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阶段,在既要无产阶级政党肩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重任,并针对地区和产业经济发展不平衡状况,加强宏观调控,又面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以及干部群众民主法治意识还不很强的条件下,实行国家层面的政治体制保持基本不变、先对地方尤其是基层政治体制改革比较合适。因为,政治体制改革,说到底就是解决原体制计划性、行政命令性强和权力太集中等,给市场调节和依法管理带来的障碍。我国现阶段是保持宏观调控优势,并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市场经济体制。从目前全国范围来讲,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应当有一个高效的宏观协调机制,特别是当前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明显,对党和政府宏观调控的依赖性较强。同时,政治体制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权力过份集中和缺乏监督的问题。这必须建立在领导干部的高度民选上。像我们这么大的和多民族国家,不仅从保证社会主义性质角度,就是从选举和保持国家稳定统一方面考虑,在国家层面甚至是省市层面实行也不适宜。此外,作为主体重要部分的国有企业,大部分由国家掌握。因此,国家层面的现政治体制不必进行大的改革,反而有利稳定和宏观调控,改革主要是完善的问题。而地方特别是基层就不一样了,需要把经济和社会发展结合各自实际,而且目前基本是私营和外资企业以及个体经济,农村也实行联产承包为主,对市场化和本土化的要求高,更多依赖于市场导向和本地优势。我国的政治体制是公有制计划经济条件下建立的,相对于公有制和计划性有优势的一面,而对于市场经济是不适应的。譬如在党的领导下的全面从属关系,导致有些领导对上负责而缺乏对人民负责、人治大于法治等,违反市场规则、“形象工程”、权力寻租、犯罪增多等现象突出。所以,地方政治体制必须加快改革。在决策和用人上,更多地体现民意,对权力加强监督制约,同时要树立法治权威,保障市场运作的公正和规范有序,保障社会的健康、和谐发展。在市场化较高的情况下,党的领导完全没必要统得过死、事无俱细,具体领导改为在集体领导下,由各国家机关去实施。对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快逐步推行竞争性选举和公推竞岗,对公务员坚持招考录用。为了保持垂直领导关系和避免领导干部在一地任职太久特别是产生派系等问题,对经过选举和公推竞岗的领导干部可以进行调配任用。这样,使各级领导干部,既对上级负责,也对法律负责,更对人民负责。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明确党委、人大、政府、司法等机关和部门职责和职权,把党的领导注重到对领导干部调配使用、制定和宣传路线方针政策、纪检监察、通过法律规范市场和搞好经济、社会建设等上面来,增强人大代表人民当家作主和通过法律规范、监督国家治理的权威和职能,保障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由于上层政治体制不变,基层坚持党抓大事,并在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框架内,进行旨在扩大民主,推进法治,强化权力监督制约的改革,不会引起大的风险,而只会提高执政和廉政水平。这样,才能使我国逐步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文明的民主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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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东林气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