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山Z186
2012年1月7号
昨晚(2012年1月6号),因为某位农友的老爸去世,我到其家去吃“长命饭”。
席间,家住庆元县某村的农民工兄弟,谈到他们那里曾发生过一件出色之事:某位老农民家育有三子,最小的三四十岁,好逸恶劳,嫖赌成性,搞得老婆离婚、人财两空之后,便逼迫老父亲卖房子给他“增加收益”!
老爸不答应,小儿子便“自告奋勇”、左右开弓打老爸的嘴巴……贫病交加的老爸被气死之后,老大、老二着手处理老爸的丧事,且不要老三负担任何开支费用,但老三仍不同意处理老爸的尸体,若要处理必须先给他交2万元老爸尸体的“共有费”,否则,他就要砍去老爸一条腿!
这也许只是在改革开放年代里所发生的由人变鬼的人事之一。
今晚(1月7号),从央视《焦点访谈》节目的报道得知:安徽省某市县教育行政机关,通过“不成文法”迫使基层学校的领导、老师们,造假谎编学生人数的花名册上报,以便骗取国家教育费。骗取不好听就创造了一个新词语,叫做“套取”。实际上向国家“套取”来的钱,又没有给基层学校的领导和老师们投办教育事业。
如此而已,既使基层学校的领导和老师们颜面扫地、无言以对,可谓猪八戒端盘里外不是人,又使反革命修正主义或形形色色机会主义的新生资产阶级腐败分子们假公济私、中饱私囊。若不清查反革命修正主义或形形色色机会主义的“不成文法”,恐怕拨放最多的教育经费都不过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复返,或者狗粪种肥草而已!
更加严重的问题是:育人机关的源头竟然发生贩卖精神毒品的国盗民贼,岂有不全民中毒之理呢?如同管理水源头的人偷偷投毒,岂有江河两岸的人民群众没有不同程度中毒之理呢?
如此看来,上述非要敲诈大哥、二哥2万元钱不可,否则,就要砍去老爸一条腿,才让大哥、二哥埋葬老爸的畜生老三之类人事,也就值不得大惊小怪了!不知喜欢狗戴帽子装人样、爱好强盗装正经、擅长贼喊捉贼、嫁祸于人的封资修卫道士们,该如何继续骗死人不要偿命?!
对了,这是当代的妖魔鬼怪、毒蛇猛兽、害人虫们,数十年来不说到底要无产阶级的自由、民主、平等、人权,还是要资产阶级及封建主义者的自由、民主、平等、人权,而本来所要达到的目的——把人民群众引入为了争夺十分有限的个人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而矛盾重重、甚至互相埋怨、陷害和谋杀,以便趁人之危、趁火打劫,或趁乱夺权,更把全民共有的地下矿藏和海陆空地面资源全部占为小团伙私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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