论是长期因袭旧的分配方式、制度还是把按劳分配强加于这个特定的历史阶段,都不仅在理论上有悖于马克思主义,并且会对实践中社会主义造成重大伤害。
看来, 解决好“经济改造”阶段分配——分蛋糕的课题,必须解放思想,要从企图实行按劳分配(无论为不为主)的误区中解放出来,回到“经济改造”阶段的实际中来,按照马克思所说的“把劳动……解放出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要求,创立与“经济改造”阶段相适应的能逐步“把劳动……解放出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能使劳动逐步从资本的奴役下解放出来,使劳动成为富民劳动,让劳动、勤劳也能致富的分配方式、制度。
四.我们在按劳分配方面是否存在认识上的误区?
长期以来,不少人总爱把市场经济条件下、现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企业的工薪性支出解释为实行的是按劳分配(或者叫所谓的“市场型按劳分配”),把劳动者从公有制企业所获得的工薪解释为按劳分配(或者所谓的“市场型按劳分配”)所得,实际上,这都是对马克思所预测的按劳分配的误解、曲解。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现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无论是公有制还是非公有制)的工薪性支出,都属于成本支出,是购买劳动力的成本支出;劳动者获得工薪,根本就不是什么按劳分配所得,而是出卖劳动力的劳动所得。
从实际情况来看:
同样的核算方式,同是工薪支出,同是用工成本,同是以“计件、计时”等多种不同的考核方式发放,为啥公有制就叫按劳分配,非公有制就不能叫按劳分配?
都是劳动所得,相同的货币,一样的用途,为啥从公有制企业获得的就是按劳分配所得,从非公有制企业获得的就不是按劳分配所得?
同一个劳动者,在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流动应该早已不新鲜了吧,同样的劳动所得,怎么会一会是按劳分配所得,一会又不是按劳分配所得了呢?
非经济早已有“半壁江山”之称,而且大都集中在“劳动密集型”领域,也就是说,大部分劳动者在非公经济领域就业,这样说来,岂不就是多数劳动者没有享受到按劳分配的待遇?对多数劳动者没有实行按劳分配,也能叫坚持了“按劳分配为主”?
现行的公有制企业有不少已经成了上市企业,也就是说,公有制企业的资本已非纯公有。莫非这样的公有制企业支出的工薪,有一部分是按劳分配,另一部分是非按劳分配?相应地,劳动者从公有制企业所获得的工薪,一部分是按劳分配所得,另一部分是非按劳分配所得?如果是这样,请问,公有制企业在支付工薪时,是怎样区分按劳分配支出和非按劳分配支出的?再请问,劳动者从公有制企业获得的工薪,每一分钱中都既有按劳分配所得又有非按劳分配所得吗?
对“半壁江山”以上的劳动者不能实行按劳分配,另“半壁江山”的劳动者实行的也只有“部分是按劳分配”,即使这样的按劳分配是真正的按劳分配,也称得上“按劳分配为主”?
实际情况已经非常滑稽可笑了,理论上,就不需要再过多论证其是多么荒谬了。关于“工资”的性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早有定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企业的工薪支出和劳动者从公有制企业获得的工薪,究竟是不是按劳分配,盼铁成钢郑重推荐大家看看中央党校陈文通教授的《关于马克思经济理论的几个重要问题》一文,特别是文章最后对所谓“市场型按劳分配”的论述。原文地址:http://bbs.qstheory.cn/bbs/thread-52124-1-1.html
值得深思的是:
我们在按劳分配方面是否存在认识上的误区?
在谈到分配时,我们总说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面对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历史阶段的社会主义,具备了实行按劳分配的条件吗?真的能实行按劳分配吗?
在分配制度改革中,我们亟须解放思想、深化对按劳分配的认识,走出认识和企图在现实中实行按劳分配的误区?
五.“党和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调整分配关系。”“但也要看到,收入分配领域的很多问题依然存在。”这是事实求是的实话。
这些年来,党和政府确实很重视并推出了很多政策、措施并收到了一些成效。对此,不能视而不见。同时要看到,分配的课题依然解决得还比较差,还很不尽如人意,“收入分配问题已经到了必须下大力气解决的时候。如果收入差距继续扩大,必将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摘自温家宝:《关于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几个问题》人民网 2010年04月01日09:25.
六.“必须下大力气解决” 刻不容缓 ,已经到了下“大力气”的时候了!
要有重庆人这种紧迫感:
【解决差距的问题,不能等,等到问题多了,再想改,也改不动了
薄熙来说,我们提出实现共同富裕,马上有人讲,这当然好,但急不得,这需要很长的时间,要沉住气,慢慢来,要等到经济实力做大才能解决,现在还不是时候。总之,好是好,但先别办。还有人讲,抓“共同富裕”会影响效率,贫富差就是市场经济的内生动力,你共富了,就没动力了。还有人讲,低工资正是咱中国的比较优势,不能丢,否则会造成资本外流。甚至有人批判:你这是走“回头路”,是要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
薄熙来说,尽管聪明人很多,帽子也很多,但解决差距的问题还是不能等,等到问题多了,再想改,也改不动了!即使下大决心,那时要付出的成本也会大得多!现在解决“三个差距”为时不晚,如果真正到了“两极分化”,那就没有“讨论”的余地了。“存在决定意识”,到那时候,有了10%或者20%的既得利益者,再加上他们属下的“精英”,你和谁去讨论这些问题?怎么去解决?其实,小平同志早在1992年,就谈到了走向共富的时间问题。他说:“可以设想,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离2000年已过了10多年,确实到了应认真研究共同富裕的时候了。】——摘自[url=]新闻中心-中国网 news.china.com.cn[/url] 时间: 2011-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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