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不假,官员擢升胯下马
每年年末,各行业丰功伟绩像绽开的爆米花儿般铺天盖地而来。人们额手相庆,彼此祝贺。哈哈,天下一统,和谐吉祥。上级领导更是喜不自胜,褒奖有加。殊不知,这鼓起的绣花枕头里面到底藏了多少残纱败絮?然而,这些已无人过问,也无需过问。
我们都知道,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这个重量级的机关里发布的任何信息都应该是权威的,他的声音即使不能是朝鲜特色女主播李春姬,但也绝不能是周立波般的脱口秀。我们不能想象,假如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中,其工作业绩都要靠虚假的事实来维系,可想,在现在这个“假话是官话。真话是笑话”社会里,还有什么人能“庄重”得起来。
辽宁检察机关几年来一直对下级进行“执法质量和队伍建设”两项工作进行考评。最初的考评还是比较真实的。可是,到了2008年后,这考评就变了味儿了。鞍山的各级检察院一直在各项考核内容上名列前茅。鞍山铁东检察院更是一直位列同级检察院第一名。其实,这并不是这个院工作做得如何出色,而是这个院玩“假”玩出了名堂。
在侦查监督科,他们为了在立案监督上多加分,把公安机关正常立案的刑事案件通过与公安机关出具假证
明,变成了检查机关立案监督后公安机关才立案的案件;
在民行科,为了使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得到改判,以期得到更高的加分。他们模拟法院判决书,打出改判文书,然后用电脑模拟公章的方法伪造法院公章;
此方法在公诉科也一样使用。检察机关刑事抗诉案件一直是公诉工作的难点,能否抗诉成功关系到这项工作的社会影响。于是,公诉科对此作假更是不遗余力。抗诉改派案件无一真实。
控申科对服刑人员保外就医错误的审查纠正文书没有一个是真实的。。。。。。
总之,只要涉及考核加分项目,基本上都是虚假材料填充。
按说,检察院这般作假,所涉及的相关单位,如法院、公安机关为自身名誉计,应该说清事实,以正视听。但是,三机关虽然在程序上有制约,但荣誉上却是相当配合的。检察院自吹自擂并不影响这两家成绩,那就悉听尊便吧。
最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党委和人大,在认真听取三家报告时,就能够发现矛盾之处(比如:建议公安机关立案数量在公安机关报告中应有体现;抗诉改判在法院报告中应有反应。如果他们想调查,只要到检察院或者上级院查找相关加分佐证材料,再到公章单位核实便知。)但他们就是装聋作哑,视若无睹。
辽宁检察机关的考评简称为“两大考评体系”
对了,去年高检院来鞍山调查过一次,原因是他们的一个基础院的侦查监督科玩“大”了,立案监督总数竟然是全国检察机关立案监督案件的二分之一。高检院派员调查,但到了那里,拜了玉佛,遊了千山,再洗过温泉。。。。。。这件事也就这么过去了。今年情况依旧。
最近听说,这个检察院对这几年造假的有功之人由检察长按功行赏,重新排定座次。而检察长也由此另有高就。。。。。。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