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是高中同学结婚的日子,上午9:40坐上汽车,票价13元,满员。出城走的很慢,走出河津花了30分钟,问售票员原因,她说要按时间点走,是规定。我只听说过客车出车站要按规定时间,还没听说,走两千米用30分钟是规定,再结合在出城路上售票员打开车门拉客,不难想出这是他们自己定的规矩。行车30分钟后,在一波六七个坐短途的乘客中,2-3岁的儿童不收费,3岁以上乘客的一律足额收取费用,乘客不解,责问。解释曰:春运期间,一方面人多,另一方面交警查超员查的严。这分明就是趁火打劫啊!
中午12:00到新绛,好些年没见的同学相见气氛相当融洽,在喜庆的气氛中,不知不觉就到下午4:30了,到回家的时间了。到车站返程车票已经是14元了。我问售票员:为什么来的时候是13元,回的时候是14元?他含含糊糊,没答上话。又是打劫。
坐了一回车,感慨了一把。火车、铁路是国家掌控,春运期间,售票价格相对稳定,客车承包给私人存在“打劫”乘客;“打劫”乘客时,乘客如果不按客车规矩来,就得下车,这体现了市场经济买卖双方地位不对等;为了消除乘客对乱收费的不满,屎盆子是往交警头上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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