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私有化的看法是,私有化如是指财产私有,那我是没有意见的。但财产可以私有,人却不能私有。也即财产私有是指财产的私人占有权、使用权可以私有。但具体掌握、占有、使用财产的人,我以为却是不能私有。具体就是如果全国所有的财产全都属于某一个人所有,但这一个人却是属于全国全体人民所有,那其实他个人占有的财产再多,那其实可能也是无所谓。为什么?因为他个人是属于人民的,而他个人是属于人民的,那他个人的财产再多,其实等于是由他替人民掌管人民的财产,那又有什么不好呢?所有私有化如只是指财产可以归个人所有,但人却不能归个人所有,那这样的私有化,我是赞成的。
财产私有化,人却不能私有化,那这样的私有化是什么样的私有化呢?我说这样的私有化就是指,人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生活的时候,如果他能具体按照一定的社会规则,社会标准去工作或者生活的时候,那他可能就不会私有。具体像假如我们搞私有化,比如财产都私有了,但私有到哪里去了呢?都私有到国企的老总,私有到国家政府的公务员,私有到国家所办的每一个机关、单位,比如学校、医院、科研机构的负责人等等,那其实没有什么了不起。为什么?因为私有到他那里,实际这种私有也是极其的受到各种各样的控制的。具体像假如一个国企老总,如他拿私有的财产赌博、嫖娼,挥霍、浪费,那可以马上就撤职,马上就宣布,他的所有的私有财产全部不再属于他所有。而且不但他的所有财产不再属于他所有,而且就连他个人也都不再属于公有。这样,只要我们的监管措施得力,那任何一种私有,我以为都是没什么可怕的。
私有化是什么?十多年前我曾同一位老经济学家辩论过。在我看来,私有化是指私有的社会生产能力能得到充分的发挥。也即私有的社会生产能力能得到充分的发挥,那这样的私有化能有什么不好吗?我以为没有什么不好。但是我们必须充分的明白,私有的社会生产能力能得到充分的发挥,这也不是一点不需要受到限制和控制的。也即私有的社会生产能力对社会生产的发展肯定有好处,但如不受到一定的限制和控制,则也可能给社会带来灾难。所以私有化只能财产私有,但人却绝不能私有。
举例讲,比如一个企业的老总是私有的,即不是国家政府的正式职工,正式干部,而是纯纯粹粹只是一个普通的老百姓。那么在这种情况之下,那么就会发生什么问题呢?就会发生他贪污也是贪污他自己的,他受贿也是受他自己的,他腐败,包二奶,他干什么,只要他没违法,那就全都是他自己的,那就谁都管不着。可这样,道德、人性、公众的良知、社会的伦理就还能受到保护吗?受不到了。于是整个社会就乱了套了。就制假的制假,贩毒的贩毒。所以自改革以来,我以为,我们国家的许多改革,许多都是该改的没改。而不该改的却全都改了。具体像财产私有,其实这早就应该改了,可实际上,至今却还是根本没改多少。而不该改的,比如甭管是原国企的老总还是原国企的员工,其实统统本来就全都不应该具体摘掉国有职工的帽子(身份)。可事实上,自从实行了改革以后,一个个全都变成了打工仔,全都变成了合同工,全都变成了聘任制,全都是你让我满意了,哪怕你是废物点心也可以留下。而如不让我满意,那你就再有再大的能耐,对不起,您也给我走人。所以改革实际是把一个公有制改成了公有权,改成了一个公有的权力愿意怎么使就怎么使。
私有化好吗?不好。但一定条件下,不搞私有化,有可能就容易使整个社会生产的发展陷于停顿。但搞私有化,您把一切的人也全都私有了,连你自己都成了私有的,那这个社会还能搞得好吗?
私有化不能私有到人,你私有到物可以,私有到人,性质就全变了。变成违法的也不违法了,不违法的就更甭提了。
私有化是指财产归私人所有,但人,拥有私人财产的私人,归公有。而私有制是财产、人,全都归私有。性质完全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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