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当前人们的信仰和信心问题
1、当前人们的信仰现状
改革开放30多年,中国GDP平均每年增长9.8%,中国人的物质生活得到提高,但无庸讳言的是,中国人的信仰现状却呈现出值得注意的深刻变化。2010年 8月11日,中国社科院发布《宗教蓝皮书》公布我国现有基督徒2305万人,占全国人口总数的1.8%。但这个数字仅统计了由政府管理下的“三自”教会,还有难以计数的基督徒,在没有合法登记的场所聚会。这些没有登记的宗教场所被称为“家庭教会”,西方也称之为 “地下教会”。 实际上, 加上这些“家庭教会”或“地下教会”的教徒,中国基督徒的总数超过8000万。加上传统的道、儒、佛及多神崇拜,持有神论者的人数日益庞大。在当今特色社会主义的中国社会,普通百姓的信仰大厦正发生着难以预测的变化。
而中国共产党员的数量也发展到了近8000万人,相当于一个中等国家的人口。如果深究起来,这个庞大的党员队伍是否全部是共产主义理想的坚定信仰者, 是值得考验的。东欧巨变表明,加入执政党但并非以执政党政治理想为信仰的投机分子大有人在。前苏联有近2000万名苏共党员,在苏联人口中占的绝对比重很大,但在原苏联解体时规定,两个小时内党员必须选择政治上站在哪一边,结果绝大多数人脱离了共产党。1993年重新加入俄共的原苏共党员不到10%。因此,我们必须有清醒的头脑和认识:在当前我国的信仰现状是,基督徒比共产党员还多,在共产党员的队伍中,并不是所有的党员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其中并不乏因为要跻身执政阵营的投机者。这部分人一旦掌握了部分权力,极易发生蚀变,从而损害党的执政之基。
2、当前人们的信心趋势
本文所说的信心,是中国公民对于党及国家的信心。2007年出版的中国社科院《全球政治与安全》报告显示 ,中国正在成为世界上最大移民输出国,截至2007年,在世界各地的中国移民已达到3500万人,约占国际移民总人数的18.3%。 据有关统计数据,自1978年以来,有106万中国学生留学海外,仅27.5万人回国。令人震惊的是,中国发展的速度越快,整体经济实力越强,移民的精英人才却越多。中国社科院的报告显示,中国在创造经济奇迹的同时,中国流失的财富精英和技术精英数量也居世界之首。就是说,大批中国的精英人才用20多年积累的财力和技术换作移民的门坎,以投资移民和技术移民的方式纷纷脱离自己的国家。移民目的地主要包括澳大利亚、加拿大、新加坡和美国。在这个移民队伍中,还有两个特殊的现象:其一,国内富人带走在中国赚取的大笔财富,转换国籍后,子女留在国外, 富人回头继续把中国作为挣钱发财的主战场;其二,为数不少的腐败官员先把配偶、子女以经商、留学等名义送往国外,获得外国国籍或绿卡后,将巨额资产转移国外,最后自己也出逃。典型的案例是:2006年6月,涉案金额高达亿元的福建省工商局原局长周金伙 , 在被中纪委“双规”前逃往美国。周金伙之妻陈淑贞在案发前早已移居美国,并拥有绿卡;2007年6月28日,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被判有期徒刑12年,而庞家钰的妻儿早在2002年就已移民加拿大了!
