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城市化的步伐越来越快,但是期间村长贪污问题也变的越来越严重。1982年宪法规定村民自治作为我国最基层的群众自治性组织,把基层民主上升到了宪法的高度。村民自治,简而言之就是广大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社会政治制度。村民自治的核心内容是“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因此,全面推进村民自治,也就是全面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村级民主决策、村级民主管理和村级民主监督。但是在城市化的大背景下,村长的权利越来越大,以权谋私的范围越来越广,以至于我所认识的村长无一不是贿赂村民买办得到,买卖价格不一,基本在100到1000元之间每票,可见情况之严重,性质之恶劣。加之现在村民的文化程度不高,参政议政的能力有限,往往被眼前的利益所诱惑。
以下是我们村村长收受贿赂的手段及途径:
2011年4月初,我村进行村长大选,傅新军动用其在村中的人脉关系,并以每张选票200元人民币,买到了村长。其后在他姑父(三丰村会计陈加宽)的帮助下用威逼利诱等手段,拉拢村两委及财务监督小组,为其行使职权中饱私囊提供方便。同时傅新军扬言做完这届村长至少要赚150万。
今年8月份,傅新军急于收回买村长所花之钱,于是和村两委商量开始着手修路。三丰村路面硬化工程保守估计有200多万元工程款,如此巨大的工程依法是要进行公开投标的,但该工程并未依照法律公开投标,而是村长和村两委自己出面以小工形式承包。后村长傅新军利用职务之便,要求村里路面硬化所用石头必须从他所开石场拿(石场并无经营执照,乃是其强行挖掘,由此村民称其为恶霸)。其石头价格每车比市场价格高出30元每车(市场价格110-120元每车,他的是150元人民币每车)。估计石头每车成本只要65元,该场工程保守估计需石头2000车,由此计算村长傅新军从中牟利达15万元之多。
该工程所用沙子、水泥亦是村长傅新军一手操办,在工程未开工之前他就以80元每平米的低价从开发商那里拿到沙子,然后堆在三丰村操场上,等路面硬化工程开始后以90元每平米的价格卖给村里,从中赚取差价,此间牟利亦不少于15万元。同一型号的水泥,市场价格是432元每顿,但傅新军买来的水泥却要462元每吨。大凡工程中所用材料都由其经手,并通过各种寻租活动,从中赚取差价。傅新军由此也被村民戏称为过路拔毛。
路面硬化工程之初,曾有村里人以7.5元一平方米的价格要求承包毛路的休整工程,傅新军不答应,后却以8.5元每平方米的价格承包给外村人,不知道此间又收受了他人多少贿赂。
作为一村之长,本该为村民服务,但傅新军利用手中权利,以权谋私,拉帮结派,雇佣社会青年当打手等等情况都严重有违共产党的执政理念,对社会风气构成了严重不良影响。
后有村民上访,县纪委派人来查账,由于村会计陈加宽与傅新军是亲戚关系,帮助其做假账,得以蒙混过关。期间会计陈加宽更涉及路面硬化工程面积的虚报假报瞒报。
此事,上报绍兴市信访办,上面的回复却是查无实据。其实傅新军买村长雇佣分钱的心腹我们都一清二楚,大多数村民都有收到钱,怎么会查无实据。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上级部门的不作为,甚至可以说是纵容包庇,导致了现在农村钱权交易,腐败现象越来越严重。而村民自治作为最基本的下层组织,贪污受贿之风如此之严重,难怪被老百姓误会成中国官僚体制之黑暗。即使上层官员如何清明都难免被老百姓所误会。所以,中国贪污症状之根本在农村,贪污整治之重点在农村,解决三农问题之要点还是在农村。可以毫不过分的说村长已经成为中国的暴富阶层之一,若不加以整治,日后必定对中国之经济、政治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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