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识”:暨对“中国模式”之共识》
——该到了明确中国未来发展方向和路径的时候了
马格宁思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 前 言
一、“中国共识”的提出
二、“中国模式”的解析
1、“中国模式”的“产生背景”
2、“中国模式”的“理论依据”
3、“中国模式”的“基本特征”
4、“中国模式”的“本质内涵”
5、“中国模式”的“运行机制”
三、“中国模式”的论证
1、自然科学的论证
2、社会科学的论证
3、社会实践的论证
四、“中国模式”的完善
五、“中国模式”的意义
—— 结束语
前 言
当代,在全世界范围内,曾经有过和现在仍然存在的主导性的“社会模式”,共有“二种”典型的形式:一是、美国模式,即资本主义制度;二是、苏联模式,社会主义制度。美国模式,即现代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制度,正遭受着有史以来的前所未有的“动摇”。美国的巨额赤字、巨额债务、金融危机、“占领华尔街”运动;欧洲主权债务危机、欧盟和欧元区岌岌可危。苏联模式,随着苏联解体、东欧剧变也已不复存在。那么,在这个“十字路口”,人类社会的发展将何去何从呢?于是乎,世界把目光聚焦到了中国,同时也提出来一个问题,即中国的发展成就是否是当代世界历史上第三个模式,即“中国模式”呢?本文将再一次更加深入地阐述回答这个问题。
一、“中国共识”的提出
中国改革开发三十年的巨大成就,举世瞩目、世界震惊。于是,国内外学者仍在通过不懈地努力,试图寻求探索诠释中国发展成就的制度性、规律性的原因,揭示中国发展的奥秘。
2004年5月,美国《时代》周刊高级编辑、美国著名投资银行高盛公司资深顾问乔舒亚·库珀·雷默,在英国伦敦外交政策中心发表了一篇调查论文,提出了“北京共识”(BC),用来抗衡约翰·威廉姆森于1989年提出的“华盛顿共识”(WC)。雷默的中心论点是:中国通过艰苦努力、主动创新和大胆实践,摸索出一个适合本国国情的发展模式。他把这一模式称之为“北京共识”。
在中国,有两个标志性的事件:2005年8月,召开的“‘北京共识’与中国模式”研讨会。2008年12月,召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60年与中国模式”研讨会。进而在讨论“北京共识”的会议上提出了“中国模式”。自此,国内外理论界围绕“北京共识”或曰“中国模式”的争论从未平息。大致分为三派:反对派、过渡派、赞同派。在此基础上,中国学者提出了“中国模式”、“中国经验”、“中国道路”和“中国案例”等说法。“中国模式”之争,不仅仅是一个概念问题,而是中国崛起的成因和路径之争,是对中国三十年间的成绩和问题的回顾,是探讨中国是否走出了一条有史以来的人类文明进程的新路。
本文是赞同派,不但是赞同用“中国模式”这一概念,而且亦坚定地认为,正是由于有“中国模式”的存在,才使得中国取得了巨大成就。尽管如此,我并不苟同目前“赞同派”对“中国模式”的论点。为了能够更全面、深入和系统地阐述该问题,在此,本文提出“中国共识”(CC)的概念,原因有二:一是、用“中国共识”的概念,将“中国经验”、“中国道路”、“中国案例”等说法,都统一到“中国模式”这一表述上来,形成表述形式的共识。二是、在“中国共识”的下,对“中国模式”的实质内涵形成共识。
“中国共识”的含义:是指对中国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方向和道路之共识;是对引领中国发展方向和道路之“载体”即“中国模式”之共识。
二、“中国模式”的解析
“中国模式”的含义:是指中国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发展的标准样式。其中包括:中国模式的理论依据、基本特征、本质内涵、运行机制四大组成部分。
(一)“中国模式”的“产生背景”
1、认识背景
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日起,关于中国走什么发展道路的问题,其分歧与斗争,甚至是激烈的、残酷的斗争,自始至终就没有停止过。在新中国诞生初期,中国共产党的所有制政策,是将地主富农的土地分给无地农民,实行“分田分地”的私有化的政策。但是,今后怎么办呢?在中国共产党人的面前有两条路:一条是英美为代表的“资本主义道路”;另一条是以苏联为代表的“社会主义道路”。中国共产党责无旁贷的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在农村,实行“人民公社”化,将分给农民的土地又集中起来,实行公有制。在城市,实行“公私合营”,将民族资产阶级的工厂企业收归国有,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实现公有制。
产品生产、计划经济。刘少奇邓小平:集权制、公有制、国家垄断、产品/商品生产(部分)、计划/市场经济(部分),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集权制、公有制、国家垄断、商品生产、市场经济。三人均坚持“社会主义”的“社会性质”要素,即“集权制、公有制、国家垄断”;但是,在“生产方式”要素上,却各不相同:毛泽东是“完全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刘少奇邓小平是“部分的”社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邓小平是“全部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因此,毛泽东认为,刘少奇邓小平是“复辟资本主义”,是“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时刘少奇任国家主席,邓小平任党中央总书记、兼国务院副总理,可见国家和党的政务、党务,实际掌握在两人手里。