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中共博罗县委领导:
自 8月16日《南方都市报》登载了《游击队打的借条还能兑现吗》一文后,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严重地损害了当年我们父母所在的东江纵队和粤赣湘边纵队的形象。如8月17日的《南方日报》潮白一文,说什么在60年前就应该兑现,尽管不兑现是前人所为,今天的接手者也应当感到惭愧才是,似乎我们的父辈一直在赖账,今天的党和人民政府在赖账。网上更是骂声一片,什么“土匪”、“共产党的耻辱”…… 等等。我们的父辈已严正指出,这是对历史事实的严重歪曲!
1、当年在博罗地区的我党游击队没有李汉辉,与李汉辉相似经历只有李汉威。李汉威同志是1947年9月参加共产党游击队的,而这一张收据的落款是1947年8月。
2、李汉威同志参加革命队伍后,并没有在地主黄观荣所在地李洞一带活动,更没有执行过向地主借枪借粮的任务。
3、当年游击队对借粮食的借据,或收缴枪支弹药物品的收据都有严格规定,必须要有两人的签名,落款还要有所在部队的番号、印章,不是任何人可以随意去借、去收缴的。
在报纸上,黄海洋说:“李汉辉是在1946年冬天带兵进来的,一来就住在我家里,前前后后住了两年多,当时他手下大概有35个兵,来了就在我家天井、走廊打地铺,他们有自己的伙夫,自己带米、带油、带菜,借我家厨房煮饭,不够就跟我家买一点。”这绝对不是事实!
1946年冬前后,是我们的父辈人生中最艰难的时期。当时东江纵队北撤山东,为了不给国民党找到制造出影响北撤部队安全事端的口实,我们的父母奉上级的命令,绝对分散隐蔽,互相之间不能来往,不能与当地群众来往,不能与地方党联系。
父辈告诉我们,当时他们有十几人隐藏在象头山的山洞里,仅靠当地原来的一个做木勺的堡垒户农民给他们送点粮食,但当时一个贫苦的农民能有多少粮食?因此他们只能用大锅的清水煮着一点点的米坚持着。如果这一堡垒户不能及时送来粮食,他们就会有几天吃不上东西。晚上为避免暴露目标他们不能点灯,在漆黑的山洞里等到天亮。陈赓叔叔、陈潭清叔叔、黄伟新叔叔就因为下山观察地形,被国民党发现,他们宁死也不肯暴露自己的同志,最后都壮烈牺牲了。
1947年的1月26日,留下来有十几位同志在惠阳的富美村邓子廷叔叔家里开会,传达上级机关关于恢复武装斗争的指示,由于有人告密,他们十几人陷入国民党军队200多人的包围之中,在冲出敌人包围的战斗中,又有霍锡熊、刘有、黄卫民、郭贵叔叔壮烈牺牲了。
黄海洋说当时李汉辉八月十五给每个战士派发两个月饼,而给他家是48个月饼。我们有些在世的老前辈看了说,我们在那个年代行军打仗,正常吃饭都是问题,只有在打了胜仗,没收了地主、土豪的粮食、财物才能敞开肚子吃顿饱饭,吃月饼过中秋简直就是天方夜谭,游击战争那么多年他们连月饼的味道都没有闻到过。
前辈所述的这一切,都足以使共产党游击队向地主黄观荣借枪借粮的谎言不攻自破。
对这个“收据事件”,县委已组成了联合调查组,我们相信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事实的真相一定会大白于天下。鉴于《南方都市报》的文章已经严重地损害了我们父辈的声誉,因此我们强烈地要求:
第一、要本着尊重历史的态度,尽快把事情的真相调查清楚,一旦有了调查结果,必须要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调查结果,以维护我们父辈的声誉,还我游击队的清白。否则,我们将会无法面对我们的前辈,特别是那些已经为革命做出牺牲的前辈。
第二、要追查这起事件是否有人操纵?是否想通过此事件蛊惑人心,否定党的历史?让那些已被共产党没收了财产的人都来向共产党讨债。因为此事件不是一个单纯的偿债问题,一旦缺口打开,那些土地改革中被没收土地的地主后人都可以拿出过去的地契讨回土地,既然枪支可以赔偿,为什么土地就不能赔?这样引发的就会是政治问题,后果堪虞。因此对此“借枪事件”事件必须追究到底。
东江纵队北撤后留在博罗坚持、恢复武装斗争的游击战士后代
2011.9.8
相关文章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