以上现象凸显出一个严重问题:在中国目前社会矛盾尖锐化的条件下,移民者归根结底是对国家和执政党缺乏信心或者说没有信心。我们知道,国内普通群众是没有移民条件的,但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也许对于国家的信心比已是成功人士的精英阶层移民群体更差。为什么中国30多年的经济成就,已使中国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体,而且全世界都把目光投向中国,中国模式正在影响和改变这个世界的时候,却有那么多的成功人士不愿当中国人 ,而选择逃离自己的祖国?除此之外,更令人忧虑的是,群体性事件和上访数量的增加,表明普通群众也越来越多地失去信心和耐心。
二、当前人们信心缺失的原因分析
1、执政水平的因素
党的执政水平直接关系到国民的信心。党通过各级执政机构,驾驭和运用执政的制度、体制、方式,对国家和社会进行治理,执政的方式方法是否科学、规范、合理,是考验执政水平的标准。方式方法得当,对国家的执政水平相对就高,人们对国家的信心就增强;反之,执政管理水平低下,信心就会丧失。例如政令不通必然导致老百姓怀疑共产党的执政能力,怀疑执政能力必然挫伤人们对共产党的信心。又如一些群体性事件,地方政府不能公开、透明、依法、依规、依程序解决,就会导致人们对主政者失望,从而对党和国家的丧失信心。
2、腐败的因素
各种调查显示,党的干部腐败变质,人们群众的信心就会受到极大挫伤。腐败得不到及时清理,人们就无法对社会,对国家拥有信心。当前人们的信心缺失,大多数是由于反腐败面临的严峻形势引起的。例如违法行政问题,以权谋私问题,与民争利问题,栽赃陷害问题,腐败保护伞等等问题。这些问题有涉及党纪、政纪范畴,有涉嫌经济犯罪,有涉嫌刑事犯罪。形形色色,各种各样的腐败问题种类之多,实属罕见!其中以司法不公引发的腐败最受到人民群众的强烈关注。根据笔者的亲身感受,普通群众对司法腐败极度失望。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普通群众终其一生哪怕只遇到一桩司法腐败案例,足以动摇他作为国家公民的信心。
3、信心挫伤及其后果
执政水平是影响人们信心的因素之一,但不是决定因素。腐败问题才是严重挫伤人们作为国家公民信心的关键因素。一个高效、廉洁的政府必然受到人们的拥护,才能经得起风浪,顶得住任何挑战。要让人们有“看得见”的信心,执政党一定要有坚定不移的清理腐败的决心。反之,人们的信心就会受到严重挫伤,首先会引发精英阶层脱离国家公民身份的后果,直至普通民众揭竿而起,埋葬腐败政权。
三、坚决遏制腐败是解决人们信心问题的重中之重
1、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严峻的形势
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 主要有以下新特点 :(1)腐败案件处在易发、多发、高发的态势上,诸多隐性腐败也不断暴露。(2)涉及腐败的黑金越来越大,几个亿的大案越来越多。(3)整个腐败面越来越宽,各级部门、各行各业全面开花。以前早期的腐败主要集中在党政机关,现在则向企业、社会、科教文卫体蔓延。过去主要是以个体性的腐败行为为主,现在可能比较多的是集团性的、体系性的、系统性的案件。大案要案的纪录不断被打破,而且打破的速度越来越快。一些人对反腐败斗争产生了悲观情绪, “反腐无用论”、“反腐无效论”一时间在社会上喧嚣。
2、腐败是摧毁人们信心的根源
当前人们之所以对国家信心缺失,乃至民怨纷起,主要原因就是目睹腐败现象的蔓延。腐败分子掌握着公权,完全丧失了党性原则, 为了一己之私肆意贪腐, 引了一起又一起群体性事件。加上政府依法行政意识缺位导致腐败及司法腐败, 构成摧毁人们对于国家的信心的总根源 。温家宝总理强调,在和平建设时期,执政党的最大危险是腐败,而孳生腐败的根本原因是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督和制约。这个问题解决不好,政权的性质就会改变,就会“人亡政息”,这是我们面临的极为严峻的重大考验。温总理的话可谓一针见血。
因此,坚持遏制腐败是解决人们对党和国家信心的最大关键。党必须下大决心对腐败开战,党的惩治腐败的决心决定着人们的信心。只有坚定不移地打击腐败,才有可能赢得民心。
四、惩治腐败的理论突破:必须将党组织与党的成员严格区分
腐败之所以难以遏制的重要原因,在于没有处理好党组织和党员的关系。处理不好这个关系,就无法做到《党章》面前人人平等。在不平等的关系下,腐败分子作为党员,就可以用“组织”的名义搞腐败。只要以“组织”的面目,“组织”的决定行个人之私,就可以大开方便之门,然而“组织”却无可奈何。因此必须严格区分党组织和党员的关系。
1、用《党章》来区分党组织和党员
在反腐败领域有个奇谈怪论,即“反腐败亡党,不反腐败亡国”。因此,反腐败只能“抓典型”,不能全面打击。造成这种奇谈怪论的背景,就是把党员和党组织混为一谈,把党员腐败等同于党组织腐败。因此有必要用党的根本大法《党章》来严格区分党组织和党员。成员与组织的关系是个体与整体的关系。在党组织里,每个成员都是个体参与者,为着党组织的共同目标团结到一起。每个成员是组织的一部分,组织是成员的集合。组织通过所有成员认同的行为规范对成员进行有效约束,并达成奋斗目标。要让全体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真正明白和心悦诚服地接受成员个体不等同于党组织整体,就要依据《党章》严格区分清楚,例如制定专门的条例进行规范,其关键是保障普通党员的基本权利,划定党员基本权利神圣不可侵犯的红线。
2、用毛泽东思想的传家宝——民主集中制来区分党组织和党员