因此,在一九六六年,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发表了“炮打司令部——我的第一张大字报”,将刘邓视为党内“最大的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将其称为“资产阶级司令部”,是恰如其分的。在毛泽东看来,“三自一包”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即是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与社会主义是水火不容的。
现在,通过用“新政治经济学”即“中国制度论”理论观点分析:毛泽东与刘少奇邓小平的根本分歧,归根到底是“生产方式”的问题。
即在坚持中国的社会主义“社会性质”要素不变的前提下,是采用“社会主义生产方式”,还是采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问题。
2、思想背景
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当他提出“摸着石头过河”时,并没有形成一套理论,而是通过探索,摸索着向前进。
一九七八年,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摸着石头过河”的做法是,在坚持社会主义的“社会性质”要素(集权制、公有制、国家垄断)不变的前提下,在“生产方式”要素方面,完全采用了“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即“商品生产、市场经济”。此举,比其在刘少奇时期的“部分的”社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又近了一大步,达到了全部的程度。试想:当西方的公司制度、西方会计制度、西方股票证券市场、西方市场营销制度、西方红男绿女的广告等进入中国后,人们第一个反应——资本主义复辟。
邓小平的这一举动,引起了“左派”和“右派”的各自不同的强烈反应。“左派”认为:此举,是资本主义复辟,是背叛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背叛了社会主义。“右派”认为:此举,为全盘西化打开了一扇大门,但是还远远不够,还要进一步地实现“分权制、私有制、私人垄断”。
面对“左派”和“右派”的同时进攻,邓小平则两面“迎敌”。在他的头脑中有“两个基本判断”:一个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和社会主义制度不能变,所以他明确地提出,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即: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用现在“中国制度论”之“新政治经济学”的观点分析,他所要坚定不移坚持的是——“社会性质”要素,即社会主义制度。另一个是,他认为必须要“改革”的,那就是要学习西方资本主义“好的东西”——“生产方式”要素,即市场经济的生产方式。由此,引发了全中国全社会的“姓社”,还是“姓资”的激烈交锋。邓小平以其领袖的威严权威宣布,不讨论不争论,将“左右”两派一同打压。让“中派”继续“摸着石头过河”。现在回想起来,他这么做基于他的“两个基本判断”,同时他当时也没有能够“以理服人”的理论武器。或者说,对于中国的改革道路,他知道或认为该这么走、该这么做。但是,他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或者是不甚知其所以然。
由此可见,邓小平提出的“四个坚持”和“一个改革”,是“中国模式”的社会实践版本,为形成“中国模式”的理论版本奠定了“物质基础”。
3、法律背景
2004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修正)》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自公元一八四八年二月,《共产党宣言》问世以来,共产党人,则向世界宣布,要消灭私有制和私有财产,要实现共产主义。前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消灭了私有制和私有财产(仅有生活资产或资料),然而至今,社会主义制度,在其上述国家里消亡了,取而代之的是完全的资本主义制度。现如今,世界上现存的“共产党”(除中国共产党外),也生存在“私有制和私有财产”的资本主义制度之中。
公元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创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同样消灭了私有制和私有财产(仅有生活资产或资料),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然而,一九七八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历经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共产党允许、承认、保护私有制和私有财产(生活和生产资料/资本)。这样做,是否是对“共产主义理想”的背叛?是否是“资本主义”的复辟呢?
