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的伟大(9)——能制止腐败
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反腐倡廉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我是一名党员,自然要关心这大事。我读了不少反腐倡廉文章,有《反贪腐,思海瑞》整版的长文,甘肃一位书记和南京方立书记反腐好文,及《书写反腐倡廉新答卷》等不少反腐文章。
最近,我读中国世界出版社1999年出版的《敢说实话》一书,才知上世纪国人已对腐败恨之入骨,纷纷口诛笔划,党中央早有了许多反腐倡廉的规定,而腐败就像治不了的癌症,照样侵入党,和政府的肌体,传染到整个社会。
我认真思考这一问题,感到主要是在反腐倡廉问题的上,还没有抓住根本。有人提出,要用邓小平理论指导反腐工作。我通读过《邓小平文选》1至3卷,这3卷宏文,在我的记忆里,根本没讲腐败,更没讲如何反腐。
有关于防止干部的特权,特别是防止高干的特权。在《邓小平文选》第3卷125页,讲到高干特权,邓小平说:“高级干部在对待家属、子女违法犯罪的问题上必须有坚决、明确、毫不含糊的态度,坚决支持查办部门。不管牵涉到谁,都要按照党纪、国法查处。要真正抓紧实干,不能手软。青海省杨小民那个案子拖了多年,几任省委书记没有解决,现在处理了,处理得好。就是要查处这样的案子,才会有震动。”“死刑不能废除,有些罪犯就是要判死刑。”
杨小民1979年2月17日杀死待业青年王强,1985年7月,在中央有关部门的关注下,杨小民终于被判死刑,但这并没有镇住杀人犯杀人,后来杀人犯不但杀人,而且手段比杨小民残忍。可去年著名的法学家贺卫方等一些人,云南高院二个副院长却大呼,要废除死刑。
北京人大都知道,第一次的严重腐败大约是在1986年---1988年,其中最有影响力的没有公开的是邓小平的儿子邓质方领导的北京康华集团的腐败案,直到今天还没有公开给出一个合理回答。后来的陈希同事件以及北京首钢周北方案也与邓质方有直接关系。邓质方的这两次完全与法律无关的置身之外,导致后来尤其是1989年后中国官场高层子女对法律的不屑一顾。
《邓小平文选》主要是讲发展生产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等问题。吴敬琏,茅于轼,厉以宁一类专家,只用邓小平理论讲如何发展生产力,没讲如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我没看到有关专家用邓小平理论论述反腐的文章,有的文章提了坚持邓小平理论指导,但也仅仅是句空话,接下来没有任何具体用邓小平理论的具体分析,具体实例。
我想,大概是如果有人胆敢不提“坚持邓小平理论指导”反腐,那他(她)就会被认为是不坚持邓小平理论,就是与党中央不保持一致,就会有丢官的可能。
回顾我党的革命斗争历史,我认为,毛主席最能有效反腐。瑞金中央苏区,没腐败,延安革命圣地,不但没腐败,还有国民党统治区的十个没有。
毛主席的反腐倡廉使延安人民发自内心的唱出《东方红》,《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歌曲,唱响“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解放区的人民好喜欢,解放区的太阳永远不会落,解放区的歌声永远唱不完。”
毛泽东先后处死谢步升、唐达仁、左祥云、黄克功、肖玉壁、刘青山、张子善七个贪官。
1932年5月9日下午3时,经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最高法庭判决,叶坪村苏维埃政府主席谢步升在江西瑞金伏法。
谢步升利用职权贪污打土豪所得财物,偷盖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管理科公章,伪造通行证私自贩运物资到白区出售,谋取私利。他为了谋妇夺妻掠取钱财,秘密杀害干部和红军军医。事发后,查办案件遇到一定阻力。
毛泽东很关注谢步升案,他力主严惩,并指示说:“腐败不清除,苏维埃旗帜就打不下去,共产党就会失去威望和民心!与贪污腐化作斗争,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天职,谁也阻挡不了!”
