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坝河的集体林地被政府侵占,长期不予归还。村民为维护集体利益,于2011年8月19日上访县政府遭警察暴打后,再不敢向当地政府反映情况。2011年9月15日镇雄县政府下发决定书,继续将沙坝河的集体林地定为芒部镇政府所有。沙坝河全体村民对此不服,各户卖土豆凑路费推举5人到云南省上访,由于云南省相关部门不作为,他们又踏上进京之路。结果上访无门反遭拦截,2011年11月17日被镇雄县领导下命令抓捕。依照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捕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家属,可镇雄警方未履行任何法律手续就随便抓人,而一抓就押近两月。据受害者诉,官方说要关他们三至六个月,甚至要判刑。
日前,云南省政法委领导看了镇雄县沙坝河5村民被非法拘禁的材料,立即立案督办。云南省检察院一位老检察官悉知沙坝河案后,非常气愤地说,这些人简直没有人性.....由此可以看出,沙坝河5村民得以自由,是云南省司法口的高层认真负责的结果。对此,笔者代沙坝河无辜的村民向云南省政法委的领导及相关部门的执法者,向省检察院的老检察官道一声谢谢!
从法律角度看,此案给人留下了许多的沉思和不解,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强调法治社会。为什么在云南镇雄还发生了如此无法无天,执法犯法,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力的事件?不依法律程序就抓人押人符合哪一法条?沙坝河5农民既没有打、砸、抢,更没扰乱社会治安,何罪有之?说他们违法上访,是依据法律的哪条哪款?沙坝河5农民被拘押期的一切损失由谁买单?镇雄县拘押沙坝河5村民的地点是县拘留所。对外打的是“违法人员法制学校”的招牌,里面关有上百号人,当然不排出其中有违法人员。这个单位合不合法?是不是镇雄的黑监狱,不加推断,看图片便一目了然。
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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