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张殿清:马克思主义与所谓“消灭私有制”》文章指出,马克思所说的消灭私有制其实是扬弃私有制,是翻译的错误。那么我们看看,消灭私有制与扬弃私有制有什么差别呢?毫无疑问,消灭私有制没有凸显对于私有制优秀成份的继承,好像是推倒重来似的,而扬弃私有制却体现了对于私有制的继承,但是,却没有凸显对于私有制的否定。事实上,马克思主义对于私有制的判断两个部分都是有的,一个是否定私有制,一个是对于私有制优秀成份的继承。在翻译的时候之所以突出否定私有制,是因为任何社会都不是建立在一无所有的基础上,都是建立在前面社会基础,必然会继承以往社会优秀的部分,这个基本上是毫无疑问的。只不过,对于私有制,由于他存在剥削,一系列西方资本主义早期的对于工人压榨以及阶级矛盾的尖锐下,突出了对于私有制的否定。从这一点上来说,并不是完全的翻译错误。
而且,马克思也说过,公有制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矛盾发展的产物,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力发展殆尽而达到共产主义社会。这里面就包含着一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社会主义是产生在资本主义母体内的,尽管中国本身不能产生社会主义,但是,从国际上来看,社会主义是产生于资本主义社会母体内。尽管社会主义的因素可能只是在资本主义母体内萌芽,但是,毕竟资本主义是产生社会主义的母体。其次,社会主义公有制是资本主义本身矛盾发展的产物。这个矛盾发展的产物,这就意味着资本主义的矛盾发展出来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为了解决原有资本主义矛盾的激烈对立,最终以否定原有矛盾,实现了矛盾的升级换代。这个解决,一方面肯定了资本主义的一些东西,一方面也必然否定了资本主义的一些东西。不可能建立在旧矛盾基础上的新矛盾只有单纯的否定与肯定。从这一点上来说,张殿清说了等于没有说。
如果说,他上述言论谈不上错误的话,只是把大家都知道的东西又重新说一遍的话,那么他下面的观点就是很错误了。
他以马克思对于私有制的扬弃为基点就得出了“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不是消灭私有制,也不是限制私有制,而是最彻底地发展私有制。”那么我们就要问了,既然要对于私有制的扬弃,为什么就是等于最彻底的发展私有制呢?他说“只有通过资产阶级私有制的最充分的发展,才有可能从私有制中产生出公有制,才有可能从资本主义私有制中产生出或脱胎出社会主义公有制。”
他的这个观点一开始就大错特错了。首先资本主义的生产力在国际上已经发展到了一定程度才产生了社会主义,从这个角度来说,资本主义的生产力已经发展到了比较充分的状态,而他还在这里要等资本主义发展最充分的状态,那个最充分的状态就是等于资本主义的末日了。问题是,资本主义不是一天发展到最充分状态,也不是一天从世界消失的。那么,那个最充分的状态对于现实是没有意义的。因为那个时候,私有制发展到了最充分,就等于消失了。事实上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了比较充分的时候就自然而然产生了社会主义了。
再说公有制,公有制在二战之后,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中普遍存在了。尽管这是社会主义的萌芽,这样表明资本主义已经发展到了比较充分状态,就已经诞生了社会主义因素,为什么还要臆想等到资本主义发展到最充分的状态才产生公有制与社会主义呢?这种观点,不仅仅是逻辑上说不通,也是完全睁着眼睛说瞎话,全然不看在西方以及中国存在的社会主义因素以及社会主义制度。
对于中国来说,我们本身没有经历过资本主义阶段,生产力产生不了社会主义因素,而是从国际上引入社会主义,最终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我们的生产力还是资本主义范畴的生产力,也可以说中国的资本主义生产力发展得还不是比较充分。未来我们需要资本主义发展得比较充分,也就是我们要补一补生产力的课。但是,这绝不是表明,现在中国的生产力下,我们不应该有公有制企业,不应该大力发展公有制,而是应该所谓的大力发展私有制,来达到资本主义发展的最充分阶段。
