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抚州5.26爆炸案的发生,应抓住其实质性的关键问题
过多地谈论钱明奇是英雄、还是恐怖分子,会模糊转移目前需要正视解决的关键性问题。抚州5.26爆炸案的发生,有如下几点关键性的问题需要正视、确认和处理。
一、抚州5.26爆炸案的导火索是司法不公,炸药是暴力强拆。
钱明奇十年维权无果后,才断了走依法解决途径的念头,由诉求转向以暴制暴的。如秉公执法就不会发生后来的爆炸案。案发后有人说:“炸了政府大楼不应该。”但就是没有提出关键性的问题——钱明奇应该怎么做,才能讨回公道?刚说不应该,没有应该怎么做的提议,就没什么意义和价值了。这也是钱明奇继唐福珍、叶忠诚……之后又一起用生命作代价提出的关键性问题。这个疑问是一个普遍性的社会问题——类似钱明奇遭遇的在全国还有千千万,这些无数受害者要讨回公道,不走钱明奇的老路,第二条路又在哪里呢?
我也是遭暴力强拆的受害者,我家住房是2005年11月30日被强拆的,是先将我蒙头抓进无牌照的面包车挟持到宾馆关押后强拆住房的。我一家人因此无家可归,至今还居住在当年抓我关押的地方——南通市北阁饭店贵宾楼1002房间。事发后,我家被拆住房的安置补偿和私有财产应找谁要?现场拆房的南通市国资委官员说:“是市政府叫拆的,找政府去。”市政府接访的反过来叫找现场的拆房人去。投诉举报又不受理,就连强拆那天拿走我家的现金及贵重首饰,至今也无人交涉归还。
如我不以暴制暴,把强拆我家住房、强抢我家财产的强盗除掉,事出大了,一方权势者肯把拆房方责任人交出来吗?不交责任人,我又如何讨回公道。
抚州5.26爆炸案让国人清楚地意识到:①民告官行不通;②今后自焚不大可能,要上黄泉路也得带上几个仇家作同伴;③如不依法严惩暴力强拆中祸国殃民的贪官污吏,清查解决遗留问题,留下暴力强拆的暴,就必然导致以暴制暴的暴的产生。一眛的靠压制群众上访来维稳,客观上滋长了邪恶势力的嚣张气焰,这是在制造社会矛盾、扰乱社会的正常秩序。
二、钱明奇是确有冤情的。
有人说:“补偿给钱明奇每平米360元不算少,是他自己不满足吧了。”真是这样吗?按国务院拆迁条例规定,补偿产权造房成本的重置价、成新价,分各类结构计算。室内装修设施补偿另外。2002年新建楼房成本要有两个360元之多,抚州区政府按每平方米360元补偿,定下这个补偿价,是他们某些人的意愿体现,脱离了法律规范下的补偿标准。说明钱明奇检举的擅自降低补偿标准,克扣征地拆迁款是事实。案发后的5月31日,抚州市中级法院重审,和钱明奇一起上访的其他7人拿到了新增的拆迁补偿款。如早点依法判决,就不会有后来的5.26爆炸案的发生。
三、对导致抚州5.26爆炸案产生的有关人员,理应受到国法的制裁。
按我国刑法规定,贪捞十万元以上的,对社会造成恶劣后果的,应判死刑。我们广大的民众没有必要把太多的精力和时间花在和少数人纠缠钱明奇的是和不是上,应一针见血地指出,抚州5.26爆炸案与抚州区政府官员拆迁,和抚州检察院拒绝受理、抚州法院受理判决不公有关。案子震惊全国,牵动着亿万民众的心,社会当局理应依法彻查,给民众一个交代。
四、治木治本、根除蛀虫,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抚州5.26爆炸案的发生,同情支持钱明奇的差不多占了全部,出现这样一面倒的舆论,上层建筑不能不反思和重视。这种社会性的全民意识,是不以少数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民仇恨那些楼里的人,客观上那里已不是群众说理伸冤的行政院和司法公堂,而是营私舞弊、袒护恶人制造冤案的场所,这就是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的必然结果。
全国各地每年都进行一次民主选举,可那是蒙上欺下,骗人的把戏,这才是一次全国性的最公正、最客观、最完整的民意测试。民愿不可违,滥用职权暴力强拆已泛滥多年,该到刹车整顿党风、政风、行风的时候了。类似钱明奇遭遇的在全国还有千千万,这些淤积多年的暴力强拆遗留事件,理应极早进行全国性的清查处理,那些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给民众造成严重灾难的贪官污吏,他们是这段时期民族的罪人,理应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接受人民的公审!!!
“南通李建华拆迁维权”
201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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