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制不是雷锋精神的土壤(修改稿)
:老蜗牛
今年3月5日,是伟大领袖毛主席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49周年记念日。当年,正是毛泽东主席的这一号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960万平方公里的大地上掀起了学习雷锋同志的高潮,全国人民意气风发,斗志昂扬,热情高涨,社会主义建设欣欣向荣,好人好事层出不穷,涌现出了一大批雷锋式的好干部、好工人、好学生、好战士等,对国家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但随着私有化的步步推进,当年社会主义公有制培养起来的道德情操被逐渐淡化,“人不为已、天殊地灭”成为当今社会的意识主流,金钱至上,物质享受,追名逐利,一夜暴富,成为了人们向往和奋斗的主要目标,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精神文明大步衰退,社会道德严重滑坡,雷锋精神已被极端利已主义所取代,以至彭宇案、小悦悦案等社会悲剧不断上演。
今天,终于从主流媒体上又听到了学习雷锋同志的声音,仿佛一娄春风吹进心田,令人产生了一种久违的亲切感,说明我们的精神文明和道德品质在向私有化狂奔的道路上已经出现了严重危机,信仰缺失,道德沦丧,世风日下,已经到了刻不容缓需要雷锋精神的回归来予以拯救了。但欣慰的同时,又让本蜗牛感到一丝苦涩与滑稽,在私有制的土壤中能生长出雷锋精神来吗?
什么是雷锋精神?归纳起来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就是毫不利已、专门利人的精神;就是心底无私、勇于奉献的精神;就是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精神;就是宁可牺牲自己,也要顾全大局的精神;就是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就是不计名誉,助人为乐的精神……,而这些精神恰恰是与私字相对立的,两者在理论上是完全相悖的。所以本蜗牛有理由怀疑,在私有制的土壤里根本就没有雷锋精神生长的空间。
雷锋精神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私有化则“不管白猫黑猫,抓到耗子就是好猫”;雷锋精神讲究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私有化则强调“人不为己、天殊地灭”;雷锋精神提倡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私有化则趁人之危,敲诈勒索;雷锋精神要求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私有化则贪得无厌、前“腐”后继;雷锋精神提倡牺牲小我、顾全大局,私有化为了“让一部份人先富起来”,不惜“杀出一条血路”,“牺牲三千万”等等。这就是为什么毛泽东时代雷锋精神能够遍地开花,而推行私有制以来难览雷锋踪影的原因。
比如,在改革开放最知名的小岗村,雷锋精神就难有生存的土壤。众所周知,我国农村的“改革开放”始于小岗村“十八勇士”的血手印。当初为什么要按血手印,答案是明确的,那就是不愿意为集体干活,要求将集体的土地分到个人手里,即所谓分田到户,据说只有这样大家才会有劳动积极性。因此可以推断,小岗人在“改革”前是缺乏奉献精神的,所以在自然条件并不十分恶劣的情况下还要年年吃国家返销粮。而分田到户后干劲立马就上来了,就能解决吃饭问题了,这就是私字作祟的原因,显然,他们是不配谈雷锋精神的。
如果说,这是小岗村人狭隘落后的个人意识那还说得过去,但把这种狭隘落后的个人意识作为“改革开放”的标杆大树特树,并且在全国推广,那么不是智商出了问题就是别有用心。纵观人类社会的发展,单打独斗、分散落后的小农经济恰恰是最原始的经济形态,只有组织起来实行社会化大生产才能真正提高劳动效率,所以分田到户并不是历史的进步,而是复辟倒退。分田到户正是小岗村人思想落后,觉悟太低的表现,他们不懂得“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辩证法,不懂得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之间的辩证关系,不懂得只有依靠集体才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道理,说明小岗村人的自私自利行为是逆历史潮流的倒退行为。
