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地方党委“推荐”工作的批评意见
中共大连市委并全体共产党员:
最近,经过再三努力、四处了解我才勉强得知我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大连市党委根据上级指示制定了推荐参加党的十八大代表工作的“办法”。我认为这个“办法”不仅仅是大连市一个地区实行,最少在辽宁省各地都是按照这个办法办的,只是具体比例和性别、职业规定有不同,所以我仅以此“办法”(或者说是工作通知、要求)为例提出如下批评意见:
一、 按照“办法”规定,大连市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名额共有8名。其中,党员领导干部3名,生产工作第一线的党员5名(其中,工人2名<含农民工1名>,农民1名)。同时要求55岁以下的5名、妇女3名、少数民族2名。如此明确、精准的指向性,哪里是在选举出席党的最高权利机构会议肩负讨论决定有关党的一系列重大路线、方针政策、选举党的中央领导集体和修改党章重任的党员(政治意见)代表,倒好似在选“转世活佛”!据查网上资料得知大连市现有中共党员501631名,基层党组织2900多个。从这50多万名党员中挑选出符合上述条件的党员大概不难,问题是符合这些条件的党员就能代表大连市50余万名党员中的多数人的政治意见吗?不符合这些条件的党员就不能代表大连市50余万名党员中的多数人的政治意见吗?就没有资格当选代表候选人吗?他们的被选举权就因为他(她)年龄、性别、职业等等非本人意志所能决定的客观条件的原因就丧失了吗?这个规定实际上违反了《党章》规定,客观上造成了剥夺了绝大多数党员的被选举权的事实!须知:我们要选举的是代表大连市50万名党员参加全国党的最高权利机构的会议、参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制定、对一系列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的大事作出选择(表决)的极为重要的政治代表,不是去出席什么仪式呀。也许有人会说,这样做是为了保证党代表的代表性(如工人代表、妇女代表、干部代表等等)。我认为这是一个形而上学的解释,作为一名党代表他(她)所代表的最重要的是选举他(她)的党员们的政治意志,而不是其它。他(她)本人的年龄、性别和职业并不能完全证明他(她)的政治意志能够代表他(她)所在的地区、界别多数党员的意志。同样,就算是代表中没有某一年龄、性别和职业甚至某一地区、界别的党员代表,也不能说党的代表大会就不代表这些党员的政治意志。我们党的一大上没有女性代表,但谁又能说我们党的一大决议不代表广大劳动妇女求解放的政治意志呢?
二、 “办法”对党员代表的标准有看似具体的要求:“党的十八大代表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能够模范遵守和贯彻党章,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能够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理解和认真贯彻中央的指示精神,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立场坚定,明辨是非,坚持原则,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能够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密切联系群众,热忱服务群众,受到群众拥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公道正派,清正廉洁,道德品质好;能够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风,带头创先争优,敬业勤奋,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努力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在生产和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能够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的职责,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积极并如实反映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监督”。这5个“能够”要求可谓是全面的大文章,挑不出什么问题(这只是泛泛的说,要是具体说来还是有很大问题的,比如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与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谐”科学发展观的构成、内涵究竟是什么?有无矛盾?)。但是,由谁来根据这些条件作出对具体人的选择?是上级还是同级、下级?用什么方式作出选择?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我们讲选举总是要讲“无记名投票”,为什么要“无记名”?就是要最大限度的保证选举人的民主权利不受干扰和侵犯,从而真实的反映出党员的意志。而“推荐”的方式是在党的一个基层组织内进行的,党员要面对面的表态推荐谁、不推荐谁。试问:在今天这样的党内生活实际状况下,有几个党员能毫无顾虑的公开表明自己的真实想法(特别是自己的真实想法与直接上级的意见不同时)?“无记名”的“选举”在“有计名”的“推荐”基础上进行,哪里还有什么“无记名”,哪里还有保证党员民主权利不受干扰和侵犯?哪里还能够反映党员的真实意志?退一万步说,就算是党员敢于真实表达自己的意见,又怎么能在根本不了解某位被推荐人的经济行为、经济地位,政治立场、政治观点的情况下作出正确的选择,最终决定推荐谁、不推荐谁?50万名党员、2900多个基层组织要共同“推荐”出8个人,这个过程如何实现民主?令人匪夷所思。如果上述这些全面的令人挑不出问题的标准在整个操作过程中根本不可能落实,这些成套的“标准”不是空话、套话是什么?在推荐人对被推荐人的情况不明甚至根本一无所知的情况下,仅仅根据某一上级意图“推荐”出来的代表又能符合什么标准?大概只能“拔”当权者自己中意的追随者,选不出具有革命精神的代表。
三、 根据“办法”,“大连市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全市十八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名额进行全额推荐。推荐人选范围不能只局限于本单位内部,要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荐。推荐的人员结构要符合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构成要求”。“全额推荐”?也就是选8名,“推荐”8名。接下来的问题是,根据中央的规定,选举党的十八大代表要进行差额选举,且差额比例不小于15%,大连市委的“全额推荐”没有超额的人选,下一步的“差额选举”可怎样进行?
