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本人以为“不反腐败亡国”;反了腐败不会亡党。(在另文中阐述)本文仅回答“不反腐败亡国”。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具有显明的阶级性,它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器。它的基本内涵有四点:国家是统治阶级的社会组织,是一个政治权力机构;国家依靠强大的经济基础来支撑,而经济基础或曰经济统治,要靠政治统治来维护、来发展;军队、警察、监狱、政权是国家机器的主要零部件;政府是国家权力的委托人、执行人、管理人、人民的仆人。在国际上是某一地域、政治、经济、国防、文化、历史、宗教、人种的主体,是这个地域的主体和整个社会的代表。
“不反腐败亡国”,当然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据“宪法”,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经济基础是两种公有制为主体和多种经济成份并存,消灭剥削制度,实行按劳分配为主。全民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大会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和两院院长。由国家主席提名、大会决定总理人选,由总理提名组成国务院即政府。政府要代表国家行使职权,建设国家,保卫领土主权完整,服务于人民,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等等。
然而,腐败之严重,从上到下人所公认。相当多地方政府政权异化,腐败不仅浸蚀了国家肌体,腐蚀了国家机器,挖空了国家赖以支撑的公有制经济,一步步走向私有化、殖民化、剥削化,人民当家作主成了空话。公务人员有的投敌变节,贪污成性,充当汉奸走狗,出卖民族利益,十分大胆而公开。如果抵御外敌和打击分裂势力不力,山河破碎不是没有可能。腐败如得不到有效遏制,亡国则指日可待。所以,“不反腐败亡国”,绝不是耸人听闻的无稽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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