对于上述问题,则是世界上现存的“共产党人”,更是“中国共产党人”,需要回答的一个“根本性”和“本质性”的问题。
为什么,要消灭“私有制和私有财产”,现实“共产主义理想”的“共产党人”,即“中国共产党人”,却要在现行的社会主义制度基础上,允许、承认、保护私有制和私有财产(生活和生产资料/资本)呢?!
理由是:我们现在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们正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向着“共产主义理想”境界迈进,这将是一个“漫长的”道路。在这条路上,“共产党人”需要利用“商品生产、商品交换”的“市场经济”理念和实际运用、运行和操作模式,以此,来“激发”、“激励”人们的积极性,来创造“财富”,并且要求、约束其社会成员“合情、合理、合法”地占有“财富”——私有财产,这样才能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才能有在“社会主义道路”行进的“动力之源”;才能有迈向“共产主义道路”的“物质基础”。同时,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前提下,给“私有制”留有一个可控的空间。
极其形象的例子:在雌鸡的孵化过程中,“蛋黄”是极其重要的,它供给孵化中小鸡生长的养分营养,如果没有“蛋黄”,雌鸡将不能孵化发育,更不能破壳而出。“蛋黄”则好比“私有财产”。
极其形象的比喻: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私有财产”,就好比,我们在“社会主义道路”上行进时的“干粮”,将为这个“漫长的”道路上行进着的“单兵”(包括共产党人在内),提供“原始动力”,面对“共产主义理想”,共产党人在“社会主义道路”上,需要“市场经济”的“锅台炉灶”,烹饪出“私有财产”之“干粮”,带上它,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向“共产主义理想”境界迈进。
鉴于此,对上述理论突破,使“共产党人”能够名正言顺的、理直气壮的拥有“私有财产”。但是,拥有“私有财产”不是“共产党人”追求的目标。我们共产党人,带着“干粮”,走在社会主义通往共产主义的道路上,这是一个“私有财产”,由少数人占有,到大多数人占有;由一部分人富裕,到共同富裕;是“私有财产”越来越少,“公有财产”越来越多的过程的。当“共产党人”走完了“社会主义道路”,进入了“共产主义理想”境界时,我们“共产党人”背负着“私有财产”之“干粮”的行囊,将空空如也。届时,人们创造的“社会财富”,将应有尽有、按需分配。任何人将不再需要占有“私有财产”。“社会财富”就像“阳光”、“空气”一样,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使任何人都没有了占有“私有财产”的欲望。
“共产党人”虽然“允许、承认、保护私有财产和私有制”,但是,“共产党人”则要求自己的每一个党员,都要严格遵照党纪和法律,合理合法地获得个人的“私有财产”;同时,在全社会追求“公平、正义”,实现“共同富裕”。
这就是为什么,要彻底消灭“私有制和私有财产”,以现实“共产主义理想”为宏伟目标的“共产党人”,却要允许、承认、保护私有制和私有财产呢?!最简洁地回答是:在到达“共产主义”境界的目的地之前,我们“共产党人”需要“干粮”! ——或许称为“干粮”理论。
4、教育背景
中国的“跨社会性”教育。当今中国之教育,即使将其置于全世界范围内,亦是独一无二的、绝无仅有的。那是因为,中国之教育:即中国无意识的“跨社会性”教育。这即是中国教育的一大特色,也是世界教育的一大特色。但是,更值得研究和探讨的是:它是在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在“无意识的”、“不自觉的”的形态下形成的,或许也正是因为,这个“无意识”、“不自觉”之“创举”,将为中国之崛起,中国社会的发展奠定了社会制度形态之基础。
那么,什么是“中国无意识性的‘跨社会性’教育”呢?概括起来即为“二个四”:一是、“跨社会性”,就其“跨社会性”而言,其至少跨越了“四种”“社会形态”,即“封建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二是、“跨层次性”,就其“跨层次性”而言,其至少跨越了“四个”“教育层次”,即“小学教育、中学教育、大学教育、成人教育”。具有论述如下:
小学教育,是共产主义教育,如:少年先锋队,是共产主义事业接班人,红领巾是红旗的一角,是烈士的鲜血染红的。以及“孔融三岁让梨”的故事,则是“封建主义社会”的道德典故。
中学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如: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这是中学的政治课,同时也是高考的必考之内容。
大学教育,是资本主义教育,或可称为“市场经济”教育,如:在“经济学、金融学、管理学”等各个学科,所用的教科书皆为“欧美西方的经济、金融、管理等”理论典籍,所学的各种理论皆为“欧美西方之理论”。对于自然科学教育更是如此,只是因为它是“无阶级性、无意识形态性”的罢了。同时对“国学”、“儒学”等学习和研修,则为“封建主义社会”之精髓。
成人教育(包括共产党的党校教育),在社会和意识形态领域,即在“社会性质”方面,学习“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理想信念;在“经济、金融、管理”等“生产方式”理论方面,同我们的“大学教育”一样,亦学习“欧美西方的经济、金融、管理”等理论;在道德伦理方面,则学习“孔孟之道”之精华,来修身养性。
但是,中国的教育界和教育主管部门,却从来就没有“阐述”过,我们中国的教育是“跨社会性”的教育,且这种教育,亦并非是由中国的教育界和教育主管部门,事先规划和设计好的。这难道,亦是邓小平“摸着石头过河”思想,在中国教育界的实践成果吗??!!
中国教育的无意识性的“跨社会性”教育,或许是“无心插柳”之举,却为中国社会、中国社会制度的“兼容并蓄”、“嫁接杂交”、“基因重组”、“要素重构”等实践和理论,奠定了极其广泛的“思想和意识”之基础。这无形中为“中国模式”的产生奠定了广泛的教育基础。
(二)“中国模式”的“理论依据”
在对“中国模式”的“产生背景”的归纳、提炼和升华的前提下,本文创造性地提出了“社会制度构成要素理论”(在本文前即提出),为“中国模式”的产生奠定了理论基础,提供了理论依据。
1、“社会制度构成要素理论”的含义
一重含义:任何社会制度都是由其要素构成的,在构成要素中,又分为两大类:两个一级要素和五个二级要素:一是、“社会性质”一级要素,其中包括“权力”、“所有制”、“垄断”三个二级要素。它决定着一个社会的性质和制度。二是、“生产方式”一级要素,其中包括“生产形态”、“经济形态”两个二级要素。它决定着一个社会的生产和经济形态。
二重含义: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中,其构成要素即“一级要素”、“二级要素”是可以“置换”和“替代”,或可称为“制度”的“嫁接”或“杂交”,由此便形成了“新的”社会政治经济形态。
2、社会制度形态分析归纳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归纳一下,有史以来,人类社会存在的五种社会制度,在每种社会制度构成要素中,前三项为“社会性质”要素,它决定着一个社会的性质和制度。后二项为“生产方式”要素,它决定着一个社会的生产和经济形态。具体如下:
原始社会制度:“分权制、共有制、无人垄断、采摘生产、狩猎经济”。
奴隶社会制度:“分权制、私有制、主人垄断、强迫生产、占有经济”。
封建社会制度:“集权制、私有制、皇权垄断、自给生产、自然经济”。
资本主义制度:“分权制、私有制、私人垄断、商品生产、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制度:“集权制、公有制、国家垄断、产品生产、计划经济”。
3、举例说明
“社会主义制度”:由“集权制、公有制、国家垄断、产品生产、计划经济”五个要素构成的;其中,“社会性质”要素(一级要素),由“集权制、公有制、国家垄断”三个“二级要素”组成,由此决定的其社会性质是“社会主义的”;“生产方式”要素(一级要素),由“产品生产、计划经济”二个“二级要素”组成,由此决定社会的“生产方式”是计划经济的。
“资本主义制度”:由“分权制、私有制、私人垄断、商品生产、市场经济”五个要素构成的;其中,“社会性质”要素(一级要素),由“分权制、私有制、私人垄断”三个“二级要素”组成,由此决定的其社会性质是“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要素(一级要素),由“商品生产、市场经济”二个“二级要素”组成,由此决定社会的“生产方式”是市场经济的。
