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不是梦,但让先富带后富就是梦了。不仅先富带后富不可能,就是先富待后富也不可能。贫富差距一旦拉开,双赢或多赢就完全成了鬼话。富人与穷人的竞争,不像下中国象棋,有和棋,而像打乒乓球,无论持续多少回合,最后必然有一个是羸的,另一个是输的。
先举一个我所知道的最先富的例子,这个例子究竟有多大的普遍性,请网友自己查对,我对此一无所知,因为我所知道的最先富仅此一例,别无分店。八十年代初的时候,我们村的邻村有一个先富之人。当时,一市斤小麦的价格不到两角钱,一市斤玉米的价格大约为小麦价格的一半,小麦与玉米的价格比与现在相差很大。一家农户按七口人算,每口人两亩耕地,一亩地小麦产量为600斤左右,一亩地收入不到120元,再加上玉米收入,七口之家每户每年总收入大约为2000元。当时的农业投入少,大约不到毛收入的10%,包括上交的公粮,主要是一家人的口粮占去了粮食收入的大部分。那位先富当时就是万元户,家里有一辆三轮摩托车,型号是幸福250,过年放鞭炮从房上向下垂到地面,而且要放好几轮。那时周围几个村有辆自行车的就算是富户了。那位先富之人是怎么富的呢?太简单了,就一条,胆大。家有流动资金过万,银行贷款一开始就上了十万,做生意几乎全部亏损,到了九十年代末,贷款总额就达到了几十万。那位所谓的先富不过是善于挥霍银行的钱罢了。自从银行贷款收紧,附加了抵押条件后,他又变成了待富。
前面说的是最初富起来的一个例子,当时也算拔尖的,但这部分无论从银行取得多少贷款,也仅是在乡亲面前显摆显摆,政治上还成不了什么代表、委员之类,所以比穷乡亲也没有什么更显赫的地位。再后来富起来的就不一样了。如某网友所言,书记变老板成为致富合法渠道,这时的先富们,不仅在财产上先声夺人,而且在政治上也日益取得显赫的地位。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目前。目前谁是真正的先富呢?无非三种人,一是变成书记的老板;二是尚未变成老板的书记的亲戚、朋友;三是有着第二条所述的亲戚、朋友的书记。
如本文第一段所言,富人与穷人不可能双赢或多赢,而只能是零和。而先富们的先声夺人也是实实在在的,其富的过程就是掠夺别人的过程,至于“先声”,自然就是鼓吹公有制私化改革的各位精英们了。
现在回想起来,一开始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时候,一来没有说明这可能要以让另一部分人先穷下去为条件,二来多数人认为,这先富的必然是自己,所以多数人赞成有加。就像买彩票一样,很少有明知不中还要疯狂购买的,所有疯狂购买的人,都以为下一个中大奖的必然是自己。当屡买屡不中,手中的钱越来越少,甚至连生活也难以为继的时候,人们开始咒骂彩票了。
当下,先富们不仅攫取了数量可观的财富,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把持了政权,还几乎完全控制了比较受社会尊重的精英的嘴,于是就不再提什么先富带后富,而改成保障低收入群体温饱使其不再闹事,增加财产性收入了。
按理说,形成当今一种财富分配格局也是当初大部分人接受先富带后富理论的结果。或者说,当今不公平的财富分配格局的形成有一定合理性。但是,还有更合理的东西,那么就是规律,就是不平则倾覆的规律。当这个规律发挥作用的时候,其他合理性将被忽视,即使能说会道的专家、精英们也劝不了那些欲行不合理之事的人们。所以当政者应该清楚,不平则倾覆才是具有第一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性必须在这个合理性之下进行探讨,否则大家都会死得很难看。
然而笔者还不是认为不应当再主张让后富富起来。因为当一部分人先富人之后,当我们的国家好像也富起来了之后,我们发现自己的骨头不是越来越硬,而是越来越软,得了软骨病,这可不是什么好事,大宋朝的老百姓就因为这事儿吃亏吃大了。如果我们仅强调让后富也富起来,而不是发展起来,壮大起来,让最具力量的后富群体把力量充分发挥出来,那么我们极有可能重蹈大宋朝的覆辙。所以笔者宁愿强调在经济上实现将财富占有差距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的相对平均并以此保证富人不会左右政权,而其他阶层能够享有充分的政治、文化及各项权利。就近年先富纷纷移民还可以看出,让一部分特别富而另一部分人特别穷绝对是一个巨大的错误。
所以笔者认为应当让后富发展起来,壮大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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