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第二国民”
所谓国民:是指拥有国籍的国家主权构成者,及同一地域,同一国度,同一法律规范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就国度而言,具有祖国概念,民族概念,本民族文化概念的拥护者和继承者。
“第二国民”是指那些拥有本国国籍,但主体人格并未摆脱地域性情感,而客体人格却超越了地域性情感的人。也就是说,人身在本国而心却在他国的国格性人格分裂者。
人的社会属性,决定了人的人格存在及民族性人格和国度性人格的存在。这本来是一个国民最基本的属性。那么,“第二国民”的地域性主体人格偏移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从严格意义上来讲,“第二国民”有别于汉奸卖国贼,但只要条件允许这类人是有可能演变成汉奸卖国贼的。
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以后,洋人的坚船利炮使中国人从恐外,迷外,崇外,到思想文化方面的反思;从洋务运动到戊戌变法;从“师夷之长技以自强” 的改良运动到甲午战争的失败,这些都无不寄托着那时中国人崇洋迷外的情结。《马关条约》的签订加速了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化,于是,传统文化遭到了质疑,“西学东渐” 的文化思潮开始泛滥。
“五. 四” 以后,学习西方科学与民主的文化思潮深入人心。有位大文豪曾经这样告诫过青年:多读外国书,少渎甚至不读中国书。在他看来儒家礼教中写满了“杀人” 二字。在那个激进的年代里,人们沉浸在将传统文化一股脑扔进“历史垃圾堆” 的豪迈中。
中国传统文化从质疑到否定;从砸烂到彻底抛弃,都是当时知识界“崇洋迷外”者最大的历史性无知!
失去了本民族文化归宿感的人,势必很容易遭到其它文化的侵蚀,势必也就失去了民族自信心,也就更谈不上民族自豪感了,同时也就失去了民族灵魂。其结果是:地域性主体人格偏移所造成的地域性客体人格分裂,由此沦落为“第二国民” 也就再所难免了。
抗战期间由于日本的入侵,为很多“第二国民”营造了汉奸卖国贼的土壤。而今天的“第二国民”因为失去了这种土壤,其国格性人格分裂更加严重,以至于诋毁起自己的祖国和民族来,令人发指。他们的病态,就象王小东先生批判的那种“逆向种族主义”份子。
“第二国民” 也经历了“崇洋迷外”,“崇洋媚外”,“崇洋蔑己”的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各有不同,但也有相同之处,只是这三种“崇洋”形式在不同的阶段都凸显出不同的特征。“崇洋迷外”者的出现是那个时期落后与先进,挨打与被打的恐外心理所产生的疑惑,从而对西方先进技术及文化的迷恋,导致传统文化上的否定和砸烂。“西学东渐”的文化思潮使很多留学生东渡日本,西赴美国及欧洲。丢掉了传统文化的人们,势必就会在学习西方文化的过程中走极端。
如果说“崇洋迷外”的心理是由恐外及对自已不自信的文化产生质疑和否定而造成的外,那么“崇洋媚外”就是盲目崇拜了。进入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后,改革开放使国门再次打开,伴随着西方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进入中国的还有如同洪水猛兽般的西方价值观。向往西方生活方式,是那时很多年轻人的时尚。到国外去,到西方去,是那时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首选,所谓“一流走欧美,二流走澳加,三流四流东南亚”成了一种价值尺度,就连拉美第三世界的一些小国也成为了一种次选,似乎一到国外就如同进了天堂。当时有一句话常挂在人们的嘴上:外国的月亮都比中国的圆。那时有一个景观是很多人都记忆犹新的:在很多外国使馆,领事馆前,每天都能看到排起签证的长队。人们似乎已经忘掉了自己是谁,更有甚者是急于忘掉自己是谁!
美国佬兴奋地看到了和平演变的可能。第一个到过中国的美国总统尼克松曾经写过一本书叫《不战而胜》(新华出版社),他在书中谈道:“当有一天中国的年青人已经不再相信他们的老祖宗的教导和他们的传统文化,我们美国人就不战而胜了。”
连美国人都明白中国传统文化是他们“不战而胜”的最大障碍,可是有些患有“国格性人格分裂症”的所谓精英们却在大呼: 中国大陆也应该象香港, 澳门一样让西方人殖民一百年。可是, 当五星红旗在香港, 澳门升起的时候, 这些精英们脸上一定是火辣辣的疼。
从这个时候起,“ 崇洋蔑己”者大量的涌现出来,这里不乏美国佬的功劳。一方面他们收容法轮功,及一些反华势力,另一方面向中国输入大量的西方式的民主及所谓的“普世价值”, 加之很多出国热中的海归派(说明:有很多海归是抱着和平演变目的回来的。这里持指),并没有搞清自己为什么出国,而且有很多海归派后悔当初的盲目,但西方价值观已经根深蒂固了,甚至有很多人不知道为什么回来。一方面他们在国外是边缘人,而且很难融入他国的主流社会,另一方面在回国后又很难适应国内的方方面面,加之已经形成的西方价值观,其地域性人格分裂就可想而知了。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后,中国的经济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第二国民”也出现了新的变化,从早期的恐外,迷外及后来的盲目向往,盲目崇外到现在的对西方伪民主及所谓“普世价值”的诉求,“第二国民”可谓也在与时俱进。今天出现的“第二国民”已经不是简单的国格性人格分裂了,而是多重性国格性人格分裂。这一部份“第二国民”的痛苦是一般人无法理解的,一方面他们想做汉奸卖国贼条件不允许,另一方面因种种原因遭到他国拒绝,于是乎大造反民族,反国家言论来表忠心,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国并不因此而买他们的账,便曰:想当汉奸卖国贼拿钱来!(各种移民费用及条件),无奈感叹道:“投错了胎啊” 。如此不堪忍受的国格性人格分裂,怜也!悯也!