相反,由于社会主义是世界资本主义生产力的产物,表明社会主义是资本主义生产力发展到比较充分阶段的必然结果,已经成为诞生在资本主义母体内的事物开始出现与成长起来。正是如此,我们中国从国内生产力上来说,不足以产生社会主义因素,从国际上来说,却是自然而然产生的。由于社会主义是一种先进的制度,在中国这个落后的国家由于各种条件符合而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制度是毫无疑问是要坚持的。这就要求社会主义国家应该大力发展公有制经济,在确保公有制经济主导地位的情况下,也继续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力,来补课。这就是我们初级阶段要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导地位,允许私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的有益补充的原因。
尽管我们要发展私有制,要让资本主义生产力发展到比较充分,甚至发展到可以产生社会主义生产力的时候。但是,在这个过程绝对不允许喧宾夺主,本末倒置。不能允许某些人误以为社会主义国家就应彻底发展私有制了。从这一点来说,张殿清得出了来的结论是毫无疑问是非常错误与荒谬的。
他随后引用马克思的著作“1845年,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神圣家族》中写道:的确,私有制在自己的经济运动中自己把自己推向灭亡”。他由这句话又进入了另一个误区,得出了“私有制的产生和灭亡是同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有关系,而和人们的意识和愿望没有关系”结论。他的错误在于,他看到了生产力是客观自然而然发展起来的,却没有看到人的反作用以及生产关系对于生产力的反作用。而是为了坚持他所谓的大力发展私有化,使私有制发展到了最充分阶段,不允许在这个最充分阶段之前有任何人的能动作用以及生产关系的反作用。他无非是告诉我们,要在中国大力发展私有制,最充分发展私有制,不要进行任何人为的干预,也在这之前不要有任何的公有制生产关系来妨碍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发展。
问题是,私有制的产生、灭亡与生产力的一定阶段有关系,这种关系很大程度上就体现在每个生产力的阶段,私有制的生产关系也是变动的,是一个不断演化的过程。私有制的产生与灭亡不是一天内完成的,这就意味着在漫长的阶段,替代私有制的制度也是一天产生与成长起来替代的。这是一个漫长的渐进式过程。而这个过程,生产力每发展到一定阶段,生产决定的生产关系的变化就会必然地产生在了人们的脑中,这不是谁说不能产生就不能产生的。当人们脑中有了这些生产关系的认识就会毫无疑问,必然地反作用到了生产力上。因此,从这点上说,“私有制的产生和灭亡是同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有关系,而和人们的意识和愿望没有关系”是毫无疑问错误的,也是违反最基本社会现实的。
于是这位张先生又说了,“马克思在他的这一伟大的著作中,不但没有提到过消灭私有制,而是相反。马克思强调:如果没有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广泛而彻底的发展,也就不可能建立起真正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因此,不是通过暴力手段去消灭私有制,而是通过市场的竞争使低级的或不发达的私有制逐渐地转变为最发达的或最高形式的私有制,而在这同时,社会主义公有制因素也就在其内部不断地成长壮大,最后,社会主义公有制也就会自然而然地从资本主义私有制中脱胎出来;换句话说,因以上所说的那一自然历史过程,最后,资本主义私有制就必定会自然而然地转变为或让位给社会主义公有制。”
现在问题是,马克思确实说了否定与消灭私有制,而这位先生一口咬定是翻译错误,是扬弃私有制。那么扬弃私有制也有一个弃字,这个弃怎么就不是否定与消灭私有制呢?难道部分继承,部分否定与彻底替代不是否定与消灭私有制吗?显然这位先生在一厢情愿推理。
再说了,马克思是说了如果没有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广泛而彻底的发展,也就不可能建立起真正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但是,这位先生由此就把马克思的这句话等于马克思不主张暴力革命去消灭资本主义社会。事实上,这位先生却忘记了马克思的另一句话“革命是历史进步的火车头”,暴力革命也是如此。马克思主张要在资产阶级顽固坚持一己之私的情况,要进行暴力革命推翻资产阶级以及资本主义社会,确实没有提出要去暴力消灭私有制。因为私有制经济是经济层面的,经济层面的东西不能暴力来描述。事实上,社会主义者推翻了资产阶级,剥夺了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使之变成公有制经济的生产资料,由此,在经济领域是剥夺,人为剥夺某个阶级的生产资料,用一种生产制度代替另一种生产制度,这就谈不上暴力消灭私有制。而且私有制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力基础上的,资本主义的生产力不发挥殆尽,私有制是无法消灭的。这一点,也是与人为剥夺一个阶级生产资料,建立新的生产制度是不矛盾的。