(三)“中国模式”的“基本特征”
基于“社会制度构成要素理论”,中国模式,以苏联为代表的“社会主义制度”与以美国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制度”,进行了制度的“嫁接”“杂交”或称谓“社会制度构成要素的‘置换’和‘重组’”。生成了中国模式新的要素构成:即将“社会主义制度”的“集权制、公有制、国家垄断”之“社会性质”要素,与“资本主义制度”的“商品生产、市场经济”之“生产方式”要素相结合,形成了“中国模式”的“基本特征”,具体表述:
“中国模式”的五大“基本特征”:即“集权制、公有制、国家垄断、商品生产、市场经济”。
(四)“中国模式”的“本质内涵”
根据“中国模式”的“基本特征”,由此便归纳出了“中国制度论”,即形成了“中国模式”的“本质内涵”,具体表述如下:
中国制度论:“社会主义的、中央集权的、国家垄断的、市场经济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
中国制度论追求的“公平”与“效率”,是通过“四个定语”来实现的,阐述如下(详见《中国制度论(纲要)》一文):
⑴“社会主义的”:解决社会的“公平”问题。公有制为主体。
⑵“市场经济的”:解决社会的“效率”问题。承认保护私有财产。
⑶“中央集权的”:解决社会组织的“统一领导”,社会资源的“统筹协调”,社会决策的“高效快捷”,社会行动的“举国体制”等问题。
⑷“国家垄断的”:(将在下一个问题中,单独阐述)
(五)“中国模式”的“运行机制”
“中国模式”的运行机制,是建立在商品生产上,并且同时在市场经济中运行的,通过“国家垄断的比例和比重”的多少,来调节商品生产,在国家垄断生产,还是非国家垄断生产。具体如下:
所谓“国家垄断”:是解决“公平”与“效率”的一个“标尺”,是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经济的刻度指标之游尺。国家垄断,是建立在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基础之上的,在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经济中,国家垄断的比例与比重是可以调节的,主要取决于国家的政策取向。当国家在追求“公平”的时候,将加大“国家垄断”的比例比重,让“政府”来解决问题;当国家在追求“效益”的时候,将减少“国家垄断”的比例比重,让“市场”来解决问题。对于关系“国计民生”的问题,如:民生商品、住房、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国家垄断的比例与比重要高,以追求社会之公平,反之亦然。
“国家垄断”的比例与比重示意图
市场“效率”(100%-0%)———————(0%-100%)社会“公平”
说明:①:当“国家垄断”之指标游尺趋向“市场”方向时,说明国家垄断水平“低”,市场自由竞争比较充分,国家政策取向是追求市场“效率”。
②:当“国家垄断”之指标游尺趋向“社会”方向时,说明国家垄断水平“高”,市场自由竞争得到抑制,国家政策取向是追求社会“公平”。
举例说明,例如: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固定资产总额在2001到2009年的8年间增加了1.2倍(其中,央企资产总额增加了2倍)。国有企业的盈利更达到了天文数字。仅两家最大的中央国企中移动和中石油的净利润就超过了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利润总和。不仅如此,在国有经济之军工、电网电力、石油石化、电信、煤炭、民航、航运等七大行业,以及装备制造、汽车、电子信息、建筑、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勘察设计、科技等九大行业的重要骨干企业等,均是盈利的,均为国家创造财富的。这些大的国有企业,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脊梁”,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中流砥柱”,是抵御世界列强对我国经济入侵和占领的“屏障”,是将中国经济地位提升为“第二大经济体”的“火车头”。