尽管“第二国民”的产生有着不同的历史背境,但他们的共性是昭然若揭的。他们盲目的崇拜西方,向往西方;他们岐视爱国者,嘲笑爱国行为;他们蔑视中华民族,亵渎中华文化,藐视中国五千年的文明史,更有甚者以他国人格自居。
“第二国民” 都是极端自私的。他们从来不会站在社会的角度,民族的角度,国家的角度看问题;只会站在自已的角度,他国的立场看问题。在他们的潜意识深处,只有权力没有义务,从来就不会有人问问自己为国家,为民族做了点什么?在中国知识界就有一大批象国学大师钱穆先生所批评的一类,他认为,今天的中国知识分子,只接受了西方的权力观念,没有接受他们的宗教精神:只讲个人权利,不讲仁爱与牺牲。
无知型的“第二国民”更加荒唐可笑。一次听一个“股民”大放厥词:GCD就是利用股市把我们的钱赚走了,哪象美国的股市都是让股民赚钱的!如此不懂经济有缩水概念的赌徒心理,真是令人无语。
这些人,当他们带上“第二国民”的有色眼镜去看中国的时候,中国的一切事物都变得黯然失色了。
他们失去了辩证的,客观的,历史的分析事物的能力,他们看不到事物的两面性,只是一味的神经质,偏听偏信。在社会生活中,这些人往往会因为仕途,事业,工作,家庭等原因,及一时挫折,而产生不被社会重视的悲观情绪,从而对整个社会产生消极意识,并混淆了民族,祖囯及社会现实的概念。这一部分人实际上是精神上的弱势群体。
他们由于社会性创伤所造成的意识性创伤,而产生了国格性人格分裂。
更有甚者,由于持续的社会性创伤体验,及持久的超地域情感,所引发的本地域情感障碍,并导致了对本地域民族传统文化的排我性,其敏感程度,对社会上的所有不良现象,都上升到了对国家,民族,乃至于民族传统文化的非价值取向来定论自己的价值观。他们不可知的是已经走向了精神上的自残及地域性人格分裂。
他们厌倦一切与中华民族有关的事物,这是“第二国民”的另一个特征。在极端西方价值观的引导下,“第二国民”是潜在的和平演变的生力军。尽管在抗日战争期间汉奸卖国贼很多,但在知识界与上层却以留洋者居多。这些人的危害性最大。因为大部分汉奸卖国贼都是从“第二国民”演生过来的,这足以证明“第二国民”具有反民族性,反国家性,是现今中国社会极不安定的因素。
纵观整个人类历史,凡消失了的文明,其种族不被异化也被灭绝了。中国历史上的金国,西夏及美洲的玛雅文化等,都是这一现象的例证。清朝学者龚自诊研究了大量的历史得出结论:“欲亡其国,必先灭其史;欲灭其族,必先灭其文化。”
“第二国民”最大的危险性就其为中华传统文化的叛逆者。在文化上他们已经把自己灭掉了。
为了使“第二国民”重建民族自信心,我们应该建设强有力的民族文化教育体系,宏扬民族精神及爱国主义精神。用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来抵御外来文化对中华民族的侵蚀。只有中华优秀的历史文化,只能是中华灿烂的历史文化,才是取代外来文化对人们情感归宿及灵魂归宿感的最有力的文化方向和途径。
2011年8月11日
后记:“第二国民” 这一个概念是我在《警惕!大灾之后的日本是条冻僵的蛇》一文中首先提出来的。当时我只是作为一种现象加以概括,后来在深入思考中发现,它是一股势力,一个群体,一个有着危害性的群体。但大家都把他们看成汉奸卖国贼了,可这两者是有区别的,于是我把它当作了一个命题来加以论述,目的是让人们认识这一群体的可塑性及不确定性和危害性。由此来告诫人们,并区别对待这一群体,因为“国格性人格分裂” 也是很让人同情的。
201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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