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建设一个新的社会主义(才行)
我们要建设一个新的社会主义,在这个社会主义里,公有与私有不再是社会主义的唯一标志,相反,如何对待公有与私有,这才是社会主义的唯一标志。具体就是对待公有,我们将不再一律采取国有的方式,而是以国有、社(会)有,人民团体所有等等不同的方式分别产生不同的公有。而对私有,也将不再一律只看做是“补充”或是什么“组成部分”,而是看成无论什么样的社会制度之下,可能都是必不可少。具体就是必不可少不是非有不可,而是该有就应该允许其存在。所以社会主义将不再是以财产的区分,财产的分割为标志的社会主义,而是以财产、财富的产生能否更合理以至更有序为标志的社会主义。
我们要建设一个新的社会主义。在这个社会主义里,人民将不再是唯一的主体。但人民又不能不是主体。具体就是人民的主体将首先是以人民能自觉,能主动,能接受党的领导,那人民的主体也才是主体。而如人民不能自觉,不能主动,不能接受党的领导,那人民的这个主体也就无法成为主体。具体就是主体是什么?主体就是人民要干什么总不能不让人民去干。但在干的过程当中,必须考查清楚,这一切的干是不是都是人民自觉、主动,且是接受了党的领导的干?否则人民的主体含义将无法真正显现。
我们要建设一个新的社会主义。这个新的社会主义要包括有人民对党的信任,同时也要包括有党对人民的忠诚。具体就是信任与忠诚其实是相辅相成的。因为人民如不信任党,党就无法履行忠诚的职责。而如党对人民不忠诚,自然人民也就无法信任党。所以在这里必须强调的是,无论是信任还是忠诚,都必须首先以维护国家的法度以及人民是否能心安理得,心满意足为原则。具体就是国家的法度如被破坏了,那人民再心安理得,心满意足也不行。可如果国家的法度没破坏,但人民就是不满意,那自然国家的法度也就没有多少积极的意义了。所以新的社会主义不是强调什么都要以法为准,但必须强调法律是唯一神圣不可侵犯的。
我们要建设一个新的社会主义。这个社会主义将不再有人民能吃得饱吃不饱的问题。同样也不会有人民的权益是否能得到可靠落实的问题。因为人民如吃不饱,人民完全可以自己想办法解决。而如人民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同样人民也可以依据自己手中对党和政府的信任,要求党和政府具体落实。具体就是在落实的过程当中,人民同政府的纠结有时难免会产生。但总的来讲,它都只能会使人民更信任政府,同时政府也能更妥善的为人民解决各种问题。所以新的社会主义其实不是单纯强调什么稳定不稳定,而是要稳定也得要人民满意。否则什么样的稳定也不管用。
我们要建设一个新的社会主义。在这个社会主义里,人民对党的信任同党对人民的忠诚,将集中体现在党和政府的优秀管理人才将成倍的产生。具体就是以前那种不是庸官就是腐官的现象将不再具有。恰相反,代之而起的则可能是如果人民不满意,那可能什么样的官都当不成。所以新的社会主义将不再是集中造就一批与人民直接对立的官僚集团,而是要让人民尽量能不满意,也不与官僚领导互相默契。
新的社会主义应该能在我们手中诞生,我们应该为这个新的社会主义而积极努力,让我们欢迎这个新的社会主义的早日到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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