小岗村人分田到户虽然暂时解决了吃饭问题,但却解决不了自身发展前进的难题。严重的私心使他们选不出一位能够带领大家奔向共同富裕之路的村支书。省财政厅干部沈浩临危受命并且呕心沥血地倒在了小岗的土地上,仍然没能给小岗村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原因就是它的干部和村民(包括当初“按血手印”的那帮人在内)面对沈浩的一腔热血,依旧我行我素,抱着个人小利益不放,谁也不愿为小岗村发展做一点奉献。从沈浩同志的日记中可以看到,为了节省修路的开支,沈浩决定组织小岗村人自己动手,但开动员会的时候几乎没有人参加。为了召集大家,沈浩只得自掏腰包请大家吃饭,一听说有便宜可占,村民们呼啦一下子全来了,有的甚至携家带口全家出席,其自私自利行为可见一斑。所以即便分田到户三十多年了,至今仍然走不上富裕之路,只能勉强解决其温饱,搞得“总设计师”及其追随者们脸上都挂不住。可以断言,若仍然我行我素,照此“坚定不移”地“改革”下去,小岗村不但出不了雷锋精神,而且永远也过不上富裕的日子,除非上帝大脑也短了路,每天从天上给他们扔馅饼。
与此相反,河南南街村在班长王宏彬的带领下,坚持走集体化道路,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精神指南,不怕吃亏,勇于奉献,甘当群众的二百五(每月只领二百五十元的工资),最终带领全村走上了共同富裕的道路,成为了全国闻名的红色亿元村,这就是最生动、最鲜明的对比。
又如,国有企业“改革”也是与雷锋精神背道而驰的。本蜗牛怀疑当初为国企改革把脉的“精英”大脑里面是不是长了肿瘤,开出的偏方居然用私字作为药引子。开始搞厂长经理负责制,结果事不谐也,然后再改药方,搞承包制、租赁制,仍然事与愿违,最后干脆动大手术,将国企私有化,搞MBO(即所谓管理层收购)。
其实这就是庸医害人的例子,不但害人,而且误国。这几种形式尽管叫法不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过分夸大了管理者的作用,不相信广大群众,不相信企业职工,不承认人民才是财富的创造者,其理论基础是企业产权不明析(其实这只是借口,产权本来就是明析的,那就是全民的财产),认为只要将产权明析了,厂长或经理们只要有利可图,企业就一定会搞好,并振振有词地抛出了“冰棍论”、“吐痰论”、“烂苹果论”、“靓女先嫁论”等。
呜呼,如此弱智的理论如果成立的话,那么以此类推,就会产生以下结论:一是说明厂长或经理们私字非常严重,自己无利可图的时候就没有责任心,这与小岗村按血手印分田到户的落后意识是何其的相似。二是说明企业搞不好不是职工的责任,而是厂长或经理们的责任,将板子打在企业职工的身上显然是错误的;三是为什么要用这样的人来担任企业领导,既然他们私心如此严重,没有大公无私、勇于奉献的精神,没有牺牲自我、顾全大局的精神,没有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精神,为何还要让他们占据领导岗位,改革就应当首先革掉他们的饭碗,让具有奉献精神的雷锋式的干部来担任企业领导,而不是首先革掉广大职工的饭碗,把国企廉价奉送给这些家伙,只有这样才说得过去,才合情合理。
再如,下岗政策也是与雷锋精神格格不入的。“改革开放”最为悲壮的举措就是“杀开一条血路”,而“改革”的成本就是让几千万职工下岗失业,沦为弱势群体,这是一种极不人道的行为。雷锋日记中有一句名言:“对待同志要象春天般的温暖”。下岗政策不但没有“春天般的温暖”,对下岗职工而言简直就是“冬天般的严寒”。就算是企业“产权不明析”,要化公为私,要MBO,要搞“管理层收购”,也不至于如此丧尽天良吧。那些在企业几十年与官老爷们朝夕相处的职工不说是企业的主人,至少也应该算是兄弟姐妹吧,不要说“春天般的温暖”,只要给他们一个工作的机会,让大家都有一碗饭吃,而不是扫地出门,这应该不算是过分的要求吧。将几千万国企职工用“阵痛”的谎言,欺哄吓诈地赶出企业,让其自生自灭,这显然与雷锋精神是相违背的。如果说这是“改革开放”的需要,是“阵痛”的需要,那么在让他们“下海”之前,至少也应先让他们学会游泳再下水吧,不会游泳之前就强行将几千万人推下水去,那不是谋财害命是啥?因此下岗政策与雷锋精神是水火不相容的。
私有化则更是与雷锋精神背道而驰。雷锋精神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无私奉献,体现在“活着就是为了使别人过得更美好”,如果人人都能做到“活着就是为了使别人过得更美好”,则社会安定,人心祥和,家庭幸福,邻里和睦,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一方有难,八方相助,人人都是活雷锋,好人好事不留名,个人既是奉献者,又是受益者,那才是真正的和谐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共同富裕才是必然的,实现它只是时间早迟的事情。
而私有制则不然。私有制不讲奉献精神,讲的是利润,追求的是利益最大化,为了自己过得比别人更美好,不惜一切卑鄙手段,无视法律,铤而走险,勾心斗角,投机钻营,尔虞我诈,制假贩假,坑人整人,“不管白猫黑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不论好人坏人,搞到票子就是能人,这样的环境下雷锋精神从何而来?
