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潜认为,民政部还没有搞清楚什么叫“慈善”,弄点荒唐的糊涂事出来是难免的!
“慈善”这个概念语出《魏书·崔光传》说得非常清楚:“ 光宽和慈善,不忤於物,进退沉浮,自得而已”,核心是强调要有一种不求任何回报的良好“心态”。佛家说的“慈悲为怀”,语出《南齐书·高逸传论》:“今则慈悲为本,常乐为宗,施舍惟机,低举成敬”,也没有对“慈悲”定一个“量化标准”。孟子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只是对社会人群做了一个普遍的要求,而对不同的人的“恻隐之心”也没有提出任何物化标准。
慈善,是一种在善良心理驱使下的一种物化行为。有三个特点:一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二是不求任何回报。三是慈善看上去有一定的具体对象,实际上真正的对象是不确定的社会成员;因此,慈善是一种大爱!朋友之间,政府与百姓之间的救助都不是我们说的慈善行为。朋友之间的救助是“义”;政府对百姓的救助则是一种不可推卸的“义务和责任”。
慈善既然是一种善良心理的物化行为,它就是一种不能量化的对象。量化,是对慈善的最大亵渎!给饥者一碗饭,送渴者一杯水与为受灾者建一间房是同等的慈善,没有高低优劣之分! 如果以捐出的财物绝对值来评价慈善的高低优劣本身就是不道德的。一个半饥饿者把自己的一碗饭给了处于死亡线上的饥饿者,一个半渴者,把自己的一杯水给了一个死亡线上的渴者,与一个亿万富翁裸捐是一样的,他们的行为在慈善这个平台上没有任何区别!
汶川地震的时候,有一个以拾破烂为生的老婆婆在捐助站捐出了自己身上的全部积蓄,CCTV的大会上没有这个老婆婆的身影,这是中国式慈善的一个悲剧!这是人为的把慈善用量化的标准分成了三六九等;这是对小额慈善者的侮辱与否定!这一类慈善表彰会,本质上已经变味了,变成了比财大气粗的“秀财富”会,不值一提。
这次国家民政部居然把100万作为评选的门槛;还规定说明“影响力、持续性”;这无形中就是下任务定指标,让好端端的慈善充满了铜臭。还花里胡哨的要求什么“创新性、适应度、公信力”,又把本来清纯可爱的“慈善”少女变成了“芙蓉姐姐”。
显然,民政部这个关于慈善门槛的策划是一个失败的无稽之谈。以后,对慈善行为的主体表彰,应当着眼于各个不同社会层面的自然人和法人中捐出财物数额与其总资产的比例最大者;而不是只看捐出的绝对数额(10000元捐出2000元,大大优于1000万捐出20万)。
“慈善评比”是把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手段用于慈善,不妥,应当禁行。
这才是慈善的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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