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在中纪委17届7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提出:今后的反腐工作要“做深,做细,做实,做出成效”。这是今后全党反腐斗争的指导方针。其内容全面,内涵清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此次全会刚一结束,某网站便刊登了一篇置顶文章,即《总书记的深细实是科学反腐、智慧反腐》。咋一看这并无不妥。因为“科学是反映自然、社会、思维等客观规律的认认”,智慧是“辨别、判断、发明创造的能力”。反腐当然需要有科学、智慧的头脑。以己之昏昏焉能使人之昭昭。但是综观其全文,的“科学智慧说”则别有一番深意。文章说了反腐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而不提它的必要性、紧迫性。文章仅只提到腐败产生于经济现象,而丝毫不提它产生的阶级根源、思想根源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失误。文章指出:“只要有人类的存在,只要有经济活动的存在,就会有腐败,这是一种不可避免的社会现象。”这就使人难免对的“科学智慧说”发出疑问:这是总书记反腐“深、细、实、效”要求的本意呢,还是在向当前的反腐工作泼冷水?是为深入反腐提供舆论支持呢,还是平息人民群众的要求和不满情绪?认识不到反腐斗争的必要性、紧迫性和严峻性,就不可能理解总书的讲话精神!对于腐败产生的根源缺之全面正确的认识,同样不可能理解和把握总书记关于反腐工作的其本要求。
笔者理解:“深”,主要是深挖贪污腐败分子,大贪小贪一齐打。不只是盯着党政机关的腐败分子,还要深挖企、事业单位的腐败分子;不只是注重打击中高级干部中的腐败分子,还要深挖罗亚平式的包括村官中的腐败分子等等。所谓“细”是指反腐工作要细致扎实,证据要确凿有力,既不能有漏网之鱼,又不能出现冤假错案,案子要经得起推敲,结论要经得起历史的考验。所谓“实”当然是指实事求是。既不能夸大,又不能缩小;既不能挟嫌报复,又不能包庇纵拥;要以事实为依据,依党纪法规为准绳。所谓“成效”,一是看在特定时间内惩治了多少腐败分子,挽回了多少经济损失;二是看腐败分子是否得到了震慑,腐败的势头是否得到了有效遏制;三是看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
党的反腐斗争取得了大的成绩,但形势依然严峻。按中纪委公布的数字,2011年给了党纪处分的118006人,仅占到全国党员人数的0.14%;移送司法机关的处级官员777人,在2000多个县和无数个处级单位中,777人谈不上什么成绩。茂名市辖6个县涉案受处分的处级多达218人呢!挽回经济损失84.4亿元,这也是九牛一毛。就目前透露铁道部那两个家伙一人都涉案20多亿呢。己经被惩治的贪官贪污亿元以上令人震惊。没有被揭发隐藏很深的腐败分子有的在继续作案,有的准备乘机外逃。凡是有国家重点工程,矿山开采,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侵害群众利益严重的地方,都有腐败,甚至有大案要案窝案。就连干部公示财产这样简单易行的工作都启动不了------这一切说明反腐必须“做深、做细、做实、做出成效。”
认为“只要有人类的存在,只要有经济活动的存在,就会有腐败”的说法不科学,不准确。毛泽东时代就设有如今的腐败。朝鲜、也没听说有几个贪污腐败分子,主管货币改革的那个老资格因失误还被判处死刑。美国是世界第一经济大国,揪出一个大贪污分子,仅贪污了15万美元。无数个事实说明我国现阶段的腐败是改革开放的“副产品”,是路线方针政策失误的产物。没有“先富论”就不会有两极分化;没有“私有化”,就不会产生产官僚资产阶级。中央委员以上首长能带头公布资产,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不明财产来源”;如此等等。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如果不依靠群众,反腐则不可能取得根本性胜利。
注:配图来自网络无版权标志图像,侵删!
声明: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责任编辑:wuhe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订阅网刊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