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时代盛行“国家不论大小,应当一律平等。人无论男女老小,都是光荣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者。所以,那个时代的工作没有“高、低、贵、贱”之分,都是社会上不可或缺的光荣职业。
所以当年的多数人都十分的珍惜自己的那份工作。
当年,掏粪工受到国家主席的接见,并成为光荣的全国劳动模范。是因为掏粪工也是光荣的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在那个时代,没有人看不起掏粪工,没有人看不起工人、农民。当年的工人师傅就有“脏了我一个,幸福千万人”的豪言壮语。
这样的社会氛围,让人们能够安心的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心尽力的工作。不分什么干部、教师、工人、农民……当年我工作过的几个单位,尽管大家的工资收入都不多,但很少有人计较工资多少,而更多的是考虑“如何多学点本领,为国家多作贡献”。
当然,说那个时代“平均主义”也完全不是事实。当年,体现人格平等之外,也注重劳动者的差异:如干部有24级级差,工人有8级工资制,地区也分为8类。
在那个时代,各行各业的工资待遇差别也不大。1970年工人的月收入二级工36-42元(相当于24级干部),四级工52-58元(相当于21级干部),八级工82-90元(相当于18级干部)。
我父亲当年是高知,有120元工资(相当于16级干部),已经是不少了,但是与工人比,“绝对差距”也就是几十元。社会的公平,使人们不会因此而引起消极情绪(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的不稳定)。
我1971年进厂后的第一任师傅是一位初中生,他小学毕业后就务农了,后来断断续续读了几年的初中,就跟木工匠做起了木工活。1958年大跃进时招进汽车厂,当起了新中国光荣的第一代产业工人。由于他做过木工,心灵手巧,在厂里的技术革新中有突出贡献。所以,学徒出师后(第一年14元、第二年16元、第三年18元),一级工(31元工资)一年,第二年定级时,一举就跃上了四级工(52元)了。这也说明当年并不是如有的小右右说的“养懒汉、大锅饭”。我们厂里当年最高工资的是一位电焊工,是八级。而当年的大学生毕业时才42.5元(相当于行政23级,三级技工)。分厂厂长也才是六级工工资(好像是66元)。
当年各行各业提倡的是:做好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最多的是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由于人心平静,致使每一个人在工作岗位上都很是自豪的工作。所以才能“行行出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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