就好比现在中国来说,我们没收了官僚资产阶级等反动势力的财产,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与公有制阶级。这是人为剥夺,但是,这并不是表明就消灭了资本主义的生产力,也不代表就彻底消灭了私有制。改革开放后,由于资本主义生产力没有发挥殆尽,私有制马上就出现了。人为消灭生产力是消灭不了的。私有制的最根本根源在于生产力上,私有制无非是生产力下的生产制度。而且生产力也谈不上消灭,只能替代,用一种生产力替代另一种生产力。从这一点来说,社会主义者从来没有想过去消灭资本主义生产力,至于作为生产力下的生产制度却是可以人为暂时进行去除,要根本去除还得靠生产力被替代才能彻底去除。因此,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资本主义生产力没有达到发挥殆尽阶段,人为也无法在这个前提下彻底去除私有制,这就是我们要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允许私有制经济在一定程度上发展的原因。
而依靠市场竞争来使私有制不断发展到最高阶段,社会主义也就在其内部自然而然成长起来。这个判断还是没有看到是资本主义生产力本身发展到最高阶段才能使私有制发展到最高阶段,而他却在这里用市场竞争来掩盖了生产力。固然市场竞争可以促进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但是,市场盲目竞争却造成了生产力的巨大后退,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就是最好的表现。从这里看,张先生还是不自觉的调换了概念。
张先生由此他上述一系列错误,又得出了一下结论:“由此可见,科学社会主义并不把资本主义看作是自己的敌人,而是把它看作是自己产生的条件和前提;它并不把资本主义看作是罪该万死的坏制度,而是把它看作是一种不断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伟大的制度。”在这里,张先生只提到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而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是纯粹的社会概念。问题是在社会主义下的人与资本主义之下的人是否则会存在敌对关系。没有人的任何事物是不存在敌对关系的。在私有制下,也就是资本主义社会中,工人被资本家剥削,奴役,工人是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领导阶级,而在资本主义处于被剥削与奴役的状态,社会主义即使对于资本主义的扬弃,这就不代表,工人与资本家关系就是和谐的了。资本主义是一个伟大的社会这只是对于封建社会来说,对于成熟的社会主义社会来说,他不仅不伟大,而且是野蛮与落后的。如果说社会主义建立在资本主义基础就能说明他是伟大的,要是照这个逻辑那么资本主义社会之前的封建社会岂不是更加伟大,而封建社会之前的奴隶社会还不伟大到了天上。一个社会发展是以另一个社会为条件与前提,这不代表他们的关系就是和谐的,旧的社会就是伟大的了。要是这样怎么还会有奴隶主与地主阶级的你死我活的竞争,还会有资产阶级革命?难道资产阶级革命就是建立在鲜花之上的?从这点上来看,这位先生是多么荒谬啊。
到了最后,这位先生,来自与中国改革网的先生,是典型的打着红旗反红旗的典型。试图从马克思著作中通过歪曲来为中国的私有制造势,试图依靠马克思的著作来帮助他们啃下国企这块硬骨头。这种雕虫小技在当代社会是不会起任何作用的,毕竟现在中国人的思想更加宽阔了,整体文化素质大幅度提高了。
由此,这位张先生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待私有制最实际、最正确的做法就是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导地位不动摇,大力发展公有制经济。在这个前提下,允许私有制在一定范围自由发展,让资本主义生产力不断发挥殆尽,私有制效率不断发挥殆尽。同时,在这个过程中社会主义国家不断有步骤地引导私有制经济向集体经济转变。这才是我们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待私有制经济正确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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