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治安联防”几个字就令人不安,令人不畅,令人不可思议。我们如此强大的国家机器,如军队、武警、刑警、交警,特警、防暴警、监狱、法院等,每一个村社(社区居委会)还有民警、保安和治安专干,在正常情况下,其力量对维护社会的稳定已经多多有余。还要“治安联防队”干什么?
首先,没有存在之必要:经过32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社会治安状况良好,政治稳定,令全世界刮目相看。如果说社会有不稳的因素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来自于贪官和腐败,易于激起群众的强烈不满,个别的地方可能诱发群体事件;二是来自于黑恶势力,他们的共同特点是,独霸一方,劫财杀人,强奸强抡,制造社会恐怖,都有保护伞;三是官僚主义,作风不民主,司法部门或信访部门处理群众诉求、民事纠纷不及时不公正,使个别人走向极端,危害社会治安。这三个问题,是党和国家面临的十分重大的问题。一个“治安联防队”岂能奈何得了,他们一无“资质”,二不合法,三不懂得相关的法律法规,凭什么去“治安”?又凭什么去“联防”?弄不好往往会成为贪污腐败、黑恶势力的反动工具,成为他们的奴才和走狗,成为资本原始积累的打手。不仅起不到“治安联防”的作用,而且成为社会不安定、不安稳、不和谐的重要因素之一。影响政府诚信,败坏党和国家声誉。由“治安联防队”参与地非法征地和拆迁,尤其是震惊中外的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联防队员闯民宅殴打强奸妇女事件,就是最好的说明。要这样的所谓“治安联防队”干什么!?
其次,治安联防队员的素质很差:其来源主要是复员军人和无业人员,多为初中以下文化,选时不经政治审查,只要有“身份证”,只要身体条件好,能冲能打,或经熟人介绍就行。有些还是根据招聘广告应聘而来,又不经过严格地培训练,谁能在所谓“执法”过程中横行不羁,手段残忍谁便能得到重用和奖励。那个杨喜利是安徽人,怎么就当了深圳宝安区西街联防队员呢?还不就是去深圳打工被招聘上的嘛!从他犯案时的狂言和手段,从他犯科的地点距警务室仅几米之遥,便知这个家伙委实与其主管单位——当地公安关系非同一般,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为虎作帐,任所欲为,为害一方。杨喜利其人具有治安联防队员的典刑性和代表性,不取缔之难道让其继续作恶不成?
再次,治安联防队“依费养队”造成腐败。任何一个联防队都需要活动经费,都要给队员发工资等,钱从何而来呢?根据早前广东省出台的相关规定,从三个方面解决:1.“主要从受益单位”解决。换句话说由受益单位支付报酬;2.“个人收取的治安联防费中解决”。其实就是联防队员收取的“罚、没收款”;3.“不足部分由当地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在很多地方的实际操作中,公安部门是收入的主体,委托各街道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代为征收。”(华商报2011年11月11日A21版)这样的规定,必然产生腐败。因为有利益驱动,有公安支持,所以,联防队员会拼命地“联防”,拼命地搞报酬,拼命地不讲政策、不顾影响、不顾后果。我曾搜索到,广东有位主要负责人借用蒋介石“攘外必先安内”的话,强调联防治安的重要性。我很吃惊,其结果并没有“攘外”,也没有“安内”,而是形成了不安定的政府行为,这样的“治安联防队”不取缔还待何时?
注:本文发稿时广东省已取消了“治安联防队”;北京市对其进行了改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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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利永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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