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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14时,辽宁会馆。来自沈阳市200家餐饮企业和餐饮行业工会选举出的209名职工代表聚集在这里出席该市餐饮行业的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在这次大会上,将要表决通过《沈阳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市一级餐饮行业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不要说在沈阳,在辽宁省也是第一个。
选举总监票人、监票人,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经过所有法定程序,主持人宣布,《沈阳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通过,全场响起热烈掌声。
此举,掀开了辽宁省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新篇章。
劳动关系问题较多不容忽视
沈阳市目前有餐饮企业2.1万户,职工20余万名,中小企业占大多数。去年,沈阳市总工会服务业工会对2000家餐饮企业5000名职工劳动关系状况展开调查。结果让他们感到餐饮行业劳动关系问题较多,不容忽视。
被调查职工普遍反映工作时间相对较长。企业营业时间在9~10小时的占44%,11~12小时达35%。每周工作6天的职工达到48.12%,每周工作7天的职工达31.57%。
在劳动报酬方面,职工反映,基本工资有保证,但工资水平不高。据问卷调查统计,42.47%的职工每月实领工资为1100元~1500元,24.51%的职工每月工资为1501元~2000元,13.57%的职工月工资为2500以上。
从问卷调查情况看,职工各种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不佳。37.79%的职工享有养老保险,35.23%的职工享有医疗保险,只有25.15%和 22.66%的职工享有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而生育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只有16.21%和16.06%的职工享有,享有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有11.65%。
职工入会率较低,对工资集体协商的期望值较高。调查问卷的数据显示,目前还有45.68%的职工不是工会会员。80.48%职工认为全市餐饮行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会有明显作用”或“会有一定作用”,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充满期待。
调查结果表明,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势在必行。
依法依规启动行业工资协商
2011年8月,沈阳市总工会领导带领市服务业工会与餐饮行业协会行政主管局——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沟通,宣传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上级工会的要求,介绍兄弟城市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成功经验及沈阳市开展这项工作的基本想法,取得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理解和支持。
2011年9月,沈阳市成立了由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服务业委员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单位组成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实施范围、步骤和工作要求,确定了协商主体,即由市服务业工会代表市餐饮行业工会作为职工方的代表组织,市食品药品安全联合会代表市餐饮行业协会作为企业方的代表组织,共同推进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
同月,沈阳市服务业工会与市食品药品安全联合会启动市级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
依照法规,沈阳市服务业工会以书面形式,向市食品药品安全联合会发出了《沈阳市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对工资集体协商的主要内容、工作方法等提出建议,得到了市食品药品安全联合会的积极响应;为确保协商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经与企业方研究,双方各推选19名协商代表,并明确了协商代表的结构,即规模以上企业和规模以下企业兼顾,城区与郊县兼顾,一线职工与管理者兼顾。为保证代表的合法性,对推选的代表候选人在沈阳广播电视台、沈阳日报、沈阳工会网同时公示5天。
为提高协商代表的履职水平,沈阳市服务业工会和市食品药品安全联合会分别组织协商代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集中组织双方代表进行培训,请法律专家讲解开展行业集体协商的法律依据、重要意义以及协商代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方法等。
建立健全了协商工作制度。制度对协商议题的确定、协商材料的提供及到会协商代表的人数等都提出了明确规定,保证了协商工作的顺利推进。
建立了职代会制度。通过各区、县(市)总工会或餐饮行业工会,在200个餐饮企业和餐饮行业工会中选举了209名职工代表,制定了《沈阳市餐饮行业职代会实施细则》。
用事实与数据解决争议问题
协商开始后,双方在确定职工工资标准方面产生了分歧。沈阳市总工会副主席王义清说,仅协商这一问题就费时两个月。
企业方代表组织——沈阳市食品药品安全联合会认为,餐饮行业是该市最困难行业,如工资标准定高了,企业难以经营,建议按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职工工资标准。
沈阳市服务业工会没接受这个“地板价”标准。为了拿出有说服力的事实,沈阳市总工会副主席王义清带领服务业工会干部,对城区及康平、法库、新民、辽中等县(市)逐一进行调查。分别召开了8次企业家代表座谈会和10次职工代表座谈会;进行了100名职工的个案访谈,对全市餐饮行业3年来的利税情况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进行了调查分析。调查表明,大多数餐饮企业工资水平高于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
确定餐饮企业规模也颇费周折。因为不同规模企业,工资标准应有所区别。沈阳市服务业工会经多方调查后认为,无论是按职工数,还是按纳税额,都不能准确反映企业真实规模。经过反复论证,最后决定按营业面积划定企业规模,500平方米以上定为规模以上企业,500平方米以下定为规模以下企业。
经过反复协商,《沈阳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成稿。草案将城区、县、规模以上及以下企业工资标准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和平区、沈河区、沈北新区等市内九区和开发区,本行业最低工资标准为目前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15%;新民市、辽中县等一市三县,本行业最低工资标准为目前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08%。同时确定了同一区域内行业内不同规模企业的管理人员、厨师、面点师、砧板、一线服务人员、后勤及其他服务人员7个工种的最低岗位工资标准。同时规定,本行业年度职工各岗位工资增幅不低于10%。还规定了职工病休、试用期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标准;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职工保险和福利等方面也作出了相应规定。
2012年1月6日,协商双方召开正式会议,对《沈阳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达成了共识。12日,在沈阳市餐饮行业的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上表决通过。
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合同的出台,得到了企业与职工的共同拥护。沈阳市好万家酒店老板崔岩高兴地说:“过去,员工说走就走,流动率高,招工难,时常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现在工资标准统一了,到哪家饭店工作收入都差不多,职工频频‘跳槽’问题肯定会减少。”德兴酒家员工高静说:“工资比以前高了,休息休假时间有保障了,各种保险也能给上了,有了集体合同作保障,我们工作也更踏实了。”
沈阳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鞠秀礼表示,集体合同通过后最重要的是要全面落实。市服务业工会和市食品药品安全联合会,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区县工资集体协商指导服务,加强对合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真正把合同落实到企业、落实到职工,确保合同履约、确保职工满意。他还透露,区县级餐饮行业二次工资集体协商将迅速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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