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伪装成一个法学家?
来,告诉我,你喜欢哪些法学家?
波斯纳?你也太庸俗了!哈耶克?天哪,这年头谁还不知道《自由秩序原理》!
没错,这些耳熟能详的名词都过时了,在21世纪,要把自己伪装成新一代的法学家,你应该喜欢的人是哈贝马斯(“韦伯没能看到资本主义合理化模式中的选择性以及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那些受压制的因素。”“法律的合理性似乎可以被看成,法律是根据目的合理的行动者的法律主体的战略合理性制定的”)、昂格尔(“把关于自由和解放的自由主义的前提伸张到极限,通过发掘自由主义尚未实现的潜在价值物的方法来重新构筑自由主义制度”)或者是德沃金和菲尼斯(“我们都是法律帝国的臣民”,唉。)。
如果你想要在和别人谈话时把自己变成一个与众不同、格调高雅的法学家,我们强烈建议,一定要记住以下有关名词:
【法学家】记住,耶林要和概念天国一起说出来,魏因贝格尔和分析—辩证的正义观是亲家,富勒和哈特总是论战的,但其实你可以嘲笑他们是一伙人。
考虑到这篇文章面向的读者是中国人,我们还建议你背熟下面这段话:“其实新自然法学派的理论核心:实体自然法不是古典自然法意义上的自然法,前者与现代分析实证主义法学说的规则体系是一码事,你要知道迈霍佛实际上是看到了这一佯谬,但他过分的的存在主义尺度推向了另一个和极端!”迈霍佛是谁?别担心,只要你的同伴也看过这篇文章,就不会问出这么愚蠢的问题。
【法学家术语】时刻提醒自己,你从不说“不知情”,你说善意第三人;你不使用“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样大众化的字眼,你的应该用“同时履行抗辩权”;如果可能,尽量使用拉丁语,如bona fide这种已经有点过时了,你应该说Ab initio, Ad idem,背下如下的拉丁文名言以便于用法言法语来评价和装逼:Accusare nemo se debet(任何人无义务自我指控);Ubi jus ibi remedium(无救济即无权利);Pacta sunt servanda(契约必须信守),别管他们怎么读,大胆用英语或汉语拼音规范来读,要是有人质疑,就说你是按意大利语或法语来发音的。要是有人提出你用词的不当,你就大胆的抱怨(“渣渣的汉语学术翻译!”“都TMD是抄台湾的!”——记住,在任何时刻这句话都是对的)。
此外,为了保持住高贵的、真正的法学家气质,你不应该喜欢:
任何1949建国后还在写作的中国大陆与台湾法学家,除了王泽鉴,当然,我们更建议你使用“天龙八部”来称呼他的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系列。
博客日访问量超过5000和媒体上大出风头的法学家,包括但不限于贺卫方(当然你可以调侃他流放石河子)。
流行的大学法学教材的,比如江平、郑玉波以及史尚宽。
那些为公知们和自由派们所喜爱的启蒙思想家和古典自然法学家,比如卢梭、洛克、斯宾诺莎、汉密尔顿等,当然你可以喜欢孟德斯鸠,但要宣称大部分人都误读了《论法的精神》以及你更喜欢《罗马盛衰原因论》,还有别忘了叫他夏尔,查理,路易,德,色贡达。
相反,你最好喜欢:
一个非西方的法学家,例如“嘿,你知道东京帝国大学的我妻荣(顺便可以鄙视那些看到这个名字后发笑的人们)吗?他的债权在近代法中的优越地位实际上打破了由萨维尼以降的德国法传统”,或者是“我不明白人们为什么一直强调英美法和大陆法的区别,施米托夫在国际贸易法文集中已经暗示了未来两大法系融合的趋势”。放心吧,没有人会关心东京帝国大学或者国际贸易法文集究竟是什么玩意儿,你只需要引起别人崇拜的目光就行了。
一个跟哲学或社会学扯上很大关系的法学家(顺便强调下作为法律人必须知识渊博,再收取一些惊叹),比如拉德布鲁赫(法律名言警句集也是你的伪装神器),比如萨维尼或梅因(法律的正义在于人人皆得所值。)
要不然,一个在文艺复兴前的法学家也是不错的选择:比如阿纳克西曼德(他第一次提出宇宙正义概念,这就是自然法的滥觞啊!),赫拉克利特(伟大的“万物皆流”和“逻各斯”,前者启发了法律的认识论,后者则是论证法律公共理性的重要方法!后代所有法学家都只是在这两个问题上打转而已!),柏拉图(理想国又被误解了,实际上看过法律篇的人会知道柏拉图是一个自由主义者)或者古罗马五大法学家:盖尤斯、乌尔比安、保罗、莫迪斯提努斯和伯比尼安(伟大属于罗马!)。在这个时候,你不需要对他们的理论作出评论(因为“太陈旧了”,实际上你也根本不知道),那么,讲一点戏剧和诗歌就自然可以使谈话气氛变得厚重和神圣起来,比如“嘿你知道么,索福克索斯的安提戈涅实际上已经预示了法律人永久的两难困境啊,后代的自然法学派和实证主义法学派还在这里纠缠不休!” 或者“哦!荒芜的自然法!哦贫瘠的实证主义!哦!但丁想恢复上帝的花园却打开了地狱之门!”
万一,万一你遇到了真正的法律人,不要慌张!记住,正如刚刚所说的,首先记住万年不变的槽点:日本抄德国,台湾抄日本,大陆抄台湾,还抄不利索,再狠狠地痛骂一遍渣渣的汉语学术翻译以及漏洞百出互相矛盾的各部门法以及司法解释(你的同伴一定会表示赞同,这就为你整理思路赢得了时间),接着,你可以再谈起各种社会热点问题,比如二奶案,李昌奎案等,站在对两派观点各打五十大板但反对主流民众观点的角度上痛骂一遍中国的暴民逻辑(强调你的法律人思维和大部分民众都用自己的情感代替法律)和当局对司法的掌控(你的同伴会再次表示赞同,并开始和你一起痛骂),然后,在无意中愤愤地表示“我觉得中国法学的未来只能寄希望于中国自身传统”之后,你可以用“西方法治的本土化建构”来结束这个话题(顺便引用下孟德斯鸠的名言:法律的目的是守护一个民族贴近大地的生活方式)毕竟每个人都知道这是必然的趋势——当然了,至今仍没有人知道该怎样去做。
相信我,读到了这里,你已经成为一个卓越的法学家了。
——2011.12.28,于至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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