当前党建理论有一个突破性的理论认识:党建理论工作实际上是实践传承毛泽东思想理论体系与科学发展。在惩治腐败的理论发展问题上,我们要从毛泽东思想的传家宝—— 民主集中制上汲取智慧。民主集中制的内容是: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历史经验教训告诉我们,真正实现民主集中制的标志是 “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即便是党的领袖人物也概莫能外。做到这点,才能为惩治腐败扫清最大的障碍。要做到这点,就要用毛泽东思想完善新的执政条件下民主集中制的运行机制:用民主的方法形成集中,用集中的方法落实民主。这是毛泽东思想依靠人民、相信人民来治理国家的精髓。谁违反这点,谁容易犯错误,即使主席老人家自己也不例外。有了毛泽东思想这个传家宝,党员的主体地位才能得到保障,丢掉了毛泽东思想的这个传家宝,民主集中制就容易成为个别人牟利的工具。
3、用理论创新来区分党组织和党员
党的成员,甚至党的领导人,不管其地位多高,均不能等同于党的组织,这是无庸置疑的。但在反腐败实践中常常碰到这样的问题:腐败分子如果是一个村支书,就号称代表一个村的党组织;是个乡党委书记,就号称代表乡党委;是个县委书记,就号称代表县党委。依次类推。这些“一把手”不仅以个人代表一级党组织,还主使同级人大、政府、政协、公检法来干扰办案。基层纪检监察部门有时也不得不考虑方方面面的因素。比如,有时基层纪检监察部门就错误地认为,处理了书记,就等于否定了党组织的工作。古有“刑不上大夫”,如今的反腐败工作中或多或少就有点“双规不上一把手”之嫌。实在要采取行动,上级党委还要处心积虑地将这个“一把手”调换另一个同级岗位,甚至高升一级副职。这就是典型地将“党员个人”视同“党的组织” 的惯性思维。 如此这般操作,无形中增加了反腐工作的难度和成本,至使众多的“一把手”腐败分子长期得不到处理。 因此,我们要在反腐败工作中敢于理论创新,对于“一把手”腐败分子,将其与党组织严格区分。党员个人未经党组织集体授权,不管在何种情况下均不能代表这一级党组织。党员个人违纪,即便是“一把手”,由他个人负完全责任,与这一级党组织无关,也无损于这一级党组织带领群众进行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业绩。依次类推,即便是党的领袖,在没得到党的高层机关集体授权的情况下,仍只能代表个人。
五、铁腕惩治腐败,激发人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心
1、不能提拔使用腐败干部
毛泽东思想理论体系中对执行问题有一个经典的通俗九字经:“出主意,用干部,造舆论。”这形象地说明了路线方针确定后,还要靠干部去执行。因此,干部素质决定了路线方针的执行程度。优秀的干部无疑会将政策执行到位,但如果用一个腐败分子来执行,无疑上级政策会走样,甚至给了他个人贪腐的机会。腐败分子主政一个单位乃至一个地方,都会给党和人民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对腐败干部,发现一个一定要立即处理一个,不能延误。腐败干部在岗位上多呆一分钟,都是对干部群众信心的沉重打击。
2、对自身腐败现象零容忍
当前,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各种复杂的问题和局面正摆在全党面前。因此,党的干部队伍一定要纯洁高尚、党性坚强,要对自身腐败现象零容忍,毫不留情地清理腐败,党才能在广大人民群众中产生巨大凝聚力。温家宝总理也强调,要从制度上解决权力过分集中又得不到制约的问题,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和监督政府,坚决惩治贪污腐败;要建设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特别是要保障司法公正,重视保护和帮助弱势群体,使人们在生活中有安全感,对国家的发展有信心。
3、依据《党章》狠狠打击腐败
在党内,最大的腐败就是侵犯、剥夺《党章》赋予党员的基本权利。在《党章》面前,所有党员一律平等,不平等,腐败就容易滋生。有了腐败不要紧,关键是要在《党章》范围内解决。党内治理,要依据《党章》进行,这样才不会出大乱子。理论上弄清楚了,实践就可以明明白白。腐败党员干部不符合《党章》精神的言行就会明明白白的暴露在广大党员群众目光之下。广大党员群众就可以拿起《党章》作为武器,分清楚真党员和假党员,分清楚每个党员的权利和责任,使腐败分子在党内无处藏身,从而唤起党员和群众对党的信任和信心。
因此,在党建问题上,我们必须要有一个认识:当前党建的核心问题,就是要解决人们对党执政的信心问题 。人们对党有信心,党才赢得时间和空间去处理改革开放过程中最艰难,最复杂,最具挑战性的各种问题。而要解决人们的信心问题,必须以最坚决的决心依靠人民,最严厉的措施打击腐败。这样,我们才能在新时期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下,更大程度地激发中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心。
主要参考文献
1、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发布:2010年宗教蓝皮书—
《中国宗教报告(2010)》,中国基督教网站
2、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2007年:全球政治
与安全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3、张全景:《对苏联亡党亡国的几点思考》,《学习与研究》,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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