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重要本质之一,就是全社会共同富裕。它不仅是社会主义的价值追求,也是发展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
社会主义社会,是一种以群体利益为目标,按劳动分配为根本,以是否对社会发展有利,作为衡量标准的社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市场经济的存在,存在少许剥削和贫富距离是正常的,因为它毕竟不是成熟社会主义,存在一定私有制成份。但既然它已经进入了社会主义阶段,基本的共同富裕就是应有之义。如果少部分富裕而多数人贫穷,甚至还有严重的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现象,那就根本不是社会主义了。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与资产主义不同的特点就是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他又说:“如果导致两极分化,改革就算失败了。”但是,目前事实上社会贫富悬殊,甚至还不如有些资本主义国家。难道党和政府忘记了共同富裕的使命了?不是的。胡锦涛总书记反复强调为民的问题,并把共同富裕作为一项承诺。问题是,改革开放,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容易,而先富带后富就难了。一是私有经济体占多数,决定后富的经济来源困难。在私有制经济体中,老板对经济利益的追求是极至的,有些甚至不择手段、损人利己,而收益的分配权在他们手中。如果没有强制,他们不可能拱手让出所得的利益,去实现社会公平。大量的富人偷税漏税和财富向国外转移就是例证。这些类似于资本主义。即使用税收调节也不可能根本解决剥削带来的分配不公。这是共产党人反对资本主义的原因。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用次贷和通过税收搞福利解决分配不公,但实践中困难重重,只是暂时有所缓解,于是有了全球资本主义社会“占领华尔街”风潮。二是地区条件和经济差异很大,甚至有些内地人长期来形成了等待扶贫的惰性。先富的地区难以承受扶贫的压力。三是对权力监督的缺失,影响公平分配。市场经济,容易产生恶性竞争。只有法治威严,权力制约,才能得到遏制。但是,目前我国法治远未到位,官员个人权力过大。官商的勾结,会导致权力在利益的保护上,向富们倾斜。权贵本身也会不愿和暴富经营者一起被“均平富”。所以共同富裕,不是那么容易的。
然而,困难归困难,我国要可持续发展,共同富裕是无法回避的一道坎。它不仅是社会主义的价值追求,而且关系到国家稳定和发展的大局。邓小平说:“少部分人获得那么多财富,大多数人没有,这样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出问题。”并尖锐指出:“中国如果十分之一富裕,就是一亿多人富裕,相应地有九亿多人摆脱不了贫困,就不能不革命啊!”少数人占有多数财富,而大部分人贫穷,还会带来生产过剩而市场购买率不足的类似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制约经济发展,使我国落入经济停滞不前的中等发达“陷井”。长期的贫富悬殊,也会丧失劳动大众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因此,不解决这一问题,对于我们这样的大国是很危险的。
当然,共同富裕不能搞平均主义。尤其是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只能是基本的按劳分配、生活福利保障和对丧失劳动能力者的生活供养。不能养懒汉,也无法绝对消灭剥削。只能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公有制经济为基础保障,以税收调节实现社会福利和公共事业为重要手段,以帮助落后地区发展经济为扶贫主要途径,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为保障,实现相对公平的共同富裕,逐步消灭剥削。完全消除了剥削的共同富裕,只有到全面公有制和消灭了官僚腐败的情况下,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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