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所有制并存,市场竞争激烈,剥削现象是客观存在的,导致贫富差距急剧增大等社会问题,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和社会和谐。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动能,促进经济发展,也不失为一种实现社会主义价值的手段。在目前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鉴于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不平衡性,全面实行计划公有制存在困难,保持一定的私有成份,默许一定的剥削也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它不是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而是暂时促进经济发展的无奈之举,必须转化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尤其是其中的违法恶性竞争行为,必须坚决制止。由于现阶段雇佣劳动存在,市场不够规范,公权缺乏监督,剥削现象比较严重。主要包括:一是雇佣劳动剥削。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私有资本,在老板们自身创造劳动价值的同时,也利用我国人力资源过剩的优势,压低劳动工资,剥削了劳动者大量的剩余劳动价值。二是恶性竞争剥削。有些经营者在生产经营和商品交换环节,为了获取高额利润,见利忘义,损人利己,侵吞国资,制假售假,坑蒙拐骗,偷税漏税,既破坏了市场经济发展,又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或骗取了剩余劳动价值。三是官僚腐败剥削。官商勾结,行贿受贿,贪污浪费,剥削了劳动者上缴给国家和集体用于公共事业和社会福利的剩余劳动价值。这是当前少数企业老板、演艺明星、腐败官员、地下经营暴发户和垄断行业从业人员暴富,而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广大工农等普通劳动者收入微薄甚至贫困的重要原因。对于依靠智慧、能力和勤奋等诚实劳动多劳多得的部分,理所应当。因为,这是市场的动因。必须鼓励。但是,属于剥削的部分,应当最大限度地上缴国家或加以制止。否则,就不可能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在合理贫富差范围内的共同富裕。
目前,我国主流媒体和官方都回避剥削的问题。主要原因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定程度的剥削存在,对于经济发展具有相对的合理性,贸然提出剥削问题,担心人们对于我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误解,挫伤各种建设者的积极性。但是,长期这样回避剥削的问题,也不是上策。社会主义要消灭剥削及资产阶级。我国虽然目前还不能夸张地说存在了资产阶级。但这些含有剥削成份收入的暴富阶层,具有类似资产阶级的某些性质或已经是资产阶级分子,其中国内实业家和投资者类似于民族资产阶级、外资企业家类似于买办资产阶级,官僚腐败官员类似于官僚资产阶级。如果强化和发展其合理意识,他们就会发展成为事实上的资产阶级。当剥削思想成为他们理所当然的价值观念时,就会贪得无厌。这时的既得利益者,如果没有强制的措施,是不可能拱手让出自己的利益,来顾及公平的,在推进共同富裕中,必然与无产阶级及党和政府形成尖锐的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甚至在大量拉拢腐蚀党和政府官员的情况下,发生资本主义复辟。马克思主义认为,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矛盾是不可调和的。现代资本主义尽管采取不少措施缓解矛盾,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矛盾,还是发展了“占领华尔街”事件,即使北欧自称为民主社会主主义的福利资本主义国家,政府也面临支撑高福利的困难。邓小平同志指出,如果我国在改革开放形成了资产阶级,造成两极分化,改革就失败了,就要发生“革命”。目前,我国的贫富距离可以说已经两极分化,基尼系数已经超过国际0.4警戒线。动乱险象环生,民间怨声载道,犯罪严重增多,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全国之所以还保持总体稳定,主要是多数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道路尚保持信心,期待着党和政府实现共同富裕和社会和谐的承诺。如果剥削长期得不到遏制,贫富悬殊,广大人民群众就会丧失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到那时就不仅共同富裕成为泡影,而且威胁国家长治久安了。
社会主义的本质是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我们尽管一时还不能完全消灭剥削现象,但是一定要谴责剥削思想,鼓励诚实劳动。特别是对先富外逃和藏匿财富,不愿意先富带后富的恶劣剥削阶级行为,必须严厉制止。这样,才能减少通过增加税收抑制暴富、通过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减轻逐步消除剥削的阻力。同时,教育和发扬互助共赢的社会主义思想,在优化主体公有制的同时,集中全部国民经济力量,先富带后富,开展扶贫帮困和社会福利,缩小贫富差距,推进共同富裕,促进社会和谐。否则,就根本不是坚持社会主义,就连现代发达资本主义都不如,而是野蛮、残忍、封建和落后的早期资本主义!
本博客更精彩http://blog.sina.com.cn/u/2354156610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