四、 据说大连市委的这个“办法”是根据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关于在2012年5月召开中国共产党辽宁省代表会议,选举辽宁省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的决定作出的。“办法”规定的时间是在本月底前完成《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人选名册》、《推荐党的十八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人选基本情况统计表》的编制工作。今天已经是1月19日,农历腊月廿七,在有二天就要放假过春节了(许多单位都已经开始放假),过了节就是2月份了。照此时间推算,我市各级党的基层组织在放长假前应当已经完成了推荐党的十八大代表候选人的初步工作(因为名册和基本情况统计表已经完成了)。可我作为有选举权的党员根本不知道这回事(我郑重其事的问过我所在的党支部负责人有关选举工作的安排,他说不知道)。就是市委有这个工作“办法”我也是在一个偶然的情况下得知的,并非来自党组织的正式通知。随后,我问过我所能见到的每一名正式党员知不知道这件事,他们的回答惊人的一致:不知道。没听说过。我不禁想问各级党委:你们关于作好党的十八大代表选举工作的安排是怎样贯彻落实的?对于这样一件重大工作你们是怎样动员、组织、实施的?各级党组织开会了吗?讨论了吗?是不是仅仅满足于发个通知,由少数领导班干部拍板决定、由少数负责组织工作的干部打电话沟通、闭门写材料、逐级上报了事?问题太多了,问也问不过来,问了也不会有人回答,所以暂时说到这儿吧。
看了上面这些话,也许会有人说:这不是一直是这样干的吗?对于这话,我只能部分同意。是的,这只是在我们党夺取政权后党的代表大会逐步开成了现在这个样子,而这恰恰是我们党内政治生活逐步变的不正常的表现(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这里不展开说)!而在我们党尚未夺取政权时党的代表大会可不是这么开的。如今,我们党面临着生死存亡的关头,再不施行广泛的党内民主以克服党内的腐败、改正错误,我们党将灭亡。在什么都“改革”的今天,只有这件事不能“改革”、不能重归正确的路线、方法,这其中的奥妙世人都可以猜出几分。问题是你这样还能坚持多久?表面的经济“繁荣”证明不了一个无产阶级政党是否犯了错误;同样,表面的经济“繁荣”也挽救不了一个腐败了的政党。政治问题仅用经济来做注脚,无疑是片面的、错误的。政治的问题还要靠政治来解决。
我作为一名有着76年党龄的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尽管已经离休多年,但我还没有糊涂,我有选举权,知情权和发言权。我今天给你们写这封公开信,也是被迫所为,因为我多次向市委领导和党组织负责人提出要求谈话,但一直没有负责干部找我正式谈话(哪怕是批评),更不要说听听我的意见。这让我只好以这样方式提出意见,尽管这种方式会让某些人不高兴。
中共党员:柳运光
2012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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