略分析一下中国当前的行业经济形态,我们可以非常明显和清晰的看到:凡是“国家垄断”程度高的行业,如、石油、电力、电信、能源、航空、铁路、金融、公交、资源等行业,都没有出现严重影响、更没有出现甚至威胁“国计民生”的问题。虽然存在“垄断利益集团”与“民”争利的问题,但是,我认为这些问题是比较容易解决的问题,只要“国家发改委”的“价格指挥棒”调低一点,以及国家财政部从垄断国企上缴的利润中,拿出一点,补助“民生”的话,那么“垄断利益集团”与“民”争利的问题是可以解决的。但是,你“国家发改委”也好,你“国家住建部”也好,你能让“房地产开发商”降一分钱房价吗?你不能!因为99%的开发商是私有企业、是私人老板。现在的“房价博弈”,是否已经成为“有房产阶级”与“无房产阶级”之“阶级斗争”了呢?我们可以拭目以待。我认为,按照“中国制度论”的“国家垄断”之原理,目前只有将60-80%以上的房地产企业,成为“国家垄断”企业,由国家为低收入者、中低收入者,建造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才是解决中国住房问题的根本出路。关于“民生商品”之物价飞涨、“医疗”、“教育”等问题,其解决办法亦是如此。
“中国模式”的运行机制:即中央集权领导下的国家垄断。国家垄断的“载体”是国家掌控的“国有公司/企业”。国家垄断比例比重关系的调节,即由实行“中央集权的制”的政府来实现。
三、“中国模式”的论证
对于“中国模式”的论证,概况起来可以是“三大论证”:一是、自然科学的论证;二是、社会科学的论证;三是、社会实践的论证。通过这“三大论证”,对“中国模式”有了科学的诠释,为“中国模式”的产生提供了科学的论据。
(一)自然科学的论证
1、植物科学的论证
众所周知,我们非常熟知的水果,例如:苹果、梨、核桃、柿子、大枣、葡萄等等,无一不是通过“嫁接”而获得的。另外特别具有说服力的是,中国当代的“杂交水稻”之父、中国科学院院士袁隆平先生,培育的中国“杂交水稻”,无论从水稻产量、还是从抗病虫害能力等方面,都堪称世界之最。
2、动物科学的论证
还是众所周知,我们非常熟知一种家畜——骡,就是由马和驴进行“杂交”产生的。骡子具有比马还高大和强健的体魄,又有驴的耐劳和倔强的性格。再有例如,野生狼与狗的“杂交”,以及在畜牧业、渔业的长期实践中的其他物种的“杂交”,均可以产生“杂交优势”。
3、物质科学的论证
仍然是众所周知,我们非常熟知两种物质——石墨和金刚石,是两种硬度相差迥异的物质。但是,我们如果通过人工手段,改变石墨的分子排列顺序——构成要素的重新排列,那么就可以生成坚硬的人造金刚石。
(二)社会科学的论证
“中国模式”=“美国模式”+“苏联模式”,是两种制度进行了制度性的“嫁接”和“杂交”而产生的,它似美而非美,似苏而非苏,形成了的“制度性的杂交优势”,因此,“中国模式”即优于“美国模式”,又优于“苏联模式”。在此不做赘述。
(三)社会实践的论证
“中国模式”,并非是“空想”之产物,更非是“空穴来风”,是经过中国人民三十多年的社会实践而得到的。中国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在这一成就的背后,必然有着“规律性”、“制度性”、“内在性”、“本质性”的原因。特别具有说服力的论据是:三十多年来,中国的伟大成就,却与“苏联模式”的瓦解和消失,以及“美国模式”的衰败和岌岌可危“相伴而行”的,处在同一个时代,形成了极其鲜明的对照。认识和实践的真理告诉我们:“苏联模式”和“美国模式”的消失和衰败,归根到底是其“自身内部的制度出了问题”。反之,对于中国而言,亦依然如此。
四、“中国模式”的完善
“中国模式”,从开始出现到现在,也只有三十多年的历史,还处在“雏形时期”。就“中国制度论”而言,需要完善的地方,主要是“中央集权的、国家垄断的”这两个方面。前者,主要是要解决好:权力的确定、权力的更迭、权力的监督、权力的腐败等一系列问题。后者,主要解决好:垄断而形成的“利益主体”或称“利益集团”,为维护其自身利益对“弱势群体”利益的侵害;实现共同富裕的问题;以及“国家垄断”进入或退去经济领域的,“进入与退去”制度与机制等问题。需要有一个“实践——认识——在实践——在认识”的理论升华之过程。“中国模式”的完善,将是一个任重道远的过程,对此,应当有一个充分的认识。
五、“中国模式”的意义
