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会主义社会产生资产阶级的问题,由于“文革”的教训,让人不想提起。对毛主席的有关论述,许多人不认同。特别是“文革”以后,被有些人认为是唯心主义。因为他们认为,建立公有制以后,已经没有了产生资产阶级的经济基础。纯粹思想层面,说有资产阶级,难以服众。有些左派也是从思想层面解释社会主义资产阶级产生的。其实都进入了一个误区。
实际上资产阶级,应当包括四部分阶层:一是资本家,就是生产经营领域占有生产资料或资本,或者两者兼备,并雇佣劳动剥削劳动者的阶层。二是官僚资产阶级,就是权贵的官僚腐败分子。对此,过去一直被掩盖,认为社会主义国家,领导干部都是人民勤务员,即使腐败不能算一个阶级。其实他们和旧中国的官僚资产阶级是一会事,都是通过公权贪污、收受贿赂和官商勾结,剥削劳动人民放在国家和集体用于福利和社会公共事业的剩余劳动价值,或者直接从行贿者手中剥削了劳动者的剩余劳动价值。三是买办资产阶级,是依附于帝国主义势力并直接为其服务的资产阶级,为帝国主义所豢养,一般存在于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中,同时也有通过对外开放以间谍或资本家身份渗透到社会主义国家,是帝国主义侵略和剥削他国人民的工具和奴才。四是资产阶级的代理人,就是无产阶级队伍中思想上已经叛变资产阶级,主张走资本主义道路的部分当权派和知识分子。因此,那种认为社会主义没有私有制的经济基础,就不会产生资产阶级的观点是错误的,只看到了资本家一种资产阶级,另外三种没有看到。即使在全面公有制的情况下,也会产生官僚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代理人。腐败作风和官僚主义所得,就是经济基础。因此,毛主席认为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斗争是完全正确的。当时,实际上他怀疑有资产阶级代理人和官僚资产阶级的存在。所以,他要发动群众揭发和整治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和有剥削阶级思想的旧知识分子,要反对特权阶层和行为,就是要消除和预防资产阶级代理人和官僚资产阶级。从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以及我国资产阶级思潮来看,完全证明了社会主义社会中资产阶级的存在和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当时,有的运动由于被野心家利用和组织的复杂性,阶级斗争确有扩大化的现象。但扩大化,不等于没有。至于在当前内资和外资、公有和私有经济并存,同时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仍然不健全的情况下,四种资产阶级都可能产生。因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是必然存在甚至有时是激烈的。鉴此,我们既要防止阶级斗争扩大化的极左倾向,同时又绝不能忽视阶级斗争的存在。由此也说明,在社会主义阶段,不能单纯依靠实行公有制来消灭剥削阶级,还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才能消灭官僚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代理人。毛主席在“文革”后,在宪法中增加让人民群众集体诉求的种种权利,正是这种考虑。尽管可能不够成熟,不太适宜在利益调整和多种观念混杂的改革时期使用。但是,在社会进入法治化以后,还是应该通过规范予以恢复。因为即使在资本主义国家,尽管具有虚伪性,但形式上还是让公民有集体诉求权的。社会主义国家应该比资本主义更民主。因此,我们不能没有这种民主的形式。当然,还要有其它民主的形式。如果没有健全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就不可能对党和国家机关及其领导和工作人员,形成有效的民主监督。官僚腐败现象就不可能得到有效遏制。必然会产生官僚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代理人,以维护其腐败和被收买的既得利益,最终复辟资本主义。难怪党中央强调,反腐败斗争,是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与此同时,在现阶段还存在部分私有制的情况下,对雇佣劳动的暴富者,要课以重税,用来对全体人民二次分配,减轻他们的剥削。将来,随着社会主义的成熟,逐步把私有制转为公有制,最终消灭剥削和事实上的资本家。只有这样,才能算真正进入了成熟的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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