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是顺应阶级斗争的社会形态
阶级是普遍存在的。尤其是资本主义社会,阶级的剥削和压迫是普遍存在的。历史的所有变革都是阶级斗争的变革。阶级斗争是阶级的剥削和压迫的阶级反抗或者说是有组织有理论有思想有主义的反抗。无产阶级反抗资产阶级的剥削和压迫,是阶级斗争的最后一个反抗形式。从无产阶级形成的那天起,就已经宣判了剥削阶级的死刑。
在资产阶级剥削和压迫的社会关系的形态下,无论是工人变成了老板,还是老板最后也变成了工人,阶级就始终存在,剥削和压迫就始终存在。那么阶级斗争的反抗意愿就必然要形成,就要想尽一切办法去推翻剥削和压迫赖以存在的那个社会制度。马克思主义的形成,正是以无产阶级形成的必然条件和要求所决定的。所以马克思主义不仅是阶级斗争的理论,而且是形成无产阶级推翻剥削和压迫的社会制度后,要建立什么样的一个没有剥削和压迫的新社会,就成了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义务、目标和进行的方向。
实践证明,无产阶级取得了最后政权,新的社会矛盾还会产生,甚至可能还会被新的社会矛盾将无产阶级所取得的政权重新颠覆。无产阶级取得了政权,是对无产阶级自身的第一次“否定”。否定的形式是拥有了权力,但否定的内因是阶级意识会随着权力、地位等形式的转变而转变。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要改变贫穷与落后。改造贫穷落后与国外先进性之间的矛盾,就会形成新的政权意识,反剥削和压迫的阶级意识被无产阶级自己再次的“否定”或“扬弃”。
但无论怎样,我们会发现,“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出阶级意识和形式的改变,但无产阶级的本质,反剥削和压迫的本质是不会因阶级意识的改变而改变的。从这些规律中我们也不难发现,社会主义的重要目的是同阶级意识的转变斗争。“反剥削压迫”是社会主义之所以能持续下去的根本动力。
所以“阶级意识”的革命是至关重要的。而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其主要矛盾是上层建筑的矛盾,是意识形态上的阶级斗争,同时也是无产阶级政治同社会体制之间的斗争。社会主义“体制”是不能制约无产阶级政治的。忽略无产阶级政治,强调社会主义“体制”建设的政治“精英”们的鼓噪,无疑是对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最大“忽悠”。
毛主席对此是有深刻认识和实践的,并指明了社会主义怎样进行下去的明确方向。毛主席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下无产阶级专政的核心内容。无疑,“文化大革命”是对抗和防止阶级意识“转化”,特别是防止贪污腐败官僚阶层形成,最有效和直接的手段和方法。
建立中国式的社会主义主要是吸取前苏的教训“阶级意识的转化”导致社会主义的“分崩离析”。因为上层建筑的文化“意识”一旦限制了“四大自由”,无产阶级专政也是会变成新的压迫阶级专政的。反剥削和压迫的斗争形式同样发生转化,或许以“民族分裂”的形式,或许以其它的诸如反“贪官”、反“精英”的对抗形式上的转化。当然,根本的依然是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如此以来,社会主义就不可能是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社会发展,而必然转化为“为发展而发展”的阶级斗争。所以搞社会主义就必然要有社会主义的明确意识。
从新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建立和发展,“人才”与“精英”的矛盾,必然是无产阶级社会理念构想同资产阶级剥削意识长期存在的在阶级斗争中的另一个形式。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从形式的最后对抗到意识形态上的最终对抗斗争,是必然的。
当社会主义解决了“贫穷落后”的矛盾,就会出现“人才与精英”的矛盾。这个矛盾解决了那个矛盾又会出来。所以社会主义就是贯穿于社会矛盾的自始至终。社会主义只有政治,没有“体制”。社会主义就是为消灭一切剥削和压迫的社会“流程”,不断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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