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题案)立法保障退休老人足够温饱!!!
在当今中国,为何非要立法监督强制政府保障退休老人足够温饱???
一.企业养老金绝不够温饱!(实际赶不上“低保”生活水平)
以我为例:在长春市是55岁有毒工种退休中最高工龄者(16岁下乡,38年工龄)退休金全部只有1344元,那些绝大多数工龄肯定不如我的,更会少的可怜!(某21年女工,只有870元,甚至低于当地最低工资1000元水平)
在吉林省会长春市:
1,必须花费:
50平的房租(数据取自长春房地产报)每月就至少要1000元吧?(从现在开始退休的50后,60后70后……们都没赶上福利分房,只能高价租房住)
每年(50平房的)采暖费1490元平均每月124元(50平居住水平,是一个工作一辈子老工人的最低不成文保障)
卫生费每月20元,
水电煤气费每月合计60元,
2,最后只剩米钱:(140元)
如此最节俭的算来,这点退休金也只剩了140元,还不够买最普通的2.4元一斤的大米-----60斤的!!!绝没剩下买油,买菜,穿衣,甚至洗澡钱啊!!!
3,实际所剩米钱:(50多元)
改制后,不仅退休金低的可怜,还改没了采暖费,职工医保,若每年按20%上涨幅度(2011年长春1000元)再交职工医保(需连交25年)那每月退休金竟只剩50多元,只够买20来斤大米钱!这能活命吗?(连“低保”们都不如啊!“低保”可以保房住、保采暖费、保医疗保险!!!除此之外,在长春每人每月再给370元!这还不远远高于企业退休老人所有“基础支出”后所剩的50多元吗?)
请问?在全世界道德天良面前,那个国家(的企业“最基本退休养老金”)会吝啬得每月让(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才退休)老人,竟买不起25斤大米??????
这无论如何也无法让天下相信,是“30年改革开放的伟大成果”吧?
二,现有立法存在严重缺陷
“拒绝赡养老人”,“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条过去强制子女的立法,随着大批50后开始的退休大潮,今后将在60后70后……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因为“独生子女”问题而成为‘废法’;在当今的高房价、高物价、高学费、高医费、高托儿费中….. 独生子女自己都生存艰难,已经有些人为此辛酸的放弃生育(自嘲为丁克一族)。他们怎么可能再养得起2位老人?
所以,中国特色即选择了“独生子女”,那么为国家“极低薪扛活”(工作)30年以上这批“无私奉献”者,因为突然发现根本指望不上子女,就只有靠政府保障退休老人退休金足够温饱了,除此之外还能指望谁?这是“老板”对“员工”无法推卸和抵赖的“按劳分配”原则吧???
不要把为国家“极低薪扛活”(工作)30年以上这批“无私奉献”者的“职工养老”,和为自己发财做小买卖的“城市平民养老”及为自己种地盖房的“农民养老”,别有用心的混为一谈!这是性质完全不同的养老!为国打工和为己打工退休待遇怎么可能一样?
三,多年故意推迟“退休并轨”只剩立法解决一路可行
如今的政府官员,早不是流血牺牲个人利益换来新中国的老一辈革命家,2011年一年,他们就能“公款吃喝掉3000亿”(载自: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冯培恩将向本次全国两会提案建议,运用刑法的手段来遏制公款吃喝)更触目惊心的是越来越多的、甚至死缓罪犯都出自政府官员(载自光明网:2011年有宋晨光等一批省部级高官落马,也有许迈永、罗亚平等巨贪被依法执行死刑,另有“最短命市长”吕清海、“吸毒州长”杨红卫等人相继被查。)
这样一届公开公款肥吃、频出罪犯的政府官员,把为自己打工一辈子的直接创造社会财富者的晚年都“改革”得“不够温饱”,却把自己的晚年(绝大多数不直接创造社会财富的公务员和机关事业单位)“两轨制”的设计得数倍优于“真正的劳动者们”,就一点都不奇怪了!!!
所以,不管多年来两会上呼吁“并轨”声多大,坚决的就是不“改革”自己是肯定的!!!在中国现今除了立法!强制监督这群肥汉不知饿汉饥们立即“并轨”,还有第二条路能走得通吗?
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退休制度,但只有“中国特色”的企业退休金;竟实际可怜得还不如“低保”救济金高、根本无法活命吧?????
每个人都希望“老有所养”,“中国特色”的、“根本无法活命”的、现行企业退休金制度,国人们年轻时不坚决反对抵制,难道也想老了尝尝烂菜坏果吗?
强烈要求:“拒绝赡养老人”,“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条法律,必须“重申扩大”也有效于各级政府官员,特别是制定退休政策的官员!!!
强烈要求:中国各地每月检测出台老年人最低生存温饱指数,按此指数及时调整“老有所养”!!!
参考证据;网搜标题:晚年泪……无私奉献的下场!
长春市退休老工人 高岩
唐震老伤兵系列2012-3-5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