“改革开放”以来,大搞私有化目的很明显,就是要“让一部份人先富起来”,而“让一部份人先富起来”的结果,产生了严重的两极分化, 0.4%的人掌握了70%以上的社会财富,恒量社会稳定状态的基尼系数达0.45以上,群体性事件频发,社会越来越不和谐,“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悲剧又在人间重演,不知雷锋在世会作何感想。大量的社会现实证明,其实最不诚信,最不讲雷锋精神的恰恰就是拥护和提倡私有化最积极、最起劲的人,都是些私心极其严重的人,这种人根本就没有资格号召别人学习雷锋精神。
雷锋精神,说穿了也就是现在被人讥讽的“傻子精神”。在私有制的土壤中,在“人不为已、天殊地灭”的意识形态下,在提倡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追求下,在高房价、高通涨的生存压力下,在两极分化严重的体制下,在“一切向钱看”、“不管白猫还是黑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的舆论导向下,谁愿意为别人牺牲自己?谁愿意让自己吃亏让他人获利?资本家愿意当傻子少剥削一点工人(不拖欠工资就已经是谢天谢地了)?或是打工仔愿意当傻子自愿为资本家作奉献?
当贪官污吏进行权钱交易时想到过雷锋精神吗?当“精英”们让几千万企业职工下岗失业沦为弱势群体时想到过雷锋精神吗?当官员们出卖国企、化公为私的时候想到过雷锋精神吗?当无良奸商在掺杂使假、坑人害人时想到过雷锋精神吗?当开发商的房价一路飚升、赚得钵满盆满时想到过雷锋精神吗?当资本家在克扣和拖欠打工仔血汗钱时想到过雷锋精神吗?……,如果私有制的土壤能培养出雷锋精神,还不如相信母猪会上树。
可能有网友会提出这样的问题:那些为慈善事业捐款的富人应该属于雷锋精神了吧。乌呼,本蜗牛只能说阁下大脑可能短了路也。在私有化体制下,富人通过剥削积累的财富,拿出一点少量的银子来用于慈善,不管他们是真心实意还是为了沽名勺誉,当然都值得赞赏,但这种行为却不能称为雷锋精神,只能解释为有良心的施舍行为。如果富人的施舍行为也能叫做雷锋精神,岂不是证明雷锋精神只能是富人的专利,与穷人无缘,将大多数老百姓排除在学雷锋之外,这说得过去吗?
可能还有网友不服气,拿2008年汶川地震来举例,汶川抗震救灾难道不是雷锋精神的体现吗?本蜗牛承认,汶川抗震救灾中,的确涌现出了许多可歌可泣的感人事迹,也的确可以称为雷锋精神的发扬光大,但这些感人事迹却不是私有制市场经济运作的结果,而正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下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现。如果不是中央统一号令,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一马当先奔赴灾区开展抗震救灾,而是采取市场经济的办法,救一个人给多少钱,那后果简直令人不敢想象。
有朋友问,《感动中国》人物中,白芳礼老人的行为应该称作雷锋精神吧。这一点老夫当然承认,但要说明的是,以白芳礼老人的年龄推断,其行为也不是私有制市场经济培养的结果,而是毛泽东时代培养和造就的人生观、价值观在现代社会的延伸,是良心尚未被私字所污染的结果。
总而言之,只有社会主义公有制才是产生雷锋精神的土壤,只有社会主义公制才能产生雷锋,产生王杰,产生欧阳海,产生焦裕绿,产生陈永贵,产生王进喜……,产生千千万万个雷锋式的感人故事。而资本主义私有制只能产生人心冷漠,产生见死不救,产生官商勾结,产生假冒伪劣,产生投机取巧,产生尔虞我诈,产生营私舞弊,产生嫖娼卖淫,产生“恶意讨薪”,产生黑社会,产生黄赌毒,产生“我爸是李刚”,产生“药八刀”,产生“彭宇案”,产生“小悦悦悲剧案”,甚至产生汉奸卖国贼,人民只能“被统计”、“被幸福”、“被代表”。
遗憾的是,有人明知私有制是一剂毒药,却居心叵测,硬要一条道走到黑,还要继续“攻坚”,甘当内奸,勾引外贼参与筹谋,妄图将仅存的一百多家国企全部私分,将革命先烈流血牺牲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彻底摧毁,用“宁要××,不要××”来威胁和欺骗人民,将人民的抗议与呼声当作微词,真是恬不知耻也。但他们没料到的是中国人民已经从噩梦中觉醒,认清了修正主义分子的卑鄙伎俩,认清了资本主义私有制无恶不作的丑陋面目,中国人民不需要这样的社会,让资本主义私有制带着它的一身铜臭见鬼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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