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三十多年,回顾改革历程!
杜晓峰
《中国改革向何处去?之一“厂长承包制”》
国企改革三十多年,回顾改革历程,既有改善全国广大劳动人民群众物质生活的欣喜,也有下岗职工的辛酸。在物质方面改革初期由于通过发展个体经济,搞活了市场发展了市场经济,在搞活市场经济起到了决定性作用。通过个体经营让当时不能进入国营企业的社会闲散人员获得了就业的机会。改变计划经济给商品流通领域带来的制约。在一定程度下初步满足了全国人民的物质需要,补充了国有商品流通难题,在改革初期起到了重要作用。
面对国企改革的难题,出现了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是“工人选厂长”一种是“厂长承包制”由于某种原因受广大工人阶级欢迎的“工人选厂长”被否定。由此在国企全面实行“厂长承包制”就是国企的厂长、经理、局长根据承包国企大小缴纳一定比例承包金当时大庆市龙凤区邮电局包括邮政、电信、移动、区局、局长据说交5万元承包金,年底如果能完成任务按比例提成奖金,如果完不成任务扣一定比例的承包金。由于国企承包没有经过广大职工的讨论、没有通过科学论证和制定合理的群众监督制度,只是通过行政命令由少数管理层在办公室研究制定,实行后造成厂长、经理、局长个人说了算,在基层企业架空取消党的领导和代表职工利益的工会、妇联组织,使得这些组织名存实亡。发生了党委书记开除厂长党籍,厂长停发党委书记工资的现象。
由于“厂长承包制”上无党的领导、下无群众监督使得一些厂长、经理暗中大肆侵吞国有资产,造成大批中小型国企亏损破产倒闭,之后把他们一手制造的国家包袱通过廉价购买成为民营私企。迫使大批国营职工下岗,这部分下岗职工大多数人没有得到应得的经济补偿。例如沈阳市大东区国营日杂公司,倒闭后很多职工没有得到一分钱的经济补偿,后来说只要买断给3千元的补偿,可是一些职工签字后也没有得到3千元的补偿,可是他们还要自己缴纳医疗、养老保险。由此给这部分下岗职工造成子女交不起学费无法完成高中学业,严重的是由于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激化家庭矛盾最后造成妻离子散、家破人无。
由于厂长承包制产生了大量贪污腐败分子,为了遏制这种现象又提倡“集体领导”实际集体领导根本没有在国企真正执行。基层国企法人代表有选择性的执行中央和政府的文件精神,有利于自己的文件执行,例如“高薪养廉”有利于广大人民群众的文件不执行。造成国家好的政策得不到落实,使改革开放的丰富成果不能惠及广大劳动人民群众,发生许多不公正不公平的经济政策。
“厂长承包制”在不知不觉中消声灭迹,之后又实行“厂长责任制”依然不能摆脱国企管理体制的困境,给国务院管理国企造成沉重的负担。
《中国改革向何处去?之二“厂长责任制”》
由于“厂长承包制”不能改变国企现状,又实行“厂长责任制”在2000年前后大庆油田、石化总厂、邮电职工被迫买断、退养,当时明确提出“减员增效,下岗分流,自谋生路。”等改革口号,当时邮政、电信、移动统一归邮电部管理。区局领导公开在职工大会讲:“要求年龄在45岁以上的老职工办理病退,是邮电部照顾邮电系统老职工,如果不办理退养,以后考试不及格就要待岗或解雇解除劳动合同,搞的人心惶惶,迫使大量掌握实际工作技能的业务骨干非法病退。其中有大庆市龙凤局、市拣、投递班长,市局业务竞赛亚军。大批邮电业务骨干下岗后,又招收两倍于下岗职工、没有任何技能的临时工,给中国邮电事业造成巨大的经济人力浪费。
在87年时大庆地区打一个长途电话要等几个小时严重的影响经济信息传送,国家大量投资邮电通信,大庆市的邮电职工发扬人拉肩扛的油田会战精神,把数十吨的电话交换机抬到楼上,一举改变大庆地区通信落后局面。之后邮电职工一同建成中国移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速递公司,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一旦这些公司能独立运营就被无代价分离,给邮政电信职工留下的是创立中国移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速递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速递公司、的债务与老年职工。当时分家时对中国移动、有一个口号叫“扶上马送一程”,由于移动分离造成邮政职工跌入国企贫困线。有40年工龄的老职工每月工资1233元。无法维持一家3口正常生活。邮电、移动的改革违反国有资产分配法理,邮电职工没有公正公平分享建设成果。
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由经理、局长兼党委书记,无意间取消了党对企业领导,造成企业领导党的混乱局面,使得中央部门的文件不能再基层贯彻执行,市局局长独裁专断,对于在岗职工实行官僚统治,职工代表不经过全体职工选举,自己当职工代表,根本违反职工代表选举程序,不许一线职工提合理建议,对部分向党委反映情况的职工进行打击报复,威胁迫使部分签名的职工自己取消签名。
