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为何不与国际先进接轨?
今天是2011年最后一天,上网看新闻,居然看到了若干条内容类似的报道,无非是发通知要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严禁收钱收礼收红包之类。老实说,这类报道早已不是新闻,有关部门的文件也显然发了不止三年五年。但效果如何?看看各地官员腐败落网的新闻报道,就可以推想,这类通知以及通知中所列的所谓措施,多半不起作用。
自改革开放初期起,反腐败的口号似乎就没有断过,但至今仍是所谓形势严峻、任重道远。非但三十年治不住腐败问题,反倒有越演越烈的趋势,越反越腐,真是难为有关部门了。令人不解的是,各国皆有政府,政府都存在维护廉洁、反对腐败的问题;比较各国政府官员的廉洁状况,不难发现不仅有很多国家的政府官员廉洁、高效,而且他们早已建立了一整套制度来保障官员们的廉洁、高效。为何在这个问题上,中国偏偏不能与国际先进接轨呢?
加强吏治,百姓是外行、大官是内行。但通过平常看到的一些信息,如我一般的百姓,觉得以下一些国际惯例用于中国似无问题,施行数年必有成效。
略陈如下:
一、建立全民财产申报制度。官员和百姓,人人需每年申报家庭财产变化情况、并照章纳税。一旦发现官员收入增长异常、消费状况与收入不符,即可实行调查并予以惩处,不必事事等群众举报。此举的另外两个好处,一可防止高收入者偷税逃税,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二可防止有人制造流言,使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真假莫辨,混水摸鱼。开着宝马领社保,就会不好办了。
二、限制现金流通,推行银行卡结算。好处是银行卡结算、笔笔记录在案,帐户来往均有交代。条件是随着信息化的推进和银行业的发展,中国已可以主要利用银行卡进行交易结算(部分农村可能暂有困难,但解决不难)。比如提取超过2000元以上的现金,当事人就需要向银行提出特别申请,说明原因和用途。一旦限制住现金交易,很多行贿受贿的违法犯罪行为便很难实施。与其费力劳神地在治理购物卡、收红包这类枝节上做文章,何如釜底抽薪、在限制现金交易上出政策?
三、官员薪水,在岗期间仅发其总额的大部分,其中小部分(比如15-20%)暂记入公积基金,待官员退休正常离开工作岗位时,再将此笔资金发放给本人,作为其廉洁从政的报酬。反之,官员一旦发现有违法乱纪行为,此笔资金即没收充公。从而体现奖优罚劣的行政原则。
四、官员薪水标准应与社会生活消费水平相适应,国家应保证提供足够薪水、维护官员的体面生活水平,能够保证其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蓄妻子,衣食住行无所忧。全社会都必须理解,今日中国早已没有什么特殊材料制成的人,公而忘私不过神话而已。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保证与官员所提供的公共服务相称的、有竞争力的薪水,是必要的、正当的成本开支。
上述办法,是很多国家实施已久且成效显著的办法,中国为什么不可以接接轨呢?除非是执政者图腐败是真、反腐败是假,否则,人们百思难得其解。
2012年就要来了,但愿天更蓝、水更清、气更新,户外少雾霾,官场除贪官!东方红、太阳升;照重庆,照广东,照得神州百姓齐欢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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