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教师职称工资的极端错误性。
中小学教师是做基础教育工作的,不是在搞发明创造,不是站在科技领域的前沿。从开始教书到退休,一个个数字、一个个拼音、一个个公式、一个个定理-----,手把手教孩子,每个教师做的都是这样的工作,相差不了多少。
目前教师工资以职称取酬,由于学校中、高级职称有名额限制的,特别是高级。达到条件的教师远远多于限制的名额,造成资历、学历、能力、工作量、成果差不多的教师之间(尤其农村义务教育的教师)收入差距过大:高级与初级相差接近一半。而工作的性质和工作量没因职称变化改变,外甥提灯笼———照旧(照舅);原来教什么还是什么,上多少节还是多少节,只不过工资大改变。而且严重影响退休待遇。
“按劳分配”原则是公认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分配原则。“教师职称评聘”制度,实施“按职称分配”的原则。从理论到实践都是错误的,是违背“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的。
办好学校,要靠90%以上教师。以教师职称高低定工资,不仅不能真正的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大部分教师职称原因收入差距过大,严重影响工作效率,特别是没有晋上级职称希望的,后遗症一大堆。因为因为教师也是人,也存在心理失衡问题。在失衡心理的驱使下,导致师资流失严重,无法跳槽的教师,产生的不良后果将越来越多,于是每次中、高级教师职称评聘,教师之间、教师与领导、教师与聘委矛盾重重,给**有机可趁。许多原来要好的教师,因此反目成仇,甚至还动用了黑社会,增添纪委等部门麻烦和工作成本。教师职称评聘,早已是怨聲载道。
因为教师职称取酬的收入差距,有着太多的人为色彩,由此造成的不公平感最为强烈,损害干群关系、影响安定、对和谐校园和社会的构建造成严重威胁。
为防止分配不公已日益从经济问题造成民生问题演变为严重社会问题。因此通过工资改革“限高、稳中、托低”,淡化职称工资,进而取消中、小学教师职称工资。建立效率与公平辩证统一的收入分配,。建设和谐校园,中小学教师之间收入分配公平是很重要的。
现在,实习所谓的绩效工资,又是以职称代工资,加上原来的职称工资,这样在工资分配上,高职称教师和地职教师又相差了许多。每有一次工资变革,都和工资有着极大联系。实质上是又一次的分配不公。现在的胡温政治和经济搞的每一次改革都在加大着人与人的差距。是对劳动者最大的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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