“中国模式”的意义,在于“寻觅破解中国数千年发展藩篱之秘笈”;即建立国家基业之“秘笈”。
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只有六十二年的历史。在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在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蹉跎岁月里,它只是沧海一粟。然而这个时代,封建主义、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之意识形态交织,且盘根错节;各种制度共存,且相互制肘;各种体制并存,且弱肉强食;各种矛盾共生,且斗争激烈……。翻开中国的历史卷宗,历史告诉我们:二千多年来的历次农民起义:从陈胜吴广、黄巾起义、黄巢起义、王小波李顺起义、钟相扬么起义、元末农民起义、李自成起义、太平天国、到毛泽东领导的秋收起义。“等贵贱,均贫富”的口号,似乎成了一个伴随中国历朝历代更迭的,千古不变的永恒之命题。
看今日之中国,对于其发展成就在此不做赘述。但其发展中的问题、矛盾、隐忧、祸患、腐败、斗争、内乱亦将是致命的。中国正处在社会矛盾凸显期,矛盾之复杂,形势之严峻。林林总总、千差万别、诸多表象、错综复杂的各类矛盾和斗争,追根溯源,突出的有三大差别:地域之间的、城乡之间、人与人之间的即“贫富两极分化”。下列观点值得深思:“不能共同富裕、那就轮流富裕”,“先富不济后富、必将两极分化”,“我富不能你富、那就穷则思变”,“不能和平均富、那就战争均富”。
现在当今,仍在为“等贵贱,均贫富”而求索,仍然在寻找着“必由之路”! 我们能否走出一条非战争和暴力的共同富裕的道路,终结中国历史上均以“战争方式”、均以“暴力手段”,来实现“等贵贱,均贫富”的呢?
我们是否能够创举构建,能够同时满足下列“十个要素”的“社会制度之方程式”:即《中国制度论》=?
同时做到:既能保障“公有制”,又能保障“私有制”;既能保障“个人富裕”,又能保障“共同富裕”;既能保障“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又能避免其弊端;既能保障“资本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又能避免其弊端;既能保障资本的“原始本能的‘冲动性’”,又能避免资本的“追逐利润的‘嗜血性’;既能保障“共有财产不可侵犯”,又能保障“私有财产不可侵犯”;既能保障“大公无私”,又能保障“小私无公”;既能保障“市场经济的作用”,又能保障“计划经济的作用”;既能保障“中央集权”,又能保障“地方分权”;既能保障“国家垄断”,又能保障“市场竞争”。
事物绝非是“非此即彼”、绝非是“零和游戏”,在上述十个“‘既能…’与‘又能…’”之间,寻求各自的“尺度标准”,以及“综合的指标体系”,形成“中国的社会制度”。即《中国制度论》。实现“人类社会制度”之“哥德巴赫猜想”。
“中国模式”的创立,可以确切地说,中国已经“寻觅破解中国数千年发展藩篱之秘笈”;即建立国家基业之“秘笈”。同时,对于全世界而言亦有同样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结束语
在“中国共识”的前提下,形成对“中国模式”的共识,进而形成对中国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方向和路径的共识,最终形成对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共识。这将是中国对人类社会做出的又一伟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3、《驳吴敬琏“不改革国有经济无法实现共同富裕目标”之谬论》
11、中国制度论·子篇(之三)《中国的住房问题归根到底疑似为阶级斗争问题》
12、中国制度论·子篇(之二)《中国共产党人对私有财产和私有制的再认识》
13、中国制度论·子篇(之一)《中国政府根本解决民生问题的制度性战略决策》
14、《中国制度论(纲要)》
22、《助纣为虐的“住房按揭贷款”,万恶之源的高房价之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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