“厂长责任制”是重复“厂长承包制”同样的错误,到现在为止依然没有群众监督制度,国企基层领导仍然处于监管真空,是称霸基层的土皇上。国企的工人阶级受到基层官僚体制精神与物质折磨。要让国企起死回生必须要推行“工人选厂长”设立专职党委书记,纠正厂长指挥党的错误,只有党指挥厂长、经理、局长、加上群众监督才能让国企发展壮大。
《中国改革向何处去?之三“国企改制”》
现在中国改革完全背离了社会主义方向,正在向资本主义方向发展。中国的亿万富翁据说是:“超日赶美”可是中国普通劳动人民的收人却与日本、美国的劳动人民的收人有很大差距。这就出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中国的贫富差距超过资本主义社会,难道我们改革后的社会还不如资本主义吗?那就不如不改,可是不改革社会科学技术、生产力就不能进步。其实主要的原因是中国改革的丰富成果被少数百万亿万富翁获取,所谓的“国企改制”是不是把国企改成私有股份制、或者卖给国际资本家与民营资本家。迫使大量国企职工干部下岗,以便为资本市场输送廉价劳动力,缓解资本主义市场劳工短缺的问题。通过对劳动人民增加工时与劳动强度,资本主义、私有制就会更多的以低廉的工资获取更大利润。那样一定引起全国劳动人民的愤怒,发生第二次社会主义革命打到骑在劳动人民群众头上作威作福的官僚资产阶级。
全面在中国复辟资本主义有三大不可越过的防火墙,一是毛泽东思想,二是宪法,三是无产阶级劳动人民群众。
毛泽东为防止资本主义复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他老人家管不了今天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可是他的无产阶级革命思想已经深深的扎根在广大劳动人民心中,复辟资本主义的人对于毛泽东思想百般污蔑攻击,妄图偷梁换柱取代毛泽东思想。现在广大劳动人民群众已经识破他们的阴谋诡计,其实是今天他们的倒行逆施,把劳动人民逼到绝境,唤醒了广大劳动人民群众对伟大领袖毛主席的深切怀念,更加坚定了信仰毛泽东思想的坚强意志。
我国宪法序言写到: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第一章 总 纲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要防止资产阶级精英恶意篡改社会主义宪法,如果恶意把国企出卖给资本家,私人民营企业家,严重违反社会主义宪法,涉嫌复辟资本主义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必将被广大劳动人民群众打到。国企改革只有推行工人选厂长,建立法定的群众监督制度,设立专职党委书记和支部书记,才能有效的预防官僚腐败发生,官僚主义是产生腐败的根子,腐败分子先使用官僚霸权打压群众,对于监督他们贪污行为的老职工进行下岗迫害。造成职工有意见不敢提,提了就要遭到打击迫害,例如故意把职工调离离家很远的区局工作,恶意造成职工上班困难,并以下岗相威胁。官僚主义危害大于贪污腐败,必须坚决消灭官僚主义行为。国企重新确立党的领导,建立法定的群众监督制度,是国企改革的唯一出路,也是保证社会主义改革和谐稳定的正确方向。
杜晓峰
2012年2月23日星期四
百度搜索:国企改制
国企改制体现
国有企业是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产物,具体表现在:
(1)干部和人员的终身雇佣制;
(2)国家或地方财政出资设立;
(3)没有股东约束,只有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导致追求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的动机不足。
所谓国企改制,是指将国有企业改制为企业法人,即有独立的董事、监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国企改制,就是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内容应该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以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为基础,以有限责任制度为保证,以公司为主要形态,以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前提的新型企业制度,最终的目的是要解决企业的发展动力问题。要建立这样的企业制度,就要在改制过程中解决资产处置、股权设置、人员安置三大问题。
国企改制开始于1978年。
国企改制的几种方式及利弊分析
国有企业改制可以选择不同的方式。在实际中,通常被采用的方式有如下几种。
1.出售给外商;
2.出售给民企;
3.管理层收购(MBO);
4.员工持股;
5.外部战略投资者与管理层联合收购;
6.出售给其他国有企业