1937年10月,26岁的红军时旅长黄克功,对陕北公学一个女学生刘茜逼婚未遂开枪将她打死在延河边。有人提出国难当头,人才难得,可让黄戴罪杀敌。经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审判,黄克功被处以死刑。
黄克功给党中央、中央军委写信,要求从轻处理,戴罪立功。时任中央军委主席的毛泽东接信后给边区法院院长雷经天写信,支持法院判决,并要求在公审大会上,当着群众和黄克功的面公布这封信的内容。全文如下:
雷经天同志:黄克功过去斗争是光荣的。今天处以极刑,我及党中央的同志是为之惋惜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以一个共产党员红军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残忍的,失掉党的立场的、失掉革命立场的、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如为赦免,便无以教育一个普通人。因此,中央与军委便不得不根据他的罪恶行为,根据党和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正因为黄克功不同于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共产党员,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和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厉的纪律。如此国家危急、革命紧张之时,黄克功卑鄙无耻残忍自私至如此程度,他之处死,是他自己的行为决定的。一切共产党员,一切红军指导员,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黄克功为前车之鉴。
1940年,是陕甘宁边区经济最困难的年头。上级安排老战士肖玉壁到清涧县张家畔税务所当主任。肖玉壁打过多次仗,仅身上留下的伤疤就有90多处,可谓战功赫赫。
上任后,肖玉壁以功臣自居。不久,就贪污受贿,同时利用职权,私自做生意,甚至把根据地奇缺的食油、面粉卖给国民党破坏队,影响极坏。
案发后,边区政府依法判处他死刑。
他不服,向毛泽东求情。毛泽东问:“肖玉壁贪污了多少钱?”林伯渠答:“3000元。他给您写了一封信,要求看在他过去作战有功的情分上,让他上前线,战死在战场上。”
毛泽东没有看信,沉思了一阵,他想起了黄克功案件。毛泽东对林伯渠说:“你还记得我怎样对待黄克功吧?”林伯渠说:“忘不了!”毛泽东接着说:“那么,这次和那次一样,我完全拥护法院判决。”就这样,贪污犯肖玉壁被依法执行枪决。
1952年2月1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举行公审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大会。刘青山、张子善事件震动了全国,教育了全党。
1951年10月,中共中央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在全国各条战线开展一个精兵简政、增产节约运动。随着增产节约运动的深入发展,各地暴露和发现了大量的惊人的浪费、贪污现象和官僚主义问题。
同年11月,有人揭发出了天津地委书记、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刘青山,原天津专区专员、天津地委书记张子善的巨大贪污案。
这两人居功自傲,贪图享受,革命意志消沉,腐化堕落。他们扬言:“天下是老子打下来的,享受一点还不应当吗?”
两人于1950年春至1951年11月,假借经营机关生产的名义,勾结私商进行非法经营。他们利用职权,先后盗窃国家救灾粮、治河专款、干部家属救济粮、地方粮,克扣民工粮、机场建筑款,骗取国家银行贷款等,总计达170余亿元(旧币)。
1951年11月29日,华北局向毛泽东、党中央报告了天津地委严重贪污浪费的情况。11月30日,毛泽东在为转发这一报告的批语中指出:“……这件事给中央、中央局、分局、省市区党委提出了警告,必须严重的注意干部被资产阶级腐蚀发生严重贪污行为这一事实,注意发现、揭露和惩处,并须当作一场大斗争来处理。”
在公审大会召开之前,曾有高级干部考虑到刘、张两人在战争年代有过功劳,向毛泽东说情。毛泽东说,正因为他们两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能挽救20个、200个、2000个、20000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我建议你们重读一下《资治通鉴》。治国就是治吏!“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之不国。”
毛主席说:“谁要是搞腐败,我毛泽东就割下他的头;我要是搞腐败,人民就割下我毛泽东的头!”号召人民反对自己腐败的领袖,在中外历史上,毛主席是第一人。有这样气宇轩昂、凛然正气的领袖,谁吃了豹子胆干胡作非为。
毛泽东时代,是中国历史上最清廉的时代,联合国都承认。
我建议党中央和各级领导,要研究,总结自己历史上,行之有效的反腐倡廉经验。(2012年1月17日16:39初稿完。22:45修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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