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IPO审不审问题的本质
最近,网上热议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的 “IPO不审行不行?”的郭树清之问,此问题又引起一些人就事论事的争议。其实这个问题我在《深刻的股市制度危机》、《改革证券监管体制是中国股市步入正轨的前提》两篇文章中己经做了解答。中国的股市根本不是需不需要上市审核的问题,是适用审核制还是注册制的问题,而是基本制度是按“圈钱”制设置还是按“投资”制,“财富效应”制来设置。上市审不审根本就是一个伪命题,因为如果不审,自然应该设置另外一套的制约“圈钱”和对造假严厉惩罚的制度来制约,审有审的办法,不审有不审的制约。根本的问题在于设立股市的指导思想。
看问题应看本质。证券市场是一个需要建立在高度诚信与信用基础的市场。买卖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与义务。对不诚信与无信用的上市公司是必须要有严厉的事后惩罚,对上市公司因不诚信无信用而给投资者带来的损失,是要按公平合理原则做出赔偿,这样才能制约与减少事前的不诚信与造假的出现频率。此有点象法律上的杀人偿命制度,但既使是杀人要偿命制度,也都无法制止一些人去杀人,何况证券市场上的骗钱不受惩罚?因此说,根本的问题是要从制度上设置到只有那些切实能为社会提供投资价值的企业才想上市,有一些企业叫他上市都不上市。而不是象现在,所有的企业都削尖脑袋想上市。所有的企业都削尖脑袋想上市,必定是权利与义务失衡,股市的基本制度有问题。试想,如果是一个权利与义务平衡的,有严格法律制度制约的市场,有一些企业你叫他去上市他都不去的环境条件,IPO审不审有何关系?而在一个所有企业都削尖脑袋都挤上市、既使有杀头危险也要挤上市的情况下,仅审批就可以获得寻租,谈论审不审还有意义吗?
中国证监会是代表政府的作用,应该保证公平的、权利与义务平衡的市场制度的设立与执行。现在连这些最基本的制度都没有,仅有的几项为装璜门面而设的几项惩罚措施根本没有实际执行的价值。抛开这些最本质、最基本的制度不提,而在谈论审不审、注册制,说得好听点,是在转移话题,说得不好听点,有点象混淆当前股市问题的性质。
中国证券市场不解决买卖双方基本权利平等问题,是不可能克服乱象步入正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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