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将研史变“涂鸦”
姚齐源 宋晓丽
最近,网上流行起“著名史学家”杨奎松2007年写的一篇文章,原名为《关于建国以来党政干部的收入》,好事的标题党网站将之改名为《毛泽东时代干部收入差距超2005年居民收入差距》。文中从这样一段话开始揭露毛泽东时代形成的“巨大贫富差距”:
1955年8月,新政府最终取消了供给制,统一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新标准进一步提高了高级干部的工资待遇,将工资等级进一步增加到30个级别,最高一级560元,最低一级仅18元。这样,最高工资加上北京地区物价津贴16%后达到649.6元,最低工资仅为20.88元,两者工资差距扩大到了31.11倍之多。(中国江苏网,http://cul.jschina.com.cn/system/2012/01/16/012526436_01.shtml)
“杨史家”把这个“差距”精确到小数点二位,自然不会是怕别人说自己是文科出身缺乏对数字的理解,他多半是要让世人感到他的研究十分“科学、精确”。可惜的是,这个“科学、精确”,与事实出入太了一点。其实,稍微到网上去查一下就知道:1955年确实是搞出过一个“30级工资制度”,但从来就没有完全实行过。这一是由于毛泽东要求把自己的工资从一级退到三级,其他中央领导人跟进,所以实际最高工资一直是三级(400余元);二是真正长期实行的干部“最低级别”,在城市里是行政25级,全国平均不到40元(笔者所在的成都是36元);三是所谓的“30级”,除了最初城市中作为“试用工资”短暂实行过外,主要是为了缩小区、乡干部与农民的收入差距,对区、乡党政机关中的勤杂人员实行。
虽然笔者是学理科的,但也不敢根据上述情况就算出当时的干部工资实际差距,比“杨史家”低了“XX.XXX”,因为这里的问题在于:从建国后到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实行的分配制度,完全不是什么“精确”的东西,而是一个相当模糊的历史演变过程。“杨史家”从他“31.11倍差距”的“精确数据”,及对当时官员中的特权现象(这早在“杨史家”大骂过的“文革”中批“走资派”和“资产阶级法权”时,就揭露无遗)中,得出了一个结论,“通过把其他各种职位行政化,比照官阶规定相应待遇,建立了一套官本位体制。”这应该是他全篇文章要得出的“重大结论”。
那么,就请这位“史家”研究一下(而不是望文生义一下),如何解释下述史实:
——建国以后,中国工资真正最高的是文艺界,梅兰芳工资2000多元,连侯宝林的工资都大大高于毛泽东。这倒底是“官本位”,还是“艺本位”呢?
——“杨史家”出生于1953年,“文革”中当过工人,就该知道一件事:他定级后的工人起点工资二级,比当时当干部的起点工资25级大约要高出一、二元(成都二级工是37元,行政25级是36元)。这是“官本位”,还是“工本位”呢?
——但好象“工本位”也不对:改革开放以前,中专毕业生的起点工资大约相当于“官”(行政)25级,大专生23级(成都45元),大本22级(54元),而工人的起点工资只有二级,大体相当于中专。这是“工本位”还是“技(术)本位”呢?
——建国以后,国家对分配差距采取的基本政策取向,是缩小差距:姑且不去说“文革”中“工人出身的副总理拿工人工资”这种极端现象,除了极少数情况外,建国以后降工资只对干部实行过,如像部队高级干部的工资几乎是只降不升(取消军龄补贴、缩小与地方的差距,大约比刚定级时降了四分之一),困难时期一些地方对高级干部“退级”,取消“干部子女学校”,等等。这种“位”似乎有点不那么“本”。
简而言之,建国以后的分配体制,就是要“吃大锅饭”的分配体制。——若非此,还“改”的什么“革”?!
不言而喻,建国初期,中国学习苏联建立起过一套有相当差距的工资制度,干部特权也确实是存在的,但了解了上述情况后,人们会发现:这只是“改革前分配历史”的一重线索,它还有多重线索:既有差最初距偏大的现实,又有逐渐缩小差距的过程;既有注偏重文化知识界的现实,又有注意缩小其与普通劳动者的过程;既有“文革”前缩小差距的过程,又有“文革”中“大锅饭”严重的问题……此为一需要深入研究的重大历史课题,绝非“杨史家”以一个简单“官本位”就可以结论的。
笔者也看过“杨史家”其他一些关于中共党史的文章,对此公“研究”的感受是:潜尝辄止,望文生义,捕风捉影,本文暂不去多言,但在分配问题上,他故病萌发,又玩了一把胡适先生形容过的“调戏历史”。“杨史家”过去挨过整,怀怨抱恨,想借史喻今,为推翻GCD的颜色革命增彩添色,这可以理解。如是,您老就干脆学着那位“美(国)封公知”李悔之,来一个“喷墨涂鸦闹史馆,嘻笑怒骂自文章”,倒也不会丢脸,至多失了大家身份,屈居“民间公知”而已。但您老兄却硬着头皮,一面吃着“官养史学家”的饭,一面发着“颜色革命财”,全不顾起码的学术涵养,胡言成史,乱语文章,这就有点丢“大家”的人了。
最后给“杨史家”一点小小的建议:以你已名入“大家”的身份,要搞历史造假,也还是稍微高明一点,不妨学学您那位前辈兼同道杨继绳,用“246法”,在真实史实中取己所需,照样可以编造出一套自己需要的逻辑——这就是所谓的“第二类历史造假”。因为历史本身就是多重逻辑,只要你说出一重,虽然最终算假,但起码也还有真。切忌硬要去直接编造史实,搞“第一类历史造假”,留下个恨将研史变成“涂鸦”的恶名。
201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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