首先,谈一下第一种方式的利弊。将国企出售给外商,如果外商是一个世界知名企业,就可以实现“与巨人同行”了, 不但可以引入规范的公司治理机制和经营管理体系,还有可能吸引外商的后续资金投入、项目投放,使得地方政府能够将国企改制与招商引资有机结合起来。但是,如果外商不是一个知名大企业,要对外商的资质、信誉、实力的调查就比对国内企业的调查更困难。将国企出售给外商,还存在着一个对外商战略意图的判断问题,以及自己的战略选择问题,如果外商的战略意图是将并购后的国企仅仅作为一个加工基地,那么原来的品牌、技术也将逐渐消失,而且随着时间推移加工基地还可能外迁,那么地方政府是否可以接受?地方政府是否能收购的,这种方式很值得重视和研究。
其次,让民企来并购重组国企,我认为应该成为以后国企改制的主流方式。这种方式的优点显而易见,
第一,可以引入民营机制;
第二,不像外商那样存在水土不服问题;
第三,一般不存在消灭原有的品牌和外迁问题;
第四,不存在是否允许外资控制的争论;
第五,是民企在处理冗 员、债务、原管理层去留等问题上更灵活,等等。但是,这种方式也有许多不确定性。
1.筛选、识别成本比较 高,因为中国民企的“健康资料”甚至“出生资料”并不像成熟市场经济国家那样齐全和便于查阅,连准确度都有很大问题,国企改制时“遇人不淑”的现象并不少见。
2.民企进入更容易受到国企内部人抵制,这有多种原因。
3.民企对于尽职调查并不认真,对于改制协议有关条款的态度比较灵活,比如说可以维持原管理层不变等,但进入后公司治理转型会不顺利,整合存在不确定性。当然,外部的民企也有可能勾结有关人员压低国资卖价,无论哪一种方式的改制都有可能出现这个问题,关键是要有公开性竞争性的程序。
再谈一谈MBO。在现实当中,许多MBO的确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与其他改制方式相比,更容易出现暗箱操作、导致国资贱卖;
二,是资金不足导致财务违规,留下隐患;
三,是会固化内部人控制,企业的所有权和控制权都更加封闭,将“屏蔽”掉外部更适合的投资者和经理人,而且管理层各成员之间日后的责、权、利关系可能出现纠纷从而使企业出现动荡。
但是,对 MBO也不能一概否定。与其他的改制形式相比,MBO也有一些优点。
第一,可以比较好地处理“内部人抵触”的问题;
第二,政府可以省略高昂的对外部购买者的识别和筛选成本,避免“遇人不淑”;
第三,管理层收购一般不至于产生企业外迁问题,也可以避免外部人进入时“改朝换代”给企业带来的震荡。因此,针对实际存在的问题,制订规范办法,引导MBO向健康的方向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那么,职工持股这种方式的优劣如何呢?我之所以比较反对这种方式,不但这种方式具有MBO所有的毛病外,还因为,
第一,职工持股实际上是“大锅股”,也可以叫做“二锅饭”,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在实际当中,都没有确切证据表明这是一种良好的激励制度和约束制度,当然从短期看可能有些效果,但边际效果递减非常厉害;
第二,员工作为“雇员”与作为“老板”的身份重合和固化,对于公司治理转型和对于日常管理的规范化都没有好处;
第三,由于持股者人多势众,这种方式比MBO更容易践踏公司治理规则,如过度分 红、严重的关联交易,侵占国有资产和损害债权人利益等,而且很不好纠处;
第四,鉴于中国没有多层次资本市场,这些股份未来的流动性将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当然,通过职工持股方式进行改制,可以有效消除“内部人抵触”,而且比较简便,特别是可以直接将对职工的补偿金转为股份,易于操作,但这样做的后遗症非常大啊。
SMBO又如何呢?这种方式可以将“内部型改制”和“外部型改制”的优点结合起来。当然,这需要外部战略投资者与国企管理层有比较良好的互知、互信和互赏,同时又要防止他们互相勾结攫取国有资产。而且,目前已经实施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在技术环节上也不利于SMBO的推行,所以需要日后对有关政策做适当修订以增加弹性。对于SMBO,以及其他方式的改制,有必要从政策层面提供“优惠性购股计划”,即明确规定在国有产权进场竞争交易的前提下,管理层可以以适当的价格优惠获得一定数量比例的国有股。普通员工如果要购股,也可以享受同样优惠,尽管我个人并不主张员工持股。同时可以规定配套的股份回购计划,以换取管理层和职工对外部购买者的合作,以减少改制中的动荡和冲突,因为动荡和冲突对企业的伤害有时比国有资产贱卖更可怕。
最后,如何看待由另外的国有企业来参与一个国有企业改制呢?从决策者回避风险的角度来讲,采取这种方式一是可以避免戴国有资产流失的帽子,即使这个国有企业以很低的价格出售了,但还是国有资产,所以没有政治风险;二是会觉得国有企业更可靠一些,能够省掉前面所说的高昂的筛选、识别成本。但是,即使找一个实力非常雄厚的大国有企业来接盘,这个大国有企业的机制仍然没有根本转换,这是最深层次的弊端。一些势力雄厚大型国有企业搞得好,往往是靠一些政策扶持和靠优秀的企业家,但这样的企业未来的不确定性更强,扶持政策的消失或者优秀企业家的离开以及政府政治对公司政治的直接冲击,都使企业未来的命运不可测。这样的企业以后还会面临深度改制问题,未来进行深度改制仍然是一道必须要过的“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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