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已经可以不必隐晦,所谓民营化就是私有化,当初把私有企业换名为民营企业的经济学家,如张维迎就不再隐晦了,日前他公开宣称:“中国未来几年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国企私有化”。似乎现在到了时不我待的关键年份,务必大张旗鼓、雷厉风行地全面推进国企私有化的时候了。
然而,推进私有化进程,是需要前提条件的。近些年来,推进的力度不可说不大,地方上的国有企业已所剩无几,但央企民营化的进程却仍处于小打小闹、小调小整的阶段。究其原因,就是实行私有化的前提条件尚不具备,无法有效推进。有人以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只要社会生产关系都是私有制了,上层建筑必然要随之改变。这是搬用了毛泽东的哲学观点。但在中国的现有体制下,全面实行私有化却是一个无法完成的任务,起码要创造以下三个前提条件,才能完成这一生产关系的剧烈变革,进而实现政体改革的终极目标。否则,一切努力都是徒劳。
一、修改国家宪法
现行宪法是这样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就是这个“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要命得很呦。
尽管30年来,国企在国家扶持发展私企的策略中,一直在退,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从1984年国企占近70%,到2005年减少至仅占33.3%,正好三分之一,在国民经济中已不占据主体地位。官方的权威观点是国企的适量减少,不影响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只要国企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就可以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起到关键性作用,而这个关键就是控制力。然而,在此后的2005-09的这四年中,工业中的国有经济比重,每年下降1.5-1.7个百分点。如果这一趋势继续下去,国有经济的彻底消亡,仅需要过16年左右的时间。但是,时间不等人,16年之后再进行政体改革,太漫长了。况且,有这么个宪法在那儿横着,再往下减,就真的疑似犯有颠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滔天大罪了。所以,只有把宪法中有关公有制的条款修改掉了,才能名正言顺地彻底剿灭国企。否则,不管什么政令,什么条例,什么部门,什么人物,只要冲击了国家根本大法,就是颠覆国家政权,如此犯法,是会一定要抓人的。即使暂时未抓,早晚不等。
二、改变中共纲领
即使中国现在就搞一人一票,在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内,也还不会出现一个可与中共抗衡的政党,中共被它党击溃的机率近似于0。甚至反而弄巧成拙,主张唱红打黑、民生公平、缩差共富的政治家,被民众推上权力巅峰,也说不定。只有寄希望于中共自身的改变。
要全盘实行私有制,仅靠彻底否定文革、三面红旗,远远不够。仰或继而否掉反右、三五反、公私合营、抗美援朝、国际反修、四清,也还是不够。
中共执政的所谓合法性,在于推翻地主资本家,把生产资料平均分给农民,简单地说,就是“打土豪,分田地”。无论如何地改革开放,如何地发展私营经济,实际从根儿上讲,中共的基本纲领,对私有制还是持有实质性的长远性的否定态度。如果只看到当下在多数的文艺作品中,地主是好地主,资本家是好资本家,皇帝是好皇帝,官员是好官员,国军是抗日的好队伍,为地主资本家平反昭雪已经做的很不错了,就认为给他们正式平反,所差的仅是一纸公文,就大错特错了。只要中共“推翻私有制”、“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这个纲领不作改变,全盘私有化,只是一个春秋大梦而已。甚至,到了一个特定的历史时刻,比如,届时中国的军事实力足以击溃任何国家,突然宣布二次土改,全盘转型为公有制,也不是不可能的,而且容易的很,只要清算富人们的原罪就可以了,这里说的还是上面所讲的中共执政的合法性之所在。
三、全民公决
日前就有学者断言,中国的改革动力已经丧失殆尽,也有高层人士对民众喊话,呼吁人们觉醒。民众真的都睡着了吗?好像不是。当下中国最能反映民意不是报刊,不是两会,而是网络。网络每日海量的跟贴,表明相当数量的民众,只是对参与改革持有一种冷默,而且微词频出。他们会以自身在改革中的境遇确定自己的立场,而不会再去紧跟高端报告、政坛明星、紧跟知识精英、主流媒体。“人言不足恤”,经济学家们已经不再、也无可能借力于底层民众曾在改革初期出现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不再搞自下而上的改革,而是提出了越过底层民众的“顶层设计”建议。但正如国统局长马建堂所言,目前金融、财政、国企等推出的不同顶层设计方案,实验第一年成绩并不好。这是因为那些个“顶层”的高度,不仅无论如何也超越不过国家宪法和中共纲领,还需要具备广泛的民意基础。
就改革获利而言,中国民众大体可分为受益者、非受益者、受害者这三类人群:
一是受益者。其中,财富精英,财富积累速度超过任何国家和任何信史,他们很多人都有他国护照,其家人或与其一样,或早已身在他国。只有他们能在私有化中买得起国企,但也很可能将其资产转移境外,稍有风吹草动,立马跑路。官场精英,这个官场包括所有吃皇粮的人群,很多官员的子女如果世袭不到公务员,就一定要安排到安排在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政治经济地位高高在上。知识精英;乐于为私有制代言,可以得到为公有制代言所得不到的实实在在的好处。而且,私有制环境里,知识精英的地位,要比在公有制环境里要高得多。当然也有力挺公有制的,但稀缺的很,日子过的也不甚得意。这类人群,总体上是乐于私有化的,在以往的国企私有化改制中,不少官员、律师、法官、评估拍卖业人士,等等,都受益匪浅。何乐而不为呢?但如果改到他们头上,比如改掉养老、医疗、住房等诸多方面的特殊待遇,就绝对行不通了,成为最难逾越甚至无法逾越的路障。
二是非受益者。这类人群,包括城市的小商小贩、打工者和农村的种田人、进城农民工,占据总人口的绝大多数,他们的生活水平确实比以前提高了,但谈不上富起来了,巨大的贫富差距,使他们的心理无法找到平衡,住房、医疗、幼教、上学、养老、物价等诸多的不平等,天天都在肆虐困扰着他们,他们知道当今社会靠个人奋斗变成富人的机会已经不复存在,所以他们不很认可自己是改革的真正受益者。他们谁也买不起国有企业,联手去买也买不起。对私有化,他们没有利益驱动,也就没有明朗态度。他们更关心的是“共同富裕”的一张路线图或一份时间表。如果下步改革能改到他们能买得起房,看得起病,上得起学,养得起老,买得起东西,他们也会支持这样的深化改革的。
三是受害者。改革中最大的受害者当属国企(包括大集体企业)职工。他们由国家的领导阶级、当年改革的积极参与者,一夜之间沦落到被国家所廉价买断身份的失业者,心存巨大的被欺骗、被抛弃的失落纠结。这是一个至少有6000万人,加之其家属,应是不会少于1.5亿享有公民权利的庞大群体。他们可能就是私有化的最强烈反对者,但绝对数量还不是很多,多到可以左右民意的程度。
如果发动一次是否实行私有化的全民公决,而公决的结果又是多数人赞成私有化,那么,人大修改宪法、中共改变纲领,则势在必行。一劳永逸地解除掉私有化的主要障碍。当然,倘若非要置一切而不顾,立即义无反顾地强势推进全盘私有化,也并非不可以,但随之而来的极有可能就是一场历史性的空前剧烈的社会动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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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