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帮助一个古稀老人讨回公道!
老人叫何长清,安徽宿州市人,1925年出生,1939年参加革命,为自己参加工作时间问题,奔波三十年,老人多次去安徽省政府反映,省组织部也来函让埇桥区政府解决,但埇桥区组织部以种种借口拖延不办。随着时间的推移,见证人越来越少了,老人陷入困境之中,需要帮助!即使去北京寻找老领导以及老领导的子女,一个古稀老人也需帮助!2012.1.11
附:
关于本人参加革命的事实经过
本人何长清,1925年11月出生,1939年6月在宿西县,经吕振伦介绍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斗争,即新四军(彭雪枫、张爱萍、张震的部队),直接领导是张立生(59年因家庭矛盾自杀)。1940年2月,吕振伦(44年阵亡时时三营营长)派我和马应礼(音)、黄德民、黄麻子(小名)等人到双堆集汪精卫军队从事地下工作,了解敌方情况,收集敌方情报,4个月后我先回到西北区,他们三人还在汪精卫军队从事地下工作,我回来后,就给张立生当通讯员。如果,我不是从事组织派的地下工作,怎么可能回来就给领导当通讯员?!我一直干到1946年底,因国民党部队过来,豫皖苏的部队就撤退到河北省黄河以北,当时因形势所迫,留下大批老弱病残和妇女,本人也被安排留下隐蔽起来,等待部队回来。隐蔽后,本人1947年在宿县卖水为生。1948年6月份,被国民党抓壮丁,三个月后,本人偷跑宿县,回来一个月左右,即1948年10月份,我们的部队就过来了,我就回到了部队,参加淮海战役地方工作,淮海战役结束之后,当时的四卜乡区委书记张学文安排我从事地下工作,安排摸清西二卜乡、西三卜乡和杨柳乡的门道会组织和人员情况,因为离家太近,工作不好开展,1950年3月份,通过原老领导张立生、赵为民到河南西华复兴局,后改为黄患区农场工作。
需要特别澄清的是:一、本人自1939年6月参加革命,就没有脱离革命,离开部队隐蔽,也是因为工作需要;二、1940年当伪军,是组织的安排,是从事地下工作;三、1946年底,没有跟部队撤退,也是组织安排,不能视为本人脱离革命;四、1948年6月份,本人是被国民党抓的壮丁,不是本人出卖壮丁,是被迫的,况且,本人三个月后就偷跑回来了,这一插曲不能影响本人服从组织安排隐蔽的事实;五、自1948年10月份,本人自参加淮海战役后,就没有中断革命工作。
本人不知什么原因,组织上把本人参加革命的时间推后至1950年3月份,一笔谋杀了本人的参加革命的经历。
综上,我本人为自己工作年限问题,至今已奔波近三十年了,到现在为止,还没有解决,我本人非常难过!现在,那些过去在一起参加革命的领导和同志,现在原来越少了,能证明我历史的人也就原来越少……但是,我相信,历史总会还我以真相,我为革命所作出的贡献,是抹杀不去的。我争取自己的应有的待遇,是理所当然的!为此,请求组织查清事实真相,还我公正待遇!
此致
申诉人